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以来,香港游行我几乎没落下过。近几年来支援香港景点,也是随叫随到,珍惜每一次救人的机会。今年过年前,我从香港景点赶到家时已经是除夕了。
香港在海外正法这条路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大法弟子救人的重要舞台。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竭尽全力的打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除中国大陆以外,那种邪恶是其它地区的学员无法感受到的。现阶段唯有来到香港,才能稍微真正的体会到邪恶的疯狂和救人的急迫性。
二零一二年六月,香港出现一些邪恶团体干扰,抹黑造谣、说谎话,欺骗民众,干扰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身为大法弟子,当大法被诬陷时,我们必须要站出来护师护法。
于是,那年九月,我请了八天假到香港,这是我第一次直接到景点讲真相。来到落马洲,第一幕映入眼帘的就是不堪入目的横幅和刺耳的扩音器的干扰声,当时内心真的百感交集,那邪恶疯狂的程度,无法用笔墨来形容,简直是无法无天!看到大法受到如此污蔑,只能强忍泪水,把心纯净下来,发正念、拉横幅、举展板、讲真相,以祥和慈悲的实际展现让可贵的中国人和有缘的众生明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大法弟子整体努力下,香港的形势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从开始对大法的冷漠、不理不睬,到现在很多香港民众都敢站出来为大法讲话,像小学教师林慧思及很多正义之士等。
通过这一次在香港景点的亲身体会,深感支援香港的重要性。每天進出香港的大陆众生非常多,而那里的同修又很少,一走一过,很多人不知道真相,而他们生生世世就是为此而来。
在《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中师父说:“香港,是那个邪党最前沿,那是已经到了它的嘴边。在那个地方揭露邪恶,它已经恨的牙根都痛了,它要不干出那些邪恶的事来才不正常呢。”[1]针对香港问题,师父又说:“这是当初安排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地方,这种疯狂它能长吗?不会长久的。”“师父一直在观察这件事情,我也在观察大法弟子的心态、每一个人怎么对待它。”[1]
今年一月,我再次前往香港支援十二天。当地同修说,每天大陆众生進出香港十几万人次。香港真相点遍地开花,可是人手非常不足。有的景点只有一位同修坚守,我们支援的人多了,他们又可以多建一些真相点、多救人。这也是近阶段师父对我们的期许。有的景点用推车推着资料来回,一趟就要耗掉一小时;更让我衷心佩服的是,当地同修有的一星期才回去一个晚上圆容家人,全力投入做好三件事。这种无私无我的精神,让我找到很大差距。
师父在《二零一三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说:“不管怎么样,大法洪传,现在我还在叫大家救度众生。至于说将来怎么样,将来看。眼下大法弟子就是要去救人,所以我一直在看各地讲真相情况。有些讲真相的点做的很好。现在大陆的旅游团越来越多,这就是安排人换个环境听真相。其实真相点那里才是第一线,讲真相的第一线。我们有些地区把这个放弃了,忙于其它项目。当然也是有效了,都该做,大法弟子的项目我都是肯定的,讲真相救人都能起作用,但是现在这么多旅游团的,特别是中国大陆出来的那些人很多是听不到真相的。”[2]
于是,五月中旬我再次去香港支援十天,主要在落马洲讲真相。
跟第一次到落马洲对照,简直是天壤之别,之前邪恶多么猖獗,众生面对正邪较量感到惶惶无助,不知如何选择?现在很多众生一讲就明白真相,一讲就直接三退!从早上九点半至中午十二点,那人潮是一波一波的、几乎从未间断过。看着众生聚精会神、目不转睛的在了解真相,有些还拍照带回去,我举展板的手累的发抖,都舍不得放下来。
师父在《二零一三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说:“以前我说过,我说中共邪党能不能挺过十年,其实何止啊?不让它挺过五年都行。可是你们知道吗?有多少世人不能得救,被邪恶掩盖着;有多少大法弟子在迫害中消沉下去了、不能走出来。结束了有什么用?正法不是为了救人吗?就我一个人走了,创世干什么?史前安排的一切都白做了。时间的延续是为了你们、为了众生。”[2]
为了挽救众生,为了让弟子兑现誓约,慈悲伟大的师父承受了太多太多。大法的各项活动我几乎都参与,可是在香港景点的感受却让我提升很多,看到众生得救后的喜悦,我心中比他们还高兴。现在很多支援的同修在香港一星期、两星期就可以退一千多人,有的同修去了二、三个月退了三千位众生。
我是一名公务人员,去年请假三十多天,除了推广神韵外,大部份都用在支援香港上。正法進程飞速推進,天象也在不断的变化,当初打压法轮功的那些邪恶一个一个被抓被关。各位同修,真的等到真相完全大白时,我们就没有机会再做了。
每次离开香港时,那里的同修都会特别叮咛我们:要再来喔,很多人等着救呢!想到这些,我的眼泪忍不住流出来。身为大法弟子,万分荣幸。可是我们身肩多大的责任啊,我们一定要兑现自己的誓约!希望大家一起精進,跟师父一起回家。
以上个人体会,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全台向大陆讲真相学法交流会稿件)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9/7/2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