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法院却秘密宣判,维持一审原判结果。此事件再次证实中共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益阳市法轮功学员向碧云、冷雪飞、郭腊梅、赵凤霞,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凌晨遭当地一妇人诬告,被桃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凤良及大粟港派出所陶吉辉、曹春云、陈大意纠集一伙人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被秘密开庭后,中共法院非法判向碧云、冷雪飞、郭腊梅各三年半, 赵凤霞二年刑期。四人均表不服,提起上诉。
四人上诉至益阳中级法院,在庭审中北京维权律师明确指出此次庭审是非法的,因“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中国法律无一条規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共产党是无神论,法轮功是有神论,无神论无权审判有神论,政党无权审判信仰。”律师认定在场法官无权审理此案,要求他们全部回避,审判长叶青等人无言以答只好借故休庭。
继六月六日上午再次非法开庭,在庭审中四位北京维权律师举出了证据:六月二日《法制晚报》中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法轮功不在其内,律师要求公诉人拿出证明法轮功是×教的文书(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诉人哑口无言。
维权律师有理有据的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了两个多小时,指出了四大违法:“抓捕违法、搜查违法、庭审违法、关押违法”,并要求退还非法扣留的汽车电脑等财物。末尾,律师结案陈词要求无条件立即当庭释放当事人,四位大法学员也明确表示要回家,信仰“真善忍”无罪,而公诉人剪诞则心虚的发表最后讲话则要求维持一审判决,审判长叶青宣布择日宣判。在场旁听者可不干了,大声喊道:“既然是无罪就应马上放人啊,当法律是儿戏啊?!”
也有不明真相闻讯而来的民众,听完后说“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法轮功不是×教,邪教是‘党’,真是贼喊捉贼啊!”
事过几天于六月十七日,中级法院却秘密宣判了维持一审原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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