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庭非法庭审 理亏三次休庭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时,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贾海英、孟呼伦、李萍。

法院原本策划好的七日、八日、九日每天非法庭审一位法轮功学员,可就是在七日当天法官宣布开庭后,在两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程序履行时,竟然出现了三次休庭。

第一次休庭:法官象以往一样颐指气使的,问及贾海英时,都被律师挫败,每当庭审有违法现象发生时,北京来的律师毅然打断,一再严正指出:与当事人无关。当庭律师一再指出公诉人所诉法律依据不足,当庭法官宣布休庭。

第二次休庭:法官和公诉人从一个门走到法庭上来后,当庭法官宣布开庭,公诉人照本宣科地念着临时搜集来的法律依据,北京来的律师举手示意法官,法官和公诉人同时从一个门出入有违宪法公平正义,要求法官和公诉人回避,本已策划好的程序被打断后,法官只好第二次宣布休庭。

第三次休庭:这回法官和公诉人真的是从两个门走到法庭上来的,当庭法官宣布开庭,公诉人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对律师一再指出的法官和公诉人回避问题时,竟然给出领导不同意的答复,不难看出冠冕堂皇的非法庭审,领导意志竟然凌驾于宪法之上,当然休庭在所难免了。

非法庭审的法官及公诉人等,你们可知道你们从受理此案开始,你们的非法行为已经成为你们的呈堂证供,你们的签字就是你们的违法证据。中共卸磨杀驴的事还少吗?为了你和你的家庭,在大善大恶面前做出你们的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