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成“为他”的正觉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师父在讲法中说:“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1] 我牢牢记住师父的话,按着“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标准践行着。

我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四十七岁,心情无比愉悦,身体轻松,有使不完的劲,走多远都不累,跟二十三岁的儿子去市里购物一天,回来儿子一头倒在床上说累的不行了,而我的身体却轻松的就象早上睡了一宿觉刚起床一样。

得法后夫妻和睦,丈夫很服气大法改变人的超常能力,很支持我修炼,孩子都看过大法书,至今也在坚守着按大法的理念做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晨炼开始变得很紧张,那天得到消息派出所要来查看,当时为了安全,大家决定暂时停止户外炼功,来炼功点的人都让回家。但还有没来的不知道。有人说别管了,我当时觉得得让同修知道,找到同修家做了通知。现在看来当时的做法也许不对,但想想当时我的基点是为同修的安全着想。

一九九九年五、六月份,周边农村得法的同修来电话,说乡上把他们都集中起来了,不交待是谁到村里传播大法的就不放他们,问我怎么办。当时我想,我们有四个人,但是两个是年轻人,不能让她们承担,我就回答说:你们就说是我和一个外地人做的!因为我这时心里是为他人着想的,一点也没有自己,结果后来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一九九九年以后,有一次,在我工作单位的几个楼里都发现了大法资料,单位的大领导找到我,问这是怎么回事。当时还有其他同修也参与做了,但是我想,不能连累他们,为了保护同修,我一人承担下来了,就对大领导说,是我做的,因为我要退休了,以后没有机会出入这些部门了,所以现在就多做了些。因为我这时心里想的还是别人,结果领导什么也没说。

二零零三年,我身边的一个同修出事了,被绑架到看守所,传出消息来说,可能说出了我,要我转移大法资料。当时不到两周岁的孙女不停地哭闹,儿子看着我说:“妈,你什么态度”?我坚定地说:“宁死不出卖大法,宁死不出卖同修。”儿子听了说:“妈,我支持你!”也是因为这坚定的一念,在师父的呵护下,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当时邪党在全市开始地毯式的搞签字“转化”,邪党人员先闯到一同修家,逼同修签字。同修说想想,关上门后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办,我想起了师父的话,“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就把这句话说给她。同修后来说,当时听到这句话身体一振,坚定的拒绝签字。结果从那以后三年内,邪党人员再没来我地骚扰。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2]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