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多时,光明派出所给曾与罗希珍合租房子的人打电话,询问罗希珍的一些情况。几乎与此同时,几名便衣警察到罗希珍打工的串店,打听罗希珍的情况,在老板的追问下,才出示警察证。警察向老板谎称罗希珍与人打架,被打住院了。他们来了解一下她平时怎样,谁来找过她。老板如实说,她平时挺好的,也没人来找她。老板还表示,既然住院了,得去看看她,需要钱帮着拿点儿。警察急忙说“不用”,就走了。
下午五、六点钟,警察劫持着罗希珍到她租住的地方非法抄家。整个过程,罗希珍的双手都反铐在背后,在屋子里时和强制带下楼上警车时都是被警察把头按得很低,几乎说不出话。
罗希珍在屋里时喊“法轮大法好”,下楼时也一直在喊。她已被折磨得没有多少力气,但围观者都表示,她很坚强,都很同情她,很反感警察的抓人、抄家、暴力等行为。
警察还问罗希珍的邻居们:罗希珍平时怎么样,谁和她接触等等。邻居们都说她是个好人,很善良,没谁和她接触。二十七日上午,有警察在罗希珍住处骚扰居民,问居民“是不是在这住”、“家里都有什么人”等等。
二十八日,家属到龙泉派出所,警察称他们不是办案单位,有专门管法轮功的地方。家人很担心罗希珍,表示继续到有关部门要人。
罗希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妇科病(常年流血)、还有肾炎等多种疾病都不药而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只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各种环境中向人讲真相,而多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腊月十四日晚,罗希珍正在家做被子,突然闯进六、七个清河镇警察,由清河镇派出所警察董本军带队,抄了罗希珍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并强行将罗希珍绑架,关押在清河镇派出所。在那里有一个外号叫大龙的警察抓住罗希珍的头发狠狠的往墙上撞,头上多处被撞出大包;拳打脚踢的同时,嘴里还不停地说:“看你再跑,再跑就打死你。”
二零零三年三月,罗希珍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罗希珍遭威胁恐吓、剥夺睡眠、长时间罚站(每天从早晨站到半夜十二点,一站就是半个月)电棍电击、破坏性灌食、被刑事犯按倒在地用钢针扎、呈“大”字形绑在床上、被犯人付巧云施以暴力等等迫害。由于罗希珍不配合邪恶,被非法加期迫害二十天。经过两年零二十天的非法关押,罗希珍的体重从一百二十六斤降到了七十几斤,回家后亲人见状都流下了眼泪。
回家以后,清河镇派出所及镇政府几次上她家骚扰。罗希珍被迫流离失所,丈夫承受不住一次次的骚扰与夫妻分离的凄凉生活,与她离婚。遭此不幸,罗希珍八十三岁的母亲常常流泪,两眼几乎失明。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罗希珍在清河大街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清河派出所的江贵玉等三名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集安市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遭受种种酷刑,现在手指还伸不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罗希珍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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