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庭审好人 牡丹江法院心虚不认帐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法院,约于六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秘密开庭,却不敢对律师承认。律师称此为无法律依据非法庭审的行为,要求立即释放两位当事人。

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向民众讲真相,本应受到法律保护,却遭到中共法院的陷害。

七月一日上午,关日安的律师抵达牡丹江市,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案子进展,爱民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长张颖矢口否认接过关日安、张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认开庭的事实。

律师随后到立案登记处查询,立案登记处也声称没有此案。下午,律师赴看守所会见关日安,才证实半月前爱民区法院已在看守所对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公诉人是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王娟,庭审的时间进行了大约一个多小时。非法庭审中,张玉堂为自己做了信仰无罪的辩护,并和关日安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

据悉,检方还用购买伪基站设备为由构陷二人。对此,关日安的律师说:未用以获利,不构成不正当经营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至于他们在调试中发送“法轮大法好”等内容,完全是言论自由,更不构成犯罪。爱民区法院作为执法单位,竟然象见不得人一样不敢承认庭审过此案,他们无法律依据非法庭审的行为,更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而心虚和胆寒。在这个所谓的案件中,当事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违法行为,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是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他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密山法轮功学员张玉堂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在牡丹江租住的房屋中被警察绑架,他曾多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现两人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相关单位电话: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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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孙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副院长(刑):纪某某 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副院长:付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刑庭庭长王玉臣 13946365618
办公室: 0453-8909487
收发室: 0453-8909464
举报中心电话: 0453-890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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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长:张雪彤 0453-6599801 13904535013
副检察长:臧雨清 0453-6599804 13604830345
副检察长:马东晓 0453-6599805 13904537388
副检察长:战曦鹏 0453-6599803 13634633333
副检察长:赵涤非 0453-6599802 13945327615
办 公 室:0453-659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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