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遭抻刑折磨 辽宁省凤城市前法官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梁运成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四十八岁的梁运成原是辽宁省凤城市法院法官、原辽宁省凤城市水利水产局公务员。他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关押迫害。

二零零六年他被非法劳教,在辽宁省本溪市劳教所两次遭抻床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他被非法判刑,遭三年冤狱迫害,在本溪监狱遭抻床折磨,在大连监狱遭毒打凌虐。这场迫害也导致他婚姻破裂,父母也因他被迫害而悲伤离世。

以下是梁运成在诉状中的陈述:

我原是凤城职高教师,一九九四年全国法院招聘法官,我顺利地通过考试及政审,一九九五年调入凤城法院工作。

从高中时起我就练气功,深感中华文化之博大精深。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比较,发现李洪志师父所传的法轮功才是真正的大法大道!从此如获至宝!精進修炼,不久,以前患有胃病、颈椎病、头痛及尾骨骨折等疾病都不翼而飞。在思想道德方面,过去的我也是随波逐流,收过礼,吃过当事人的饭。修炼了法轮功,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道理,从此,真正地做到:“送礼不要,吃请不到”。任何法院禁止的事都不干。而真正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在对待当事人上,我做到了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法院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风气在我身上荡然无存。一九九七年被评为凤城法院文明法官。我的公正、善良、廉洁可以说是有口皆碑!这都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做到的。

在家庭及社会关系上,我于一九九四年结婚,我的岳父当时任凤城市常务副市长,不久升为凤城市市长、市委书记。修炼前的我,也是趋炎附势之人,对于自己的身份也很看重。修炼后,我严格用法轮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决不利用岳父的权力及影响办一件违法、违规、违纪和不阳光的事。那时的我,阿谀奉承的人比比皆是,但我从不动心。我父母住在农村,我每次回父母家时都从不用别人的车,自己坐公共汽车。一九九八年后岳父调到丹东市,任丹东市林业局书记兼局长。当时许多人都想方设法买森林,只要花几万元钱就能买下很大一片森林,几年后转手就能卖百万,而且“名正言顺”。正好有一个机会可以买,我想到:这肯定是不透明的事。挣这钱不好。我说服了妻子,我们没有买!法轮大法使我身心健康,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成为一个最幸福、最幸运的人!

大法还使我们夫妻和睦、万事顺心,岳父家亲人有二十余人修炼了大法。

然而,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却给我和亲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后至七月二十日前,凤城法院院长就找我谈话,要求我别到户外炼功点炼功,被我拒绝。此后,凤城不法官员对我妻子施压,暗中令我妻子阻止我,我不为所动。他们又通过其他亲人阻挠,也没得逞。但从此以后,妻子因他们的挑拨就对我不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公开化后,我依法进京上访,在天津市宝坻县被军队士兵绑架,并遭士兵殴打,他们绑架我的理由是“抓逃犯”。我告诉他们我是法轮功学员,是合法上访的,不是“逃犯”。但他们直接将我投进宝坻县看守所,次日被凤城法院办公室主任张春峰接回凤城。我在宝坻县看守所里遭到犯人的殴打,被打得满脸是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诽谤法轮功。几天后,我又到北京上访,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希望政府纠正迫害法轮功的错误。由于国家信访局成了任意抓捕各地上访学员的公安局,因此,我到天安门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无辜被抓。警察将我带进天安门广场派出所,问我姓名、住址,我不说。多名警察将我的两只手从后背用手铐铐上(左臂从上向下,右臂从下往上,就是“苏秦背剑”这种酷刑)。然后命令我弯腰九十度,就这么撅着。时间长了,我直起身子,他们就用警棍往死里打。后来,就不顾是头还是后背,一个劲的打。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警察是如何残忍地折磨人。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这次上访,我被非法关进凤城看守所一个多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我在丹东市宽甸县被绑架,在宽甸看守所绝食时遭到浓盐水灌食的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同年二月初被关进丹东劳教所,由于我不配合警察的指使,警察命令四、五个犯人将我按倒在地,把我后背的衣服扒光,警察用电棍在我后背电击。由于我没有屈服,当天下午,我被送进了辽宁省本溪市劳教所。在此经历了七个月的迫害。

一、第一次被抻

刚进本溪市劳教所,我就遭到直属大队警察指使的犯人殴打。同年正月初,由于我晚上打坐炼功,遭到包夹犯人(是警察指使的专门以看管法轮功学员为业的犯人)刘晓强的殴打。于是我就绝食反迫害。当我绝食绝水第六天时,直属大队管教大队长米洋和管理科科长孟立新就开始迫害我,他们指使一帮犯人强行把我绑在劳教所卫生所二楼的一张床上,故意绑得特别难受。给我挂点滴。次日,我同意吃饭。但此时,警察并不把我放回。孟立新要我“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我拒绝。他就叫犯人把两个床并排的摆在一起,叫犯人用白布把我两只手的手腕分别绑在两个床的外侧的两个铁管上,两条腿的脚腕也用白布分别绑在两张床另一侧的两端的两个铁管上。身体仰面朝上,成“大”字形躺着。两只胳膊一直抻得很紧。眼睛天天看的是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个从来不灭的灯,还有监视器的探头。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三个犯人昼夜轮换的迫害我,吃饭时,犯人用羹匙喂,喝水也是喂,有时他们特意把饭食或水撒在我的脖子上、脸上。小便时,犯人用尿壶接,唯有大便时才把一只手的白布松绑点,把两个床掰开,在两床的缝隙间的下面放上便盆,就这样便。我看不到警察,警察却在监控中天天看着我,为了强制我“转化”,他们会暗中示意犯人怎么迫害我,有时是把两个床绑手的两端向两边搬,这样抻胳膊的布就很紧。我的两个胳膊就被抻的紧紧的。有时把两个床的另一端向两边搬,这样两个腿就劈胯了。有时把一张床向外侧平移,我的胳膊和腿同时剧痛。由于不间断的抻,导致我的两只手的手背一直肿得象小馒头一样。这种酷刑更残酷的是睡不着觉!精神几乎崩溃。正如警察所说的那样:“叫你活活不起,死死不了”!这一次,我被抻了十五天。这次被指使抻我的犯人是:谢大伟、佟玉楠和王向光。谢大伟是吸毒犯,本溪市人,今年约五十三岁,其父原来可能也是本溪劳教所的警察,当时可能已去世。佟玉楠也是本溪市人,也是吸毒犯,今年约五十一岁,其兄可能是本溪市司法局的干部。王向光是小偷,也是本溪市人,他的年龄比我略小。

这次我被强制“转化”后不久,我就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破坏大法的言行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二、第二次被抻

第一次被抻后,我被分到专属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这个大队的大队长叫刘绍实,副大队长有郑涛等人,警察知道我还是坚定修炼,我不做操,不配合他们搞的一切侮辱大法的活动,他们很生气。一天,管理科科长孟立新到了这个大队,他来时我正在坐着,没有站起来。就因为这一点,他上来就打我。紧接着副大队长郑涛等人把我关进小号。几小时后,孟立新等人又把我弄到原来的地方抻上了。这次把我抻了二十九天,生命垂危!被指使抻我的犯人有:佟玉楠、张小伟和李路。张小伟可能与我年龄相仿,是本溪地区人,当时可能是小偷。李路是本溪市本溪县人,现在三十岁左右,可能因打架被劳教的。

这次被抻可能是刘绍实等人的指使,当然肯定与劳教所主要领导有关。因为我在抻床上疼痛难忍的时候,听到劳教所政委陈忠维到卫生所了,我要求犯人找陈,希望他知道此事,停止酷刑折磨我,犯人找陈,陈却始终不见我。但当我被强制违心的“转化”后,他却不请自到。此时我已心知肚明。对他无话可说。

这次下了抻床后不久,我又严正声明“转化”作废。后来我被分到三大队,八月份三队的管教大队长赵广利要求我干活,被我拒绝。他上来就用拳头打我的脸,我的眼部皮肤被打开,顷刻间鲜血直流。八月二十二日,我被孟立新等人送到辽宁省鞍山市劳教所继续迫害。在这里我度过了难忘的十六个月!

孟立新直接把我带到鞍山劳教所所长许宝玉(此人的父亲于二零零七年春去世,几个月后他也突发疾病死亡)的办公室。孟对许说了些我的坏话。许亲自把我领到鞍山市劳教所四大队。四大队的大队长是冯戈,教导员是刘富东,管教大队长是里军。刚去,冯戈就问我干不干活,我说不干。他就指使犯人强行给我套上囚服,带上安全帽,把我的两只手用手铐铐在床上的铁管上。罚我天天这样坐着。晚上睡觉也是带着安全帽,两只手戴着手铐。很多天后,见我不屈服,教导员刘富东命令包夹们把我铐在床的较高位置,罚我天天站在地上,手铐的位置约比头高一尺,两个胳膊一直举着。晚上睡觉与原来一样。这样铐了约十天,腿都站肿了。有一次我晚上炼功,包夹告诉了大队,导致刘富东大怒。在他的请示下,劳教所同意他们在四大队里给我上刑。警察张小林指导,警察金小来亲自给我戴手铐,把手铐铐在床的最高横梁位置,致使我脚尖点地站着。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警察为了折磨我,那几天故意加班,从早六点出工,晚十点多才收工,期间一直被吊着,什么时候收工,什么时候把我放下)。晚上睡觉,仰面朝上,两只手环绕头后方两个竖的钢筋铐上,一点活动余地都没有。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躺着,一点觉都睡不了,比本溪抻床还残忍。就这样我被连续折磨了三天三夜!

在鞍山劳教所期间,我曾梦见父亲去世了,我要求给家里打个电话询问情况,但劳教所始终不准。事后得知我父在二零零七年年初去世的。当时家里亲人往鞍山劳教所打电话请求允许我回去发送老人,遭到拒绝,而且劳教所一直对我隐瞒此事。我父亲去世不久,母亲也含冤离世!如果,我那时能及时给家打电话,我妈就不一定会离世!

两个劳教所的酷刑折磨,导致我的头发白了,眼睛痛且视力严重下降,四肢关节一直疼了多年。

上述事实的其他证人:在本溪劳教所,有小偷藤永明,今年可能四十七岁,徐长智,本溪人,小偷,今年可能五十八岁,张文革,四十九岁,本溪人,小偷。何文强,今年五十三岁,凤城市宝山镇人,原法轮功学员。鞍山劳教所的证人有张宗茂,鞍山市人,四十八岁,因诈骗被关。马军,六十岁左右,因吸毒被关。还有张金中,张建国等人。

二零零九年三月七日,我在凤城湖畔新城,被警察持枪绑架。在凤城拘留所被警察将眼部打伤,鲜血直流,导致眼睛封上。同年四月十四日被送到辽宁省抚顺洗脑班迫害一个月,由于我拒绝转化,五月十四日被凤城警察接回凤城后直接送到本溪劳教所劳教,本溪劳教所拒收。警察气急败坏地把我又关进看守所,妄图非法判刑。在看守所里我绝食绝水反迫害,十七天后,我又被送到丹东劳教所“劳教两年”,由于继续绝食绝水反迫害,生命垂危,四天后我被释放。这段经历的证人有:凤城警察张平先、凤城610的李化民、蔡远立、抚顺洗脑班的警察苏静(原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干部,退休后又被洗脑班返聘)、吴伟及凤城警察王长春等。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我与凤城法轮功学员焦林、曲山林、吴娟、孙忠琴一同乘坐轿车到凤城白旗镇民族村,准备到那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我们刚下车,就发现有人向派出所打电话,于是我们没有发资料,坐上车原路返回。在途中被白旗派出所多名持枪警察及社会流氓堵截。次日我们被关进看守所。在非法批捕前,我被检察官告知我们向五户村民散发了资料,我当即严正声明:“我们没有发资料”。这是假证,希望检察院核实。但是,我们还是被非法批捕。案卷到检察院的起诉科时,我还是诚恳地提醒起诉科的检察官,我们是被构陷的,可是我们还是被非法起诉到了凤城法院,在非法庭审前,我也同样地对审判长、主审法官说我们是冤枉的,希望秉公判案。并且在庭审中,证据的漏洞很大,我们要求将五个证人传唤到庭再次开庭,我们当庭质证。可是,法院对我们的请求置若罔闻。庭审后很快将我们非法判刑三年!我们都上诉了,但丹东法院不开庭审理,野蛮地维持了原判!

上述事实的证据主要是我们的《庭审笔录》、庭审现场录像光盘和丹东中法的《询问笔录》。

三年的监狱迫害

一、在本溪监狱遭抻床迫害

我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下旬被关到本溪监狱。到监狱不久,我就向辽宁省检察院写了申诉状交给了监狱,请监狱邮寄给省高检(因为我们是无法邮寄的)。可是监狱一直搪塞。八月份,监狱以我不穿囚服、炼功等借口将我关进小号,七、八个警察及三、四个犯人强行给我剃光头,套上囚服,把我钉在铺板上,两臂伸直,两只手的手腕分别被两个固定的手铐铐住。两只脚的脚腕被一条铁链钉上,铁链的中间锁在一固定的铁环上。就这么仰面朝上的躺着,天花板上有个不灭的灯和全省联网的监视摄像头。白天播放几个小时的污蔑法轮功的高音喇叭录音。因为这和本溪劳教所相似,所以我意识到,他们想利用这种酷刑逼我“转化”。于是我就绝食绝水反迫害。狱医就指使犯人从鼻子里插管给我灌玉米面粥。三十天后,他们怕我死了,只扣一只手,脚不变。两个月后,生命垂危,他们把我关进监狱医院。由于他们不给我交申诉状,所以我还一直绝食。绝食绝水六十三天后,他们把我转到大连市监狱。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捆绑并强光照射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捆绑并强光照射

这种抻床酷刑与本溪劳教所的抻床相似,同样是睡不着觉,四肢及腰很痛。生不如死!很多在劳教所及监狱被迫害致疯的法轮功学员,可能都是类似的酷刑造成的。身心的痛苦达到了极限!

这段经历,至少有这些人知道:凤城法轮功学员张庆贵,沈阳法轮功学员孙玉书,当时六监区的管教监区长赵刚(是他把我骗到小号的),狱政科高科长,狱政科田勇和犯人金立伟(本溪人,是专门给我接尿的)、李杰(大连人,也是专门给我接尿的)。

二、在大连监狱遭野蛮残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我被转到大连市监狱的四监区。监区长张伟说:“我们监狱不会骗你的,我们是文明监狱,给你申诉,你吃饭。”没想到,这同样是无耻的谎言。在这里我遭到张伟指使犯人的多次殴打和上刑:犯人刘传磊用板鞋的鞋底扇耳光,用笤帚的把打脸、打头,致使笤帚把打碎,我的头、脸被打变形。犯人刘传磊等人用钥匙划手背(现在还有伤疤)。犯人刘传磊、孙学力、杨续林三人用缝纫机的钢针扎手指。多日不让睡觉等等。在这里还遭到张伟的多次殴打:二零一二年冬季十八大期间,张伟令犯人把我的衣服扒光只穿裤衩,两手被手铐铐在背后,光脚站在冰冷的走廊里,头被套上黑塑料袋,张伟指使犯人攻击我的下身。之后,张伟又用手打脸,用拳头打我身体,用鞋底扇脸,整整折磨我一、两个小时。二零一三年初春,还是穿棉衣的时节。张伟叫人把房屋的窗户都打开,叫犯人把我衣服扒光,只穿裤衩,裤衩里放上辣椒面,迫使我蹲在地上,两手被手铐铐在背后,他叫犯人不时的端来凉水,往我身上泼,张伟用橡胶棒蘸水打,用鞋底扇脸,这次足足打了一、两个小时。身体伤痕累累。

在大连监狱我被剥夺了探视权,管教监区长说:“省劳改劳教局有令,法轮功学员只要不转化,就不准接见”。二零一一年,我哥哥驱车四百公里去大连探视,却被拒绝。

二零一一年十月我刚到大连监狱时,就把控告状给了监狱,希望监狱将它送到(或邮到)省高检,经过多次催问,一年后四监区才让我见了监狱教育处的王处长。王处长明确地对我说:“你的申诉状我们不能给你送到(或邮寄)到省高检。”我的申诉权就这样被非法剥夺。就连我离开监狱时,我的申诉状副本也被张伟无理扣留。

这段经历,至少这些人知道:警察隋永治、李欧、祝安胜、高伟。犯人刘传磊是杀人犯,可能是山东菏泽人。犯人杨续林是大连庄河市人。犯人孙学力是大连市人,是贩毒的。现在四监区二分监区的许多长刑犯人都知道此事。

这些年里我的亲人也遭到了严重的迫害,从一九九九年五月份后,妻子就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有的是来自她家族的压力,有的是来自凤城不法官员的压力,当然这些压力都是江泽民压下来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岳父家的亲人几乎都放弃了修炼。二零零零年我被无理地调到了凤城市水利水产局工作,二零零六年一月我家突然被抄,儿子受到了惊吓,给妻子也造成极大的伤害。同年夏天,她到劳教所看我,被劳教所非法拒绝。二零零八年我释放后,单位一直不给我开支,这些都是导致我们离婚的主要原因。

我父母也是因为这场迫害而离世的!妈妈一九九九年修炼,迫害后放弃修炼两年,二零零二年又从新修炼,身体一直非常健康,二零零六年我被劳教后,承受不了巨大的打击,不久就住进了医院。二零零七年农历二月病危,临终时告诉哥哥:“你弟弟回来了,你们别埋怨他,他是一个好孩子,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不久含冤离世!

二零一三年九月我回到凤城后,单位领导以非法判决书为由将我开除公职,并扬言:“愿上哪告上哪告!”

这就是我所遭到的部分迫害情况。(为了给迫害我的人机会,还有很多没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