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610操控法院再次构陷左康伟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第五审判庭,上演了一场由淮安清河610及公检法导演参演的闹剧:所谓“补充证据”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左康伟女士非法庭审。

整个庭审过程不足三十分钟就匆匆结束。检察员康莉莉宣读了所谓新的证据,企图形成所谓“证据链”。左康伟女士对所谓新的“证据”全盘否定;王士新强调宣传法轮功合法,对所谓新的证据提出质疑。

淮安市市民左康伟女士,五十五岁,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晚,去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宿舍区办事时,遭保安构陷,被淮安市清河公安分局健康路派出所警察尹伟等绑架,在派出所遭警察殴打,于当夜被送到淮安市看守所非法羁押。

三月十七日,即左康伟女士被非法关押的第十二天,被清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六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清河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对左女士非法庭审。左女士的两名亲属出席旁听,左女士丈夫、法轮功学员王士新出庭作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当庭释放左康伟。王士新指出:法轮功提倡“真善忍”,要求法轮功学员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及思想,在社会、工作单位及家庭中都要做个好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与人发生矛盾时要首先找自己哪儿不对;相信“三尺头上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此在一九九九年前吸引了数千万人学炼法轮功。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目前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大陆外全部都是自由修炼,这也证明法轮功绝不是危害社会的邪教。

清河检察院检察员康莉莉(此前报道中曾误报为另一检察员“宦莉莉”,在淮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都不出示姓名牌。)利用清河公安国保与健康路派出所拼凑的、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以及根本不能成立的罪名,进行非法起诉;因对辩护人的辩护无法应对,庭审草草收场,连庭审记录都没要辩护人签字,审判长张祖超、代理审判员左文洁、检察员康莉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既无法律依据又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清河610、国保、健康路派出所、检察院不但不终止警察非法关押无辜者的犯罪,还拼凑了所谓新的“证据”,在相隔了四十二天后,即七月三十日,对左康伟女士再次非法庭审。

七月二十五日下午,王士新接到清河法院女代理审判员左文洁电话,王士新没听清要重新开庭,只听到要他七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半到清河法院。

王士新七月三十日到了之后才知道是重新开庭。这是左康伟女士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早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四年左康伟女士就被清河610及公检法枉判三年,并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左康伟的丈夫王士新原是淮安市北京路中学、第九中学物理教师,只因对被绑架到洗脑班表示不满,指出这是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用事实证明中共媒体对法轮功的造假行为,就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开除公职。

610,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西路178号
邮编:223001
值班电话:0517-83510276

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春虎
刑检局副局长 朱建

检察官:李真珏、田卫国、包军明、邹山中、夏桂权、杨 琪、葛亚和、夏桂权、蒋玲玲、吴海涛、邹山中、张宏艳、张云云、李文艺、宋成芳、王仁军、朱红权、邱晨普、翟艳兰 宦莉莉

检察员:王燕

淮安市清河区法院:

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180 号
邮政编码:223001

电话:0517-83589004、(0517)83339004
0517-80879104、0517-83339008、83339010

清河区法院执行局:0517-80879035

院长 卢正苏
副院长 江兴安
刑庭庭长 张祖超

刑庭副庭长李博
审判员 左文洁

0517-83589135
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17号
电 话:0517-83661171
邮编 223001

局长颜志龙
政委胡正洲
副局长、610主任袁野
副局长 史进、沈野斌、韩海平、高翔
维稳办副主任:吉俊山
警察:姜贵才

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517-83123125
大队长 常书林 13852382345
警察 许风15950382028
范进
健康路派出所地址:淮安市清河区西安北路188号
健康路派出所24小时值班电话:0517-83410110
健康路派出所QQ:2454010067 邮箱:2454010067@qq.com
警察中队长 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