同一时间在沈阳租房内被绑架的哈市公民刘裕晗家属、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也不让见。沈阳跨省绑架事件至今当局躲闪、搪塞不敢面对律师、家属。
一、便衣鬼祟绑架 迫害好人不敢公开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十多个沈阳公安便衣开三、四台假牌照的车(其中一辆无牌照的绿色吉普车)绑架了哈尔滨法轮功学员金龙,并入室抄家,将金龙家法轮大法书、电脑、户口本、结婚证、汽车行车执照等私人物品抄走,并让一位邻居在扣押清单上签字。
光天化日实施绑架,他们不敢公开说是在绑架法轮功修炼的好人,竟信口雌黄对周围居民撒谎说抓的人是“吸毒、贩毒”的。据说,他们已经对金龙盯梢了一个多月了,实施绑架后,沈阳车辆换掉假牌子,安上沈阳牌照,挂上警灯将金龙劫持到沈阳。
抓捕的唯一“理由”是他(她)们对朋友和家人先后几次去沈阳关心被绑架的亲友,帮助亲友请律师。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多,哈尔滨法轮功学员付辉、刘金霞去沈阳,刚出站就被沈阳便衣绑架,一关就是一年多。期间,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为了获得他们想象的所谓“证据”,对付辉女士实施了绑铁椅、扇耳光、浇冷水、电击阴部、大腿等等卑鄙酷刑。付母看到女儿脸被打变形的照片悲痛欲绝,家简直塌了一样。
被迫害前的付辉 | 被中共迫害后的付辉 |
金龙、韩静是付辉的好朋友,朋友遭难,理应相帮,他们经常照顾、安慰付辉上了年纪的母亲,并抽时间陪同老人和律师去沈阳,想见见付辉,却始终未能如愿。刘金霞是刘裕晗的亲姐姐,姐姐无辜被抓,作为一奶同胞的妹妹更是担心、惦念,多次往返沈阳和哈尔滨,并作为第二辩护人为姐姐出庭辩护。
三位善良的人,只出于手足恩情,关心自己的朋友、亲人,并没有丝毫妨碍他人的行为,这种互助友爱本是社会精神文明中正的、积极的因素理应予以倡导和发扬,而且请律师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却荒唐地成了沈阳警察“不消停”绑架的借口。
二、违法绑架 公安各部门互推责任唯恐不及
五月二十二日下午,金龙和韩静家人到沈阳沈河分局国保大队,询问抓人一事,他们说是市国保支队和刑警队去哈市抓的人,与他们没关系。
家人来到市国保支队,问门卫警察,说这事他们听说了,但他不肯给问。在家属一再要求下,门卫给里边打个电话。大约十分钟,下来一个中等身材、略胖、小眼睛国保支队姓王的人。韩静家属把拘留票给他看,他说是沈河分局盖的章,应该找沈河分局。家属说:沈河分局说是市国保支队和刑警队去哈市抓的人。当家属质问什么原因抓人时,他支支吾吾,说他不知情。他们只是提供一些材料给刑警,刑警去抓的人。家属说这是法轮功的事,与刑警有什么关系呀。他无言以对,就说你们找刑警问吧。
当家属找到刑警询问此事,刑警生气的说:是市国保支队抓的人,怎么推到这来了。只是国保没有技术手段(所以,刑警才参与了)。后来一位警察说:这上是沈河分局盖的章,你们还应找沈河分局。
家属又来到沈河分局。沈河分局说市局只是让他们盖了一个章,因为以后要在沈河检察院起诉。其它的他们也不清楚。
三、以提审为由,沈阳第一看守所一再拒绝安排律师依法会见
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家属、律师去看守所要求会见,第一看守所说人在提审不能见,而看守所外面有一些可疑人员在盯梢,看出他们很紧张。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下午,五月三十日上午,六月九日上午、下午,十日上午家属律师又连续六次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均以办案人提审为由不让见。
六月九日上午,韩静的律师及家属找到主管副所长,他向所长电话汇报后,让我们回去等。并说如果能会见就通知我们。律师向其说明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看守所职责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他言谈中说有的就这样(办案单位提审)打擦边球,不让律师见,表示自己解决不了。
中间律师几次找看守所驻所检察官,五个办公室均没人,后副所长不让律师在办公楼内到处找。旁边另一阻止律师去办公楼的人员知道了案件后,说那还不简单,出一个危害国家安全,不让(律师)见就完了。(警察拿欺骗当法律,不知法、不懂法,更不要指望他们依法履行法律了。)副所长很虚心的看了律师提供的国际法关于律师会见的法律条款,并自己唠叨48小时内不管何种理由均应安排律师会见。听后阻止律师去办公楼的工作人员态度缓和好多。
四、不敢公开办案人 沈河区国保答复自报蹊跷
六月十日下午,律师和家属到沈河区国保大队,进到门上挂有副大队长牌子的办公室,见到了一个四十多岁,一米七五左右,微胖的人,律师问他姓名,是不是副队长,那人说:保密,不能告诉你。法轮功的事不能告诉,不然(国内国外打)电话,不行,受不了。律师问案子,他说他不清楚。律师问有没有田金鑫的案子,你不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们谁是办案人,因为什么事抓人,人现在什么样了。他打了一个电话,说有这个案子,但办案人出差了。你们回家等着,有什么事我们会通知你们。
律师说二十多天了,也没接到任何人给我们通知,我们都去看守所七次了,都说办案人提审,不让见。刚刚我们去看守所,也说在提审。办案人出差了怎么提审?他说:--可能是市国保的。
五、律师控告看守所违法 督查也认定看守所撒谎
六月十日下午,两位律师及家属到了沈河区公安分局纪检办公室,接待人员去督察室找了一位领导模样的警官,律师说明了情况后,督察警官说,不可能四十八小时在提审,这是在撒谎。说他们会跟看守所协商,让律师会见。
同日下午三点左右,两位律师又去了沈阳市检察院控告看守所不让接见的违法行为。无人接待,检察院门卫态度蛮横,说人在开会,将门关上。经过交涉,门卫终于给打了电话,反映了情况,门卫转述说,检察院可以督察看守所。
五月十七日同一时间在沈阳租房内被绑架的哈市公民刘裕晗的家属六月十三日聘请律师要求依法会见,上午看守所说看病去了,下午可见。下午去了又告诉在二四二医院看病。律师和家属赶到二四二医院没找到人,又回到看守所还是没见到人。
中共对法轮功十五年的镇压已走到了绝路。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等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已经或正面临正义的审判。古语曰:“识时务者为俊杰”,敬告参与其中、一味跟风的中共执法人员,在这临秋末晚之时,请你们睁大双眼,好好学学法律,学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不要执法犯法,不要中共偷了驴,你充当那个拔橛子的人,卸磨杀驴可是中共的一贯手法。
请用良知和善念为自己的人生导航,善待法轮大法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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