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轮功学员杜泽洲 | 济南法轮功学员王洪凤 | 济南法轮功学员程淑香 |
其实这是十五年来中国各地的许多法院都能见到的一幕:庭外是执法部门如临大敌,庭内是公检法人员践踏法律、以庭审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今天长清区法院庭审的是八位法轮功学员:杜泽洲、程淑香、李卫国、王洪凤、孙玉芝、姚传荣、姚传芬、孙茉卿。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长清区公检法是如何打着法律的幌子,行迫害好人之实的:
虚张声势
庭审当天一大早,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610”恶人、长清区国保、崮山等派出所、保安、便衣上百人纠集在长清区法院门前。法院门口拉着警戒线,一架固定在地上的摄像机拍摄着来往的行人。临时纠集的二十来个警察分成两队在法院大门口巡逻,从他们的步伐看也没经过什么训练,有的嘻嘻哈哈,表演了二十分钟就散了。
法院门前马路两侧停放十多辆警车,有的是乘坐五十多人的警用大巴。体育馆院内也停着警车,加上巡逻队的车和埋伏的便衣车辆共有二十来辆。可见这么多警力大都是临时从别处调来的。
门前马路上左右各二三百米内都是穿黑衣的警察,每隔十米、二十米远都有警察把守,有的一个人站着,有的两三个一伙如临大敌。一个交警站在路边,随时指挥来往车辆停车检查。
连周围的商店、医院、邮局、体育馆内都有警察。庭审开始前,竟有警察到附近的军用品商店去买盾牌和警棍。他们明知道法轮大法弟子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为什么还这么紧张?是他们心里发虚,明知道法轮功修炼者是无辜的,还要非法迫害。拉大旗扯虎皮,用表面的强势来掩饰内心的恐惧。
剥夺家属旁听权
这八位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一四年八月被绑架后,其中杜泽洲、程淑香、李卫国、姚传荣已经五个月没有见到家人了。家属们为了能亲眼看一看自己的亲人,一大早就乘车赶来啦。万没想到,有的连亲人从警车里被拉下来还没看到就再也没机会看了。当家属们眼看着自己的亲人被戴着手铐脚镣,大喊着亲人的名字,想离近多看一眼,却被十多个警察一拥而上推搡到法院墙角,围一帮警察看着不让动,不让进入旁听。最终只有有限的几个家属被允许进去旁听。
大法弟子李卫国的哥哥和九十七岁的老父亲都风尘仆仆的赶来了,却被剥夺了旁听的权力。老人蹲在路边,无助的望着法庭,一直到庭审结束,眼看载着儿子的警车呼啸而去。
天桥区“610”的马某看到大法弟子的亲属,就威胁问:“你怎么知道的?谁通知你来的?你来的目的是什么?”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起诉书》里明白写着哪天在哪里开庭,怎么还得别人通知呢?来干什么,他怎么还问别人?我们还要问他呢,他们凭什么把我们的亲人绑架了,还要诬陷判刑,我们连来看看他们给强加什么罪名还不行了?!
有个穿警服、官员模样的人对被拦在外面的家属说:“今天是市局的人(来了),你们老实呆着,不然就给你们弄进去!”还有一个当官的警察质问家属:“你老婆你怎么不看着?”家属回他一句:“你老婆你怎么不看着?”那个当官的接着问:“你老婆天天出去干什么你不知道吗?”家属气愤地又回他一句:“你老婆天天出去干什么你都知道吗?”这种道貌岸然的背后是其欺下媚上的奴才嘴脸。
违法的庭审
法轮功学员杜泽洲和程淑香被戴着手铐脚镣带进法庭。对此,辩护律师当场向法官李虎提出:按照法律规定,我的当事人没有造成危害性,何况法轮功学员善良平和,不会有任何过激的行为,庭审时应该去掉他们身上的刑具:手铐和脚镣,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李虎不同意。长清区法院从一开始就暴露了这场审判的非法性。
法轮功学员正气十足,对所谓公诉人提出的栽赃一概否认,堂堂正正地讲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修炼无罪,停止迫害,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法官李虎理屈词穷,竟说:“你们炼功不要家,不照顾老人。”大法弟子立即义正词严的申辩:“我们不是不要家,是你们给我们的家庭活活拆散了;是你们把我们关在这里不让回家照顾自己的老人!”
家属们为亲人所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极力保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分析《宪法》、《刑法》、《国际人权公约》等法律条文,阐述了法轮功不是邪教,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讲真相是依法行使自己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利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律师们声音洪亮、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震惊法庭。
劝善良言
修炼法轮大法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律师已清楚阐明,长清区法院没有再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丝毫理由。但法院表示“择日宣判”,说明还有背后的黑手在操纵栽赃陷害。这黑手就是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残留的黑恶势力。
在此告诫长清区法院人员,逐一落马的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周永康等祸国大纛们,这些当年都是为江恶首迫害法轮功卖命的各级打手,他们的下场也印证了恶有恶报的天理是永恒不变的。你们不要再继续迫害法轮功了,否则在不久的将来恶报加身;所谓的“上级命令”不能作为开脱的借口,谁办案谁负责,你知道你往诬判大法弟子的案卷上签下自己名字的可怕吗?那就是你敲开地狱门的卖身契。良知醒来吧,分清善恶,停止迫害,才能给自己赎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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