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警察绑架善良妇女并迫害家属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林久良女士因免费发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大邑董场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林久良的两位家属八月四日到大邑董场派出所要人,接待他俩的是该所的所长黄志、副所长邹磊。

家属要求他们出示非法拘留林久良的相关文件,两个所长拒绝出示,并谎称“文件给了家属”。家属根本没有收到任何材料。两个所长态度凶狠叫他们俩去找国保大队、检察院,或请律师。

八月十一日,两位家属再次去董场要人,指出派出所的行为是违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符合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自己的亲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也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相反,亲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家庭、邻里关系和睦,与人为善,对社会有益,要求立即放人。

警员彭勇凶狠地说:“人是我们关的,你喊你们的师父发功把我整死嘛……”,另一位警察立即通知大邑国保大队拘留她俩。当时一名妇女[不明身份]问她俩情况,她俩又说了一遍情况。后来该妇女被警察录口供,作为“指正”她俩“煽动宣传法轮功”的证人。

当天上午十点钟左右,大邑国保大队张建、开云等三人到了派出所采取了卑鄙的欺骗手段审讯笔录,说是向上级反映林久良的问题。笔录完后,不准她俩离开,把她俩推到派出所,用手铐铐在椅子上,还让俩名女协警非法搜身,拍照,然后要她俩在笔录本上签字,被拒绝。

下午四点钟左右,两位家属被带到大邑国保大队,国保大队以“利用×教组织散布、宣传、煽动扰乱单位秩序”(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二天。

法轮功学员林久良女士,六十岁左右,家住新津市棉花坨小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慢慢的,类风湿、心律不齐等病症不翼而飞。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上午,林久良在大邑董场农贸市场门前发送神韵光碟时,一名三十来岁的妇女一接了光碟后,立即与另一妇女抓住林久良,拉到农贸市场的另一门口前一个三十岁的男子面前。该男子立即打电话。林久良被绑架到董场派出所。

当天晚上大约六点左右,林久良家门前停了两辆车,一辆面包车警车,一辆小轿车。有四、五个穿制服的警察和几个便衣抄了林久良的家。抢走了法轮大法书两本,几个护身符。参与抄家的警察有新津的、大邑的和新津花桥乡的。林久良被送至大邑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七月二十八日拘留期满,林久良的家属去接她回家,可拘留所告知,林久良已在七月二十八日半夜一点转到大邑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