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者的修炼故事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的,得法前,我妒嫉心很强,争名夺利,遇事老怕自己吃亏。得法之后,我的整个身心发生了很大变化。

以前我是做会计工作的,在专业深造时的学费本应该自己承担,但由于工作的便利单位给支付了,通过学法后知道了不失不得的理,不该得的不得就主动把这笔钱还给单位了。我们家盖房子时占用单位的电缆也折合成人民币匿名的捐给了灾区。

我主管二十一个下属单位的财务,在常人看来是个很有油水的工作。我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别人给我送钱物我都善意的拒绝。一次,有一个下属单位的会计同时给我们几个人钱,我推辞不掉,只好暂时收下。

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我去北京上访时把钱交给了单位,给困难职工作补助费。从北京回来,单位书记迫害我时,让我把这笔钱拿回,被我回绝了。这事在我们单位震动很大,职工都说炼法轮功的真是不贪不占,他们都愿意让我当会计。

从北京回来后,单位让我下岗了,但是要求我天天上班,不给奖金,只给基本工资。原来给我记账的人接替了我的工作,由于她接触财会时间短,业务不熟,单位领导也让我看她做的记账凭证怕出错,她工作也离不开我,老找我、问我,告诉她后,她就上领导那说她自己怎么怎么能行,别人看了都生气,告诉我不要再告诉她。我没跟她计较,仍然无怨无恨的帮她。因为师父让我们做到:“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1]。

后来当地审计局来我们单位审计,专门找我参与,以前我和他们一起接收过我们基层单位的财务账,他们都知道我炼法轮功,也知道大法弟子的为人,单位领导找我谈话时,他们就帮我说话。表面上是我帮他们审计,其实多数是我干。我下岗期间工作量很大,别人都下班了我还在加班,工人都看不过去,对我说,不给奖金还干,不给他干了,找他们要奖金、要工资。我听了一笑了之,真正体现出大法弟子那种大善大忍的胸怀。由于跟审计部门配合的好,我的工作他们也很满意,他们科长主动找我们领导给我要工作而且还得干财会。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当地公安局怕我上访,把我非法拘留,回来后单位又让我下岗了,工资比上次还少,审计部门的那位科长听说后到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关心的问我生活的怎样,还好吗?我当时就感动的流泪了,他说别哭,我找你领导给你要工作,他真给我要工作去了。现在这位科长也三退了,很好的摆放了自己的位置。

由于邪党的迫害,我被下到农村基层干收费工作,有一个用户经常拖欠我们费用,到年底对完账后,我发现用户漏对一笔,我这多出两万元,我要不说谁也不知道。我就主动跟单位领导和职工说了这件事并要求把钱还给人家,有的人说不能还他,咱大伙分了,我说不行,人家挣钱也不容易,是人家的钱必须得还给人家。最后把钱退给了这个用户。他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很相信我,往我这存钱从不要收据。我们单位有小金库,开始时我管,后来由于我不贪不占,领导也得不着实惠,就不用我管了。

有一天中午,单位没有人,我收拾办公桌抽屉时发现一对金耳环,不知道是谁的,因为这个抽屉已经换过几个人用了,下午上班我一说,别人就认走了。这件事对认耳环的人影响很大,有一次,她帮人做了一件好事,人家要给她报酬她没要,她跟我说:我也按法轮功做了。

这些都说明了法轮大法的伟大,正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2]。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境界〉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