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县法轮功学员宋宏遭迫害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伊通县大孤山镇法轮功学员宋宏,由于这些年多次被非法关押,遭受酷刑折磨,身体遭到严重的摧残,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下午二点四十分,带着诸多的遗憾离开了人世间,年仅四十九岁。

宋宏大约于二零零三年正月被绑架,在这期间被用老虎凳、灌辣椒水、抠耳朵等酷刑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东辽县建安镇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被绑架到辽源市东山看守所,被六一零等恶人用酷刑迫害,如几个彪形大汉把他高高抬起,然后往水泥地上猛摔、还用电针和苏秦背剑等酷刑折磨他,使他的身体受到严重的损伤。当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时,因身体损伤过重而被劳教所拒收,被放回家。然而辽源市六一零等恶人不甘心,不断的骚扰恐吓、勒索。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早四时左右,伊通县大孤山镇公安分局由分局长于冰洋带领一行七人非法闯入宋宏家中,绑架了宋宏,恶警不告诉家属原因,也不告诉把人送到哪里。

宋宏被直接送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非法批三年劳教,到二零零七年四月左右,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劳教所不愿承担责任,把他放回家中。终因身体被伤害过重,宋宏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