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唐尤玉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现年六十三岁的唐尤玉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唐尤玉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唐尤玉女士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获得身体健康,而遭迫害事实:

我从小就多病,从十一、二岁就常年受着疾病的折磨,严重贫血、浑身黄疸、胃病、十二指肠溃疡、胃痛、胃出血、风湿性腿疼等等,经常腿痛胃痛得睡不着觉;长大后又得妇科病,总之全身上下都是病。出门办事,手都不敢伸出去,因为我黄疸重,手的皮肤都是黄的,谁看见了都害怕;还有,气呕多了,有时就会打嗝,随便按身体的哪一部分,都会打更多的嗝。我很悲观,自己不仅一身病,而且还没文化,被人瞧不起,低人一等,自卑,也很忧郁。一九八六年,我的病更严重,大热天都要穿秋裤,人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一九八七年,才三十五岁的我就买好了老木准备做棺材,我想我是活不出来了。

一九九六年六月间,我去医院去看病,遇到一个熟人,向我介绍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很好,炼了之后就能好病,他自己也在炼。就这样,我就跟着去炼了。修炼大法之后,不长时间我的病就奇迹般的全消失了,浑身舒服,无病一身轻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就像换了一个人。至今快二十年了,我没再吃个一颗药。我对师父的感激真是无以言表!

学了大法后,我的变化好大,知道怎样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真正成为了一个善良、宽容、真诚的人。我知道了人为什么活着,如何做人。许许多多想不通的事情一下子都想通了,心情舒畅,不再悲观。原来我经常与丈夫闹架,一吵架就哭闹、怄气。修炼后,我对丈夫再不吵闹了。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老家的房子本来有我们一份,丈夫的兄弟占用了,在原址上盖了新房,我们掏了钱买了回来。后来政府征用,兄弟还要争占补偿款,我就让给他们两万多。如果不修炼,我是不会让别人占一分钱的便宜。

然而,由于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我五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在狱中遭到残酷折磨。

第一次被绑架是在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六,四、五个警察半夜三更来敲门,不说任何理由就抄家,搜了一本宝书《转法轮》,把我绑架到东城派出所非法拘禁一个多月,年都没过成。后来勒索了一些钱,才把我放了。

第二次被绑架的具体时间不记得了,记得我是到打字复印部去复印师父的新经文,被东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了二十四小时。

第三次被绑架是二零零三年五月,我是在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而被绑架,几个凶悍的警察把我按到,都压在我身上,当时把我的腰压断了,出气都痛得厉害,有一周都没吃饭,也没人管。后来看守所所长何蓉给我铐上手铐弄到医院拍片,诊断为腰椎骨折,但他们依然非法劳教我一年半,坚持要把我关到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我走路一直都是弯腰驼背的,伸不直,走路都困难,狱警还逼我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他们利用偷、抢、骗、吸毒、贩毒的人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劳动定额完不成就要挨打、罚站,或者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回家后,我接着学法炼功,慢慢腰才好了,原先背后的骨头都鼓起好高,现在也平复了。是法轮大法又一次救了我!

第四次被绑架是我发真相资料时遭卖药的人恶告,被东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十五天。

第五次被绑架是在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我因发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绑架到南城派出所折磨了一个晚上,又被劫持到县公安局看守所,我被折磨的不象样,后被国保大队的谢英、王光伦非法劳教一年,十一月底,我被劫持到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体检时,狱医说我胃萎缩,劳教所拒收,警察只好将我拉回看守所,又关押了二十多天,在敲诈家属一万多元钱后,才放我回家。

多次的敲诈也给我家造成了沉重经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