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感想”解体警察的“讲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二零零九年我被恶警绑架,劫持到天津双口劳教所。在那里被关押迫害的同修们以各种形式反迫害,有的不做奴工;有的绝食反迫害;有的讲真相救人。同修们用各种方式唤醒世人,证实大法。

有一天,一个叫杨大队的警察叫包夹胁迫大法弟子听他“讲课”,他在黑板上写下:法律和义务、人民、共产党、三个标题,要求听完后写感想。

我是这样写的:在谈其它问题之前,我想先忠告你:李洪志师父是我们的师父,你不要用污秽的词句做比喻;法轮大法是正法,你不要用邪恶的邪说来污蔑。切记:善待大法有福报,迫害大法有恶报,这不是诅咒,更不是口号,这是大法弟子慈悲的忠告。

法律与义务:《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没有犯法。中国十佳律师高智晟、沈阳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天津公安局一级警司郝凤军、驻澳使馆官员陈用林等都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难道他们不懂得法律与义务吗?

中共承诺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可刚到二零零三年就要推行二十三条恶法镇压香港人民,遭到六百万香港人民的强烈反抗。十分之一的市民上街大游行,最后中共不得不收回二十三条恶法。难道香港人民他们不懂得法律和义务吗?

人民:什么是人民?按着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无理打压的上亿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是不是人民?至今仍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遭受迫害的几十万大法弟子是不是人民?为了民生反贪官、反官倒而被机枪扫、坦克碾压的六四大学生是不是人民?因贪污腐败、吃喝嫖赌而造成企业倒闭的那些企业里的失业工人是不是人民?官商勾结、鱼肉百姓被强拆强占的失地无家可归的农民是不是人民?暗箱操作导致股市崩盘致使那些倾家荡产被套牢的股民是不是人民?为中共枪林弹雨、出生入死到最后生活没有着落,致伤、致残、致病的被中共一脚踢开的老兵是不是人民?

共产党:《共产党宣言》中有一句话形象的形容了共产党:一个幽灵,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幽灵就是鬼魂的意思。所以它不属于中华民族,它是一个西来幽灵。所以中共不等于中国。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文明,中华民族文化是神传文化。有商汤对上天的祈祷;有老子的道德经;有孔子的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有轮回转世、善恶因果等佛家理论;国有大唐盛世,万国来朝;民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古风。

过几天他又“讲课”,我想起师父告诉我们大法弟子是主角,“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1],不能再让他这样讲下去。在写感想时我发出强大正念写到:“停!停!停!这样的讲课太无聊了,和中共的造假宣传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小偷见大盗。这种断章取义、偷梁换柱、蓄意抹黑的污蔑手法已经用了几十年了,这种陈年老调怎么还唱个没完呢?点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分为零分。

你看看,这种邪说怎么能在这里信口雌黄呢,别讲了还是干点正事吧!建议:解决大法弟子家属来接见时要填写诋毁法轮功的答卷的问题;解决大法弟子被包夹毒打的问题;上明慧看看法轮大法在世界洪传吧;多看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了解共产党的邪恶本质。”好了,下去吧,别讲了。

随后他找我谈话,问我是不是对他讲课很反感。我说我是为你好,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大法有福报,迫害大法有恶报。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时命能保。他低头沉默了,沉思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讲过这样的课。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