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日左右,法轮功学员张喜珍的辩护律师冒着大雨来到衡水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衡水市看守所刁难律师,不让会见。律师随即到衡水市检察院控告衡水市看守所,经过交涉,看守所让律师第二天上午去。
第二天上午,看守所安排律师在审讯室会见张喜珍,律师当即指出:这是审讯室,这不是我会见我的当事人的地方。看守所声称没有会见室,让下午再来。实际上还是在拖延。律师当即告诉在场的所有狱警,包括那个进行刁难的副所长:信仰法轮功合法,警告看守所不要违法,不要步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的后尘。
七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孙素英的辩护律师到衡水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看守所狱警说律师必须去景县公安局办手续才能见。律师随即转车去了一百二十里地之外的景县公安局,下午两点半一上班就又到衡水市看守所,这才见到了他的当事人孙素英。
八月一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刘兵兵的辩护律师到枣强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看守所狱警说所长去开会了,一会儿回来。律师等了好长时间,狱警还说在开会,律师打了好几个电话都说再等一会儿,所长就是不露面,一直在拖延,实际是不让见。律师去了枣强检察院控告看守所,一女检察员也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律师从法律上给她讲也不听,后来律师对她说:“我看你和我年龄也差不多,我们都有孩子,我的当事人被关押在看守所,他才十九岁,他也还是个孩子,咱们不为别的,为咱们的孩子积点德行吧?”这么人性至深的话也打动不了这个身为人母的女人。交涉了将近一小时,检察院让下午再去听信。下午,律师又去了检察院,检察院让律师去公安局,律师几经周折,最后在下午四点多才见到刘兵兵。
八月五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洪国的律师去枣强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看守所狱警让律师先去枣强县公安局登记一下,遭到了律师的拒绝。律师随即去了检察院控告看守所,检察院也支持看守所,律师对在场的检察院的人“讲道理”,律师说:“你们听领导的可以,但是你们要听对了领导,领导让你跳坑你也跳啊?薄熙来、周永康都被抓起来了,你们还往前面跳坑。”
后来,检察院通知枣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来了,律师说:“我不见他们,我现在用不着见他们。等我需要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指公安国保)不见我还不行,没必要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想见我也不见,我就按法律来。”说得国保大队长无语以对。
在律师的坚持和义正辞严的要求下,检察院才通知看守所允许律师见他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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