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刘志勇自述遭迫害经过。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我和同修去赶集,在集的边上看到有警车,有几个警察在那儿站着,我们从他们身边路过,没想到他们伸手就把黄文英同修抓住了,紧接着我的包也被拽住,当时因我的包是在身上斜挎着,他们这一拽,包带就勒住了我的脖子,将我勒得喘不过气来,都快窒息了。这种只在电影中看过的抢劫镜头,没想到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真实的上演在我的身上,所不同的是,本次实施抢劫的正是应该抓捕抢劫者的警察——大庆林源公安的警察。
他们把我和同修强行绑架到警车里,拉到林源公安局,又是翻包又是搜身,我包里有准备寄往老家的3500元钱、两张购物卡、两个新电话卡、一部手机,还有真相币、光盘、小册子等。搜完之后,他们又说带我走,我上了车根本不知道上哪儿,当时我被包带勒的还没清醒过来,车就很快的到了家属区门口,我才意识到他们要干什么,他们是拿着我包里的家门钥匙抄我的家。
他们将我家翻了个遍,抄走了挂在墙上的师父的法像、用于法书中的法像十九张、法书一百多本、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切刀机、订书机、空白光盘七、八百盘、历年的神韵晚会光盘、师父讲法和教功光盘、《九评》光盘和真相小册子几十份,还有师父历年的讲法等。警察一边搜,一边记数,说宣传品一千份,一页算一份,只多不少,我说那都不是宣传品,都是学法用的材料,一警察说“都一样”,在我屋里摆了一个年历,就听警察喊:“十本年历。”就这样,警察在我家进行了一次洗劫。
他们把我和丈夫带到了公安局,把我带到审讯室,我一看桌子对面是一戴铐的椅子,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当时一警察大声说:去坐里面去,铐上!我心想,我不是犯人不去,零口供。我想给警察讲真相,可是嘴干的舌头在嘴里动不了。他们审问我,我不吱声,我身体异常难受,审问暂停。大概傍晚五点多钟,警察说:“快签,签完好回家过年。”他们把我丈夫的妹妹叫来做担保,说是作取保候审处理。我看了取保的单子,上边有一条“不请律师”,我说也没问我这个,为什么也写上边了?警察说:“这是程序,必须有的。”之后,对我进行了和犯人一样的所谓留底过程,拍照、录DNA、按手印,折腾到八点多才回家。
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多,我丈夫接到电话,叫我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去公安局核实情况。林源前次绑架同修时,就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就是用同样的被“核实”进了看守所。从那以后我就没再回家,流离失所在外。这样强加给我的迫害,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共产邪党搞株连迫害,公安局还让我丈夫的妹妹给我做的担保,使我们的亲人也牵连遭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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