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悟到:按法的要求,不能配合邪恶,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回答“是我写的诉状”和“不是我写的诉状”都是在配合,都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签字就是配合了邪恶,使警察犯罪了,也容易被邪恶利用对大法犯罪,同时你也上了旧势力的当,在这个问题上把你拽下来了。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一定要清醒。
我们应该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反迫害救度众生。我们不能听从警察的命令,让去就去,让走就走。应该抓住主动权,可以不回答警察的问话,反问他:为什么让我跟你走?我犯哪条法了?你们依法办案,依的是哪个法?如果警察说因诉江的事或拿出诉状,一定要问他,你这是从哪来的?如果他说是“高法”、“高检”转来的,那我们可以问他,你有委托书吗?没有就是违背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如果真是“高法”、“高检”转来的,那你们都触犯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哪条法律不允许起诉江泽民?你们如果因为领导的命令而对我绑架、诬陷,非法讯问或拘留,我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我不配合你们是为你好,不让你犯罪。你必须放我回家。(还可以根据情况酌情讲真相)
另外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来向内找,修去人心,把基点放在为他上,跳出保护自我为私为我的旧宇宙的理,从根本上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们归师父管,不归旧势力及被操控的警察管,信师信法,真正在法上提高,救度更多的众生,完成大法弟子史前大愿。
以上只是个人所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