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厅国保总队规定迫害“指标”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据悉,2014年4月10日,辽宁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对全省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下发《2014年国保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考核方案》,此“方案”的考核细则中,对全省各市2014年“批捕”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规定了具体指标。

2014年5月12日,辽宁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召集全省各市国保部门头目参加会议。会议上国保总队头目对各市国保头目重点强调:2014年各市如完不成批捕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指标,全年工作不得评为优秀。这充分暴露中共国保部门从不讲法律,公开违法犯罪;甚至按“指标”绑架迫害法轮大法修炼人,侵犯公民的信仰权利。

据了解,各市公安局国保部门在此次会议后,召开各县(市)、区会议,逐级规定2014年批捕法轮功学员具体指标。

图为:葫芦岛市国保支队发通知,被分到批捕“15人”的指标

“国保”,全称是“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保卫中共邪党的大队),属公安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打击各种信仰的组织。

国保,省一级叫省厅国保总队,市一级的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区一级的叫国保大队,自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充当打手和急先锋的角色,起到了极坏的作用。

近期,国保恶行凸显了出来,许多绑架事件都是它们牵头,伙同政法委“610”、派出所、街道、社区联合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国保逢事必到,邪气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