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中说:“中国(中共)外交官的目的——阻止法轮功信仰者的活动,甚至禁止合法注册的乌克兰法轮大法协会。法轮功运动——始于一九九二年初,在中国体操气功的基础上诞生的精神功法,其中包括了佛教,道教和民间信仰元素(逐字译自报道原文)。法轮功倡导独特的‘真、善、忍’基本原则,并教授五套充满能量的功法。这一功派的创始人是李洪志气功大师。”
文章说:“这一运动在中国和海外广泛传播。李洪志大师获得了国际的褒奖,以及中共官方的奖励。在九十年代末期,法轮功成员增加到近亿人,成为中国最受欢迎的团体,但也因此被中共领导人认为是对其政权的威胁。”
“十五年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当局诬蔑法轮功为×教,要取缔这一团体,在中国开始了残酷的迫害,并把迫害之手延伸到海外,就连在奥德萨,它们(中共)对这个大约由数十位乌克兰公民组成的‘法轮大法协会’也进行了骚扰。而他们(指法轮功学员)当中并没有中国人。这一协会通常会在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月份)遇到阻力,这已不是秘密。这一阻力来自中共总领馆及其有关的组织——奥德萨梅契尼科国立大学的中国文化中心。”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中共总领馆向奥德萨市政厅递交了№30/2014的外交照会,要求禁止法轮功在该市的活动。我们先搁置维也纳公约有关领事关系如何具体执行的专业问题。据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二零一零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人员表示,纽约神韵艺术团 (Shen Yun Performing Arts)的演出中有关于法轮功的节目,在舞蹈中,演员向观众传递中国(中共)残酷迫害信仰者的消息。因中国(中共)使领馆外交人员强力阻挠,演出被迫取消。”
“为了禁止法轮功活动,中共总领馆也向乌克兰奥德萨州的内务部提交了申请。(中共)外交人员认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这一团体在奥德萨举行‘反’中国的活动,‘影响中乌关系的正常发展’。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市政厅国际关系部上书市长表示,在中国被取缔的这一团体因为‘煽动种族冲突’,‘反对中国政府’。”
“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基本法保障乌克兰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权利组建社团。因此乌克兰法院收到类似的外国人的投诉,就会陷入窘境。一方面,按照宪法他们必须完全遵照乌克兰法律行事,而不是其它国家领事馆的信件。另一方面,关于‘中国不同形式的合作’问题,乌克兰公民的权利重要,还是(外国)领事某些层面的要求重要,也成为一个遗留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市政厅还是警察局,都不能禁止社团的活动——按照法律只有通过法院诉讼,而这一禁令并不存在法律依据。由于‘中国合作伙伴’拒绝放手,于是乌克兰官员就成了为法轮功信仰者设置障碍的人(逐字译自报道原文)。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于妨碍正规社团的合法活动,将会判至三年徒刑。”
“七月十四日,法轮大法协会向市政厅提交了两个集会申请,分别于七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在中共总领馆附近举行活动。这一团体所有的成员三十人都会参加。但市政府提起诉讼,以基辅市司法机构禁止了‘法轮功信仰者联盟’为由,要求禁止法轮大法协会的活动。”
“法院认为目前(乌克兰)社会政治局势不稳定,而法轮大法活动是和平的,他们不参与政治,且人数甚微。同时,法院强调,李洪志大师曾两次受到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二零零一年,欧洲议会公开谴责中国(中共)当局违反人权,迫害法轮功信仰者。因此,今年法轮功信仰者在奥德萨举行的活动是合法的无阻碍的。”
七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乌克兰和俄罗斯的法轮功学员如期的在奥德萨举行讲真相反迫害活动,并就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向民众征签。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包括集体炼功、反迫害征签、越南少数族裔的舞蹈、大法弟子教授折叠纸莲花等,传递出和平理性、善良和美好的信息,也带给市民和游客深刻的印象,引起广大世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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