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警察被迫害致死 家属要求赔偿案开庭审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四川省高级法院内,“优秀警察徐浪舟被迫害致死,家属要求国家赔偿案开始审理。赔偿申请人(即受害人母亲,以下简称“申请方”)彭广贞、代理律师王全璋、陈以轩出庭。五马坪监狱(现为“嘉州监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以下简称“赔偿方”)。

徐浪舟
徐浪舟

赔偿申请人展示了徐浪舟去世后第三天拍摄的遗体照片、证人视频,同时综合监狱赔偿回复等各类证据,提出的线索进行举证;赔偿方在庭上表现相当被动,甚至连该证明什么都没搞清楚。

攀枝花市交通警察徐浪舟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连年被评为市优秀警察,攀枝花市电视台曾就徐浪舟的先进事迹作过报道。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徐浪舟因为坚持信仰,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九个月、判刑八年半。徐浪舟在多个监狱遭受迫害导致病危,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被送到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即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治疗,术后恢复得很好,却于三月十八日离奇死亡,时年三十九岁,留下年近古稀的老母亲,和时常念叨爸爸的九岁幼儿。

近几年,中国各地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因遭受严重迫害,要求国家赔偿,目前仅这一例得以立案。本案开庭过程中有两、三个不明身份者进入旁听,其中一个可能是省监狱管理局的中层领导,十一点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现等待法院判决。

被告方由省监狱局法规处张伟、五马坪监狱狱政科王政强和法制科科长组成,这位法制科长坐在中间位置,开庭期间却几乎一言不发,如同在坐镇观察。监狱管理局本来聘请了一名律师,因委托手续不全上了庭后又下来了,并全程参与旁听。

四川省乐山五马坪监狱,从二零零六年短短几年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赵国吉、刘天厚、张兴才、张坤阳、李源荣、冯忠良、高光崇、蒋云宏、刘学明、徐浪舟、邓建刚、吴明山等十二人。二零零六年九月,祝伟刚从硫磺厂监狱被调到五马坪监狱,就公开叫嚣“不死不放人”,命令全体狱警为达到 “转化”必须不择手段。监狱“转化”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都是超出人体承受极限的残忍手段,如不准睡觉、冬冻夏晒、挨饿、限制大小便和洗漱清洁、长期关小号、吊打群殴、开批斗会、毒药谋害,等等。四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蒋云宏,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工程师,二零零九年初“刑满”回家时,医生断定他活不了几天;回家后一直腹部肿大,口中出血,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晚含冤离世。

双方质询 赔偿方举证不力

赔偿申请方展示了徐浪舟去世后第三天拍摄的遗体照片(见下图)、证人视频,同时综合监狱赔偿回复等各类证据,证明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关押了五年半都没有出问题,转监前夕家人还去探望过,他身体很健康,广元监狱狱警也说他身体很好,从没有说他有对抗管理、绝食等问题,可转到五马坪监狱不到两年就突然死亡了。五马坪监狱也证明这期间徐浪舟存在多次绝食、反复绝食(抗议酷刑转化)的事实。

图:徐浪舟遗体血瘀斑驳(摄于死后第三天,疑遭重殴)
图:徐浪舟遗体血瘀斑驳(摄于死后第三天,疑遭重殴)

赔偿方在庭上表现相当被动,甚至连该证明什么都没搞清楚。申请方提出质询后,他们的回答散乱无章,既无针对性又无说服力,既在回复同时又提出质询,以至于连审判长都不得不暗示他们怎样举证,以至于轮到他们质询时他们已无话可说,完全陷于举证不能的状态。他们提交了监狱犯人和警察的证词、造假的病历以及明显受操控制成的司法鉴定书,以此证明狱方无责任,重复声明“人是病死的,监狱尽心治疗了”、“监狱不存在酷刑虐待,没有吊打行为”等等,但是,最终他们都没能够出示任何有利证据。立案后,申请方律师曾要求调取监控录像,庭上又提醒对方可以用录像等这一类确实证据洗脱嫌疑,不要光凭口头说辞,但是监狱始终不予提交。

徐浪舟的母亲当即驳斥对方:“你们提交的所谓证词根本没有可信度。监狱里面的酷刑和违法行为,不要说犯人,就连里面的警察都不敢说,说完就要遭你们报复……你监狱管理局去调查五马坪监狱的管理情况,不就是老子调查儿子,儿子有违法犯罪行为,老子会不包庇?”

确实如此。在没有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说了对狱警不利的话会遭到打击报复,反之则很可能得到减刑或其它好处,这样得到的犯人证词,无论是他们主动或被胁迫下的所为,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能被采信吗?而警察本身就是酷刑的实施者,也是本案的被控方,他们自证的说辞又有几人会信?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徐浪舟妹妹徐浪莎接到乐山五马坪监狱电话,通知徐浪舟因绝食导致病危。九月十二日,她从大连赶到五马坪监狱探视,从监狱医生处了解到徐浪舟胃部出现巨大溃疡。见面时徐浪舟消瘦不成人形的情况让她大吃一惊。徐浪舟告诉她因为衣服被狱警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全部用剪刀剪碎,所以他只能以绝食表示抗议。甚至徐浪舟与她见面都没有衣服,只能借他人衣服穿。徐浪舟还说,绝食之前长期被狱警马茂林和杨建元等人殴打,其中一次被他们用绳索捆绑吊打两天一夜。

徐母彭广贞曾问瘦的皮包骨的儿子为何不买芝麻糊、奶粉等营养品,徐浪舟回答狱警不卖食物,只卖洗漱用品给他,狱警却对他大声呵斥,又当着徐母的面把他强行拖走。徐浪舟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写给母亲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这个月警察已卖奶粉、芝麻糊等软食给我,请您放心。”徐浪莎、彭广贞的证词与警察的说辞谁更可信?

徐浪舟狱中写给母亲的家书
徐浪舟狱中写给母亲的家书

嘉州监狱目前仍关押着不少法轮功修炼者,监狱可敢让律师、家属与第三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入监狱随机抽取那里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调查?法官还可以对已获得人身自由的、曾在该监狱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或其他人员,进行独立的调查取证。与狱方提交的“证词”相比,这样得出的证词是否更公正可信?

狱方种种反常举动

监狱方声称“尽力”,可在徐浪舟病危后十多小时不转院、不予救治。监狱医院对这种不做为的变相杀人行为必须做出解释。

从心理角度进行分析,真的无辜者会主动出示关键证据,积极配合甚至主动要求进行能够澄清事实的调查,但是监狱的表现却恰恰相反:

徐浪舟去世后,监狱便瞒着家人,擅自签字拒绝尸检(如图,邱云南为五马坪监狱九监区副监区长,该监区为入监队);

乐山五马坪监狱擅自签字拒绝尸检。
乐山五马坪监狱擅自签字拒绝尸检。

乐山检察院又当面向家属撒谎:“我们已经做了尸检,是正常死亡。”可当家人要求看报告时,检察官顿时哑口无言并低下了头;

家人要求将遗体放在零下十八摄氏度下保存,监狱却不照办,故意造成遗体腐烂;

同时监狱与检察院联合阻碍家属从省外请人做司法鉴定,最终在家人一再坚持和控告下才妥协;

家人联系的几家重庆鉴定所本来都很积极,但一经乐山检察院电话联系之后,都找理由推脱了;最后终于找到一家鉴定,也相当不合常理地对徐母处处防范;

做尸检时,徐母是现场唯一的家属,可两个女警却将她强行拖离;

尸检取证后,鉴定所居然“劝”徐家火化遗体;最后连尸检报告都不给徐母,却只给了监狱;

尸检前,狱方以尸检费要挟逼徐母签了一份无效的“承诺书”,尸检报告出来后又以此威胁妄图强行火化遗体;

警察命令殡仪馆不准徐家亲友检察遗体,不允许拍照,那里工作人员还对徐家亲友跟踪、偷拍……

徐母到五马坪监狱索要病历和尸检报告,遭到几个狱警的凶狠围攻,并多次放言要强行火化遗体;狱警还把请来的北京律师拉到一边威胁,并卑劣的通过北京司法局下令律师所立即召回律师。

乐山五马坪监狱种种反常举动,说明了什么?

优秀警察英年早逝 疑点重重

徐浪舟,高大英俊,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警察,专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一身正气,从不接受任何人的钱财红包,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只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冤判入狱八年半。眼看再过半年就能与亲人团聚,却仅因接受一个消化道修补手术,且在恢复的很好的情况下突然死亡了。

一个年仅三十九岁的鲜活生命就这么没了,家人亲友怎么都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下简称“华西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单,徐浪舟的死因是:上消化道穿孔术后急性肾功能衰竭、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重度贫血、呼吸循环衰竭。徐浪舟身高一米八,死亡时体重只有九十斤。徐浪舟在监狱是否遭受了不人道的待遇?

徐浪舟是在手术后恢复良好的情况下,突然“病危”的。狱方提供的病历能否证明,对于在消化道修补手术恢复的很好的情况下,致徐浪舟死亡的急性肾衰竭及气胸等症状是“正常情况”。两者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概率是多少?该病历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专业鉴定?能否让专业人士认同信服?

申请方陈律师经请专业医生对病历进行分析后,对监狱的治疗提交了诸多疑点。如双方结论相反,说明双方所持病历必有一份是假。可申请方所得的病历是从华西医院处得到的,华西医院不可能造假,假的只能是监狱医院。

监狱及其医院必须就以下非常关键的几点做出解释:

一、从胃修补手术到气胸、急性肾衰竭的原因是什么?

胃修补手术只是普外科手术,成功率很高。无论监狱医院在手术前后的检查、医治是否准确得力,但从术后第三天徐母见到徐浪舟时,人就能吃半流质食物,能坐起神志清醒的交谈,每天排近两千毫升的尿液。到后来的“已过危险期”、“恢复的很好”、“好的很”,说明徐浪舟身体已没什么问题了。是什么原因会在一天时间“突发”急性肾衰竭、气胸等而“病死”?

如果狱方提供的病历不能证明气胸、急性肾衰竭及身上的大块血瘀是由消化道手术引发的,那就只能有一种结论,那就是徐浪舟的突发病变是被外力击打所致,那打人凶手是谁?人在医院被打、最后致死,监狱医院应负多大责任,是否有包庇凶手嫌疑?

二、十多个小时不转院、不予救治?

徐浪舟妹妹是三月十七日晚十点接到徐浪舟病危要转院的电话,而从双流监狱医院到成都华西医院最多一个小时,可华西医院的急诊记录上却表明:人是三月十八日中午十二点十七分才转入的。除去路途时间,可推断徐浪舟应是十八日中午十一点后才被转走的,“转院”需要用十三个小时吗?在此十多个小时的黄金抢救时间里,监狱医院又做了什么呢?

医疗记录(从华西医院处得到)表明:十七日晚十一点三十六及十一点三十八分,该医院曾给徐浪舟输入100ml的O型血浆(不是红细胞),在十一点五十六又静注入20mg的药液,此后就再也没有任何记录了。在此,对于一个危重病人仅输入这点药物和这种常观性的医治是否合理暂且不提,但这是否意味着从那时开始监狱医院就停止了对徐浪舟的一切医疗措施了呢?

三月十八日早上九点左右,徐母赶到时看到的是:徐浪舟已处于昏迷状态、呼吸很弱。可医院不但没有对他进行急救,居然连呼吸机、心电监测等基本医疗设施都没有,没有输液,身边也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只有一个犯人守着。徐母见状,非常焦急的催促院方转院,却被赶走。徐母走后他们又拖到十一点,见人不行了才转院,转院后还不告知家人。

监狱医院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危在旦夕的徐浪舟用虚弱的身体硬撑着,一点点的消耗着生命,却不予任何救治,直到没有抢救意义了,才将徐浪舟转走。既然在医院里都没有任何救治,那转院途中,还会有医疗措施吗?

三、谁在幕后指使?

医院既然能在三月十七日晚二十二点通知徐浪舟妹妹,说明当时他们的确是准备转院的。可又是什么原因使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中止了转院,更停止了对一个危重病人的一切医治措施?究竟是谁阻止的,是谁下的命令?这不是变相杀人吗?谁给了这些人生杀予夺的权力?关于这一点,主治医生刘天明是重要证人之一,有指证幕后黑手的义务。

从徐浪舟去世后,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检察院的种种行为,都和监狱医院一样,存在包庇嫌疑。

优秀警察被恶势力肆意迫害致死,法律本应代表公平公正,作出正义裁决。面对可能来自恶势力的拉拢与威逼利诱,面对良心与道德的拷问,不知省高院的法官们会选择什么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