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我地的十几位同修被邪恶同时绑架,当地全体大法弟子全力营救。在师尊的呵护和我们整体相互配合下,除一名大法弟子还被非法关押外,其他大法弟子先后都回家了。这是自1999年“7.20”以来我地迫害最严重的一次,也是我们营救同修最成功的一次。参与迫害的警察当看到同修被救出来了,吃惊的问你怎么出来了?
他们也感到正法洪势的推進勢不可挡了,偷偷的跟炼功人说:没办法是上边让干的。还把抢劫去的大法弟子财产悄悄的送还大法弟子。这对当地同修是很大的鼓舞,让我们更有信心营救还在被非法关押的那位同修。
这位同修被邪恶视为“重案”,移交给市公安预审,人也被转移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那里关押的人意味着将被判刑。同修的家属也托人询问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少说也得判六年。事态好象不可挽回似的。
我和这位同修很熟,是一起修炼到今天的。在众生等救度之时,怎能让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呢?这不是师父要的,大法弟子的使命就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谁拦谁是罪,那就彻底清除,彻底否定。所以我就要营救该同修。
然而营救同修的阻力首先来自他的家属。他家属听信了来自公检法人员的判断,认为这次成了市里的大案,有市公安直接管,是没希望出来了。言外之意是营救不出来的。所以不想营救,劝说了几次都无效,他们的孩子上班很忙,也没时间参与。怎么办?
面对此事我就对他家属说:不要灰心,宇宙大法,法力无边。“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师父说了算,炼功人说了算。我们只管努力。常言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何况我们是有师父做主的炼功人呢?我建议:我请律师先见见本人,看情况再说,并明确告诉他请律师不用他出钱,不用他出车,只是需要你签委托协议,其它不用你操劳。
家属勉强同意。
在跟律师签委托协议时,他家属依然跟律师说:“没用,没用”,意思是让律师自动不接手此事。但是律师不是一般的律师,他安慰了家属,让家属签上名字。这才算把事定下。而后面我所做的事,只是告诉家属结果,得不到他的任何帮助。为了营救同修,我不管家属啥态度,啥想法,因为做这事大法弟子是主体,我是主体。
就这样,律师和我三次到市看守所看望同修,律师跟同修沟通,把我们要说的话转达给同修,同修也把自己在里边被迫害的情况告诉律师。同修得到鼓励增添了闯出的信心,而我们及时把同修被迫害情况在明慧网上曝光。同时当地大法弟子及时调整发正念的力度,真正形成除恶的整体。
三次到黑窝三次正邪大战。而律师敢接手法轮功案件在北京实属少见,对警察来说是稀罕事,对他们也是很大的触动。第一次去市看守所出奇顺利。他们一上班我们就到那里了,登记后告知:没预约今天不能见人。当时我在律师旁边本能的发出一念:就今天见,就能看到。由于我们提前发正念清理了那个环境的空间场,一路上我一直不停的在发正念,同修们在家里发正念,所以能见到同修是肯定的了。
正在这时,旁边的一位陌生律师主动跟我们的律师说了看守所内负责接见的部门的电话,于是律师就电话过去。接电话的警察说没预约不能接见,要见得预约,大约一周以后吧。该警察态度很好,说完没有立即挂机。有经验的律师客客气气的说:我们不知道这些要求,大老远的来一次不容易,您帮帮忙给请示请示,谢谢了。对方真的生出同情心,说你们大老远来了,我就给请示一下吧。结果真的就批准接见了。
同修被囚禁近两个月,与外界隔绝,那天见到律师,知道同修在营救她,眼泪一下就流下来了,和律师做了交流。我在高墙外近距离发正念除恶,没有怕,没有其它想法。
这其中还有一个插曲:我在大门外的洋灰台坐着发正念,大门的门卫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跑到我面前说:给你一张报纸垫上吧,这里不干净。一会又跑过来递给我一个鸡蛋,说:这是今天早晨剩下的熟鸡蛋。让我吃。我不要,他笑着说留下吧。我知是师父对我的鼓励。让我感到师父就在我们身边。也让人体会到黑窝里面也有有良知的好人。
接见完毕律师要求把案情了解清楚,于是我们又到了绑架同修的公安局刑警队。办案警察不在。值班警察一听是为法轮功来的,不客气的告诫律师:不用找了,案子交给市里了。找也没用,都定了。那意思就是法轮功的案子他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找也没用。这说明公安对法轮功就是耍流氓,根本没法律可言。
律师和气且平静的跟他讲:我受人之托,为人办事,成不成得亲自问清楚。说得警察无话,不得已联系了当时办案的警察,问清了情况。该办案警察还告诉律师承办该案的市办案警察的联系电话。在律师跟值班警察对话时,我就坐在刑警队办公楼的走廊里发正念。
就这样我们跑了一天终于搞清楚了同修案子的经过和進展情况,非常顺利,也得到不少信息,为下一步营救奠定了基础。这对同修们鼓舞很大,对营救出同修信心更足了。这一天,给我的感觉好像时间好长好长,所以该办的才能都办了,还有一种自己很高大的感觉。为什么?也说不清楚,就是那种不一般的感觉。
回来后律师起草一份取保申请寄给办案警察,想以同修的身体状况为由取保。但很快被否定了,理由是法轮功案件跟其它案件不同。这件事让律师看清了中共的强权和行恶的程度及流氓的本质。
我们除了曝光邪恶对同修的迫害外,还就我们内部在营救同修一事上的不同认识進行切磋。认识不同,不奇怪。归纳起来有这么几点:
一,认为该同修有漏所以才被迫害;
二,如果被迫害同修自己正念不强,大家发正念作用不大;
三,该同修多次被迫害过,邪恶把她当成重点,这次不会轻易放她的;
四,恶警从她家抢走那么多东西,有了加重迫害的理由,哪会轻易放人。
交流中大家看到:从法理上每个人好像都明白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但到具体事情上又承认了旧势力安排。切磋后大家一致认为:
一、同修有漏应在大法中修,在法上提高,这是师父要的,不是邪恶迫害的理由;
二、我们发正念营救同修是师父正法的需要。正法就是要淘汰那些该淘汰的生命,我们正好利用营救同修清理宇宙垃圾。正念来源于大法,同修在邪恶的黑窝里正念强否都不是旧势力检验、考验同修的理由,不能承认这种说法。所以我们也根本不必考虑同修的正念如何,我们就做我们该做的;
三、第三种想法更不对。同修多次被迫害,决不是邪恶对她加重迫害的理由。这场迫害师父根本就不承认,我们怎么还承认加重迫害呢?这都是旧势力强加的,绝对不能承认;
四、大法弟子的财、物是大法资源,大法书籍是救度众生的法,这都不是迫害同修的理由,更不能承认。
整体认识提高上来后,我和律师二十天后再次去了市看守所见同修,把我们悟到的理跟同修交流,并让她找出根本执着。这次去就不顺利了。律师头发懵,路上堵车,接见手续有新的要求,我们坐着出租车一次一次的补办手续,都办完了也快到结束时间了,我赶紧求师父,再次跟家里同修联系不要放松正念,自己也加紧发正念。最后在结束前律师终于走進接见室,见到同修。
大家认识在不断升华,也给被迫害的同修指出了修炼中的不足,对地方该讲真相的也讲了,同修该回来了。可是等了两周仍不见同修回来,为了赶在法律程序变更之前(被迫害同修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变更就是下个司法程序,移交检察院,到那个阶段营救难度就大了)把同修营救回来。
我和律师三去市看守所。跟同修沟通,让她改变在黑窝里边也是证实法的这种观念和认为自己能承受的这种想法,因为这可能就是邪恶旧势力迫害自己的借口和理由,我们不能承认迫害,我们更不是在迫害中修炼,这不是师父安排的,这样做会阻碍救度更多众生。那是在证实自我,是为私的。最后律师说希望这是最后来这里见她。
一天,同修的家属给我打电话说,看守所让他明天去一趟,他说他不想去,怕他们向他要东西,也怕同修身体有什么不好了,是坏消息。我说:去吧,是让你接人呢。我说我和你一起去,他不让。第二天他自己去了。十一点钟给我打回电话说:下午办手续,接人。
两个月的营救时间,我们彻底否定了邪恶取消劳教后对大法弟子仍然企图加重迫害的邪恶安排。师父又一次保护了弟子。这件事对当地的邪恶是一次强大的震慑。
这次营救同修中,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同修被营救出来,我感到很欣慰,特别是,在这次营救过程中,我个人也得到了提高。
因为平时我和被营救的同修之间有些间隔,配合的不是很好。这次营救让我修去诸多人心。过程中跟大家切磋中我从不提同修的不足,只说她的优点,只让大家看到她修得好的地方和正念正行的一面。
我还克服了家庭的阻力。丈夫怕我出事不让我去。我耐心的给他讲了我们的安排,让他别担心。
在律师费用上我不要任何同修的钱。因对此事同修认识不一,所以我跟谁都不提钱的事。我也不跟同修谈过程中发生的事,这样可以防止有好事心的同修在其中添枝加叶的传小道消息,增加不必要的难度。因为我们还有人心在嘛!
事情过去了,我觉得自己做对了,两个月中,大家只知道我们在营救同修,利用此事讲真相救人,知道要加大力度发正念,对营救中的具体事不知详情,也就不会造成额外的干扰。让邪恶没有空子可钻。这样就使整个事情進展才比较平顺。这是经验。事情过去了,留下的是反思,是我要在法上的提高。
在此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对弟子的加持,师父您辛苦了!请师父放心,弟子一定努力修去人心,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世人!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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