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恶警打死了人,一定要向他们讨个说法,决不能轻易的妥协,任凭邪恶处理后事,随便赔几个钱了事;也不能仅仅满足于上网曝光一下邪恶就敷衍了之。如果邪恶打死了一个常人,他的亲属也不会轻易的善罢甘休,一定会为自己的亲人讨个公道,何况受害人是大法弟子,难道大法弟子就应该被打死?如果我们无可奈何的听之任之,一味的消极承受,这不是默认了邪恶的迫害吗?这不是助长了邪恶的气焰吗?人命关天,警察无缘无故打死一个善良的人,这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如果在民主社会,政府打死了人,这个政府都可能会垮台,即使在共党社会,也不能让他随便行凶杀人。恶警行凶后为什么主动要求赔钱、和解,这不是理屈心虚吗?我们有什么可怕的,为什么不能为死者伸冤,为死者讨个公道呢?
我认为,恶警打死了人,必须要和公安和政府有关部门严正交涉,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的提出我们的诉求,和平理性的抗争。第一、公布真相;第二、政府公开道歉,向无辜的死者谢罪;第三、追究恶警责任,严惩凶手,告慰死者英魂;第四是国家赔偿,赔少了还不行,多少钱都买不来人命。这几条要求不过份,在哪里都讲的通。如果邪恶不答应,那就抗争到底。
亲属、乡亲、包括同修都应该走出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公安局解决不了去市里,市里解决不了去省里,影响越大越好,影响越大越有利于曝光邪恶,越有利于问题解决。要主动向民众诉说死者的冤情,这是大范围向当地民众讲真相,争取民众的同情和支持,揭露恶警暴行、曝光邪党罪行的好机会。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呼吁,引发社会关注,如果能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那意义非同小可。
还可以走司法渠道,起诉行凶的公安部门,为自己维权。维权过程是个大范围讲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维权过程也是解体邪恶的过程——通过维权,惩罚了行凶恶警,这对于其他的警察也是一个教训和警示,这对于震慑邪恶、改善当地环境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维权过程也是一个修炼的过程——通过维权,走出来讲真相,可以增强正念,去掉怕心等各种人心,整体配合、整体提高、整体升华上来。总之,维权过程就是一个助师正法的过程。
网上曾经报道过盐城大法弟子遭受邪恶迫害,从劳教所出来后找邪恶算账,吓得恶人求饶的事情。并不仅仅是社会地位的差异,关键还是正念,还是对法的认识。强调社会地位等等因素恰恰是人的观念,是自己认识上对正念的障碍。我们有理,只要正念强,没有办不到的事,一定可以收到理想效果。
当局现在不是在提倡“依法治国”吗?滥用职权、滥用酷刑、迫害善良、滥杀民众是什么行为?执法犯法应该怎么处理?依法治国就是要违法必究、犯罪必惩!那这种案子就是检验当局是否依法治国的试金石。如果同修的离世有助于法轮功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救度众生,那真是善莫大焉。这样同修的牺牲才更有意义、才更伟大,同修的血才没有白流!
个人意见,很不成熟,难免偏颇,仅供同修参考。敬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