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时兴文县检察院警察却恶人还告状,提出所谓“抗诉”,认为王建胜被判轻了,胡说什么应该判九~十一年才行。
王建胜老人以前因为患有高血脂、高血糖、心脏快速跳动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炼法轮功后,这些医学上无法根治的病痊愈了,十九年没有吃过一粒药。他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顺长辈,在外与人为善,工作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是单位公认的好同事,领导称赞说现在很难找到这样的好人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半夜十一点过,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610及公安国保大队十六、七个警察、便衣(其中少数叙永县的),到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上班处搜查,非法抢走现金七千多元、手机两部,还质问王建胜的领导:平时哪些人到这儿来与王联系?然后,将王建胜绑架(手铐铐着)走了。
次日(十七日)早晨,这伙人又到王建胜的住处,强行叫开锁人硬把王家的大锁撬烂进去抄家,他们搜走王建胜的大法书一套、法像、三部手机、现金一万二千五百元(卖房的),最后又把损坏的锁换了,把钥匙丢在社区。(后来,叙永县社区主任通过叙永县国保和兴文县国保,把非法抄家的一万三千五百元现金退还给了家属,但七千多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兴文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建胜。当王建胜陈述修炼大法受益时,审判长曹仲康就不停地敲木鱼阻止。辩护律师只要一发言,就被审判长曹仲康阻止,他一连阻止律师四、五次无罪辩护。尽管这样,律师还是阐明了:法轮功不是×教,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当事人王建胜。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兴文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王建胜,诬判了他七年零六个月,诬陷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当法庭上曹仲康宣读完“罪状”后,王建胜大声喊:“我冤枉啊,我冤枉,这简直是黑白颠倒!”
当王建胜被带出庭外上刑车的短暂时间,王建胜的儿子、姐姐、兄弟异口同声地喊:“我们要为你上诉,我们要为你上诉!”他的两个姐姐质问在场的执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老人,你们把一个六十多岁的人糟蹋成这样(一脸浮肿),你们要遭报的!”
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做个安分守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就被绑架、关押,真是天下奇冤!当一个社会,好人可以被肆意绑架,坏人横行,黄、赌、毒泛滥却无人管时,这个社会还能称为和谐吗?本该维护老百姓安全的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法律依据与手续,绑架百姓,到底是谁破坏了 我们的生活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
兴文县检察院部份警察电话:
刘清文 13990917060
林 鑫 13700990188
刘 虎 13795836666
胡阳国 13890931694
郑兴友 13990993199
陈 丽 1309620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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