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下半夜三点多,齐家派出所、综治办、双阳分局有八、九个警察开着三辆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于春惠家中,非法搜走大法书及小册子、碟及粘贴和手机卡一张。由齐家派出所警察刘小国带头,绑架了于春惠(慧),并于当日上午又进行了第二轮抄家。
于春惠被绑架至齐家派出所后,被戴上手铐。刘小国与刘君两人追问大法书及其它资料的来源,于春惠拒绝回答,十二点多又将她送至双阳分局做迫害材料。其间在双阳分局,她丈夫给买了面包、牛奶,但警察不许她吃,也不让她上厕所。下午三点多又由刘小国和两个男警将她送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才释放回家。
于春惠被非法关押期间,齐家派出所刘小国与其所长(男,中等个,小眼体胖)及其他人员去非法提审两次,其所长还威胁说要非法劳教三年,要不看是女的还要动手打等恶语。看守所小所所长(女)和二零二室女狱警许威二人各提审两次想找机会迫害。于春惠还被强制照相、电脑采集手掌印、测血压、取口腔液备案用。
此次齐家派出所刘小国说有人举报才来抄家及抓人。诬告人马桂洁,女,五十多岁,特瘦,个不太高,此人爱玩牌,人品不好。此前因与于春惠的家人有矛盾而怀恨在心,故而向邪党部门诬告,并说不告倒不罢休,此人与于家是屯邻。
同年十一月七日下午齐家派出所恶警刘小国、刘君和双阳综治办的人又闯入于家,并强迫于春惠写所谓不炼功“保证”,于春惠没有配合,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齐家镇派出所伙同双阳区公安分局和国保大队等一行八、九个人开了三辆车闯入于家。当时只有于春惠一人在家,警察在没有搜捕令的情况下,破窗而入。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抢走几十本大法书籍,年画一张,孩子的零花钱百元,绑架了于春惠,并将闻讯赶回家的于春惠的丈夫也一起强行带走。于春惠丈夫下午两点多被放回,于春惠在当时下午三、四点钟走脱,再次流离失所。
此次参与恶告者是村民于中伟,男,六十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