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门调查诉江之事 警察三退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山东来稿〗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山东青岛市黄岛区某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来到我家,说是上面派他们来调查起诉江泽民的事。

他们主要问了几个问题:什么时间炼功的?炼法轮功受什么益了?和谁联系?护没护过法?受没受过处分?为什么起诉江泽民?控告有什么要求?现在还炼功吗?等。

两个警察一个做笔录,一个在一边录像。

我告诉他们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说,我一身病,八年治不好,修炼法轮功后全好了,至今已十八年了,身体没病,既没吃过药,也没打过针。大法要求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可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共产党、利用公检法等迫害法轮功,出卖国土,把国家搞的民不聊生,贪污腐败盛行,他不但迫害我们,也害了我们国家,害了我们中国人。我们做好人,修心养性,强身健体,却背负了十六年的冤屈。他在任时我们有冤无处申。现在国家发表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我们为什么不告它?我们的诉求就是给我们师父和大法弟子恢复名誉,给我们一个自由修炼的环境。

他俩态度很好,我们在祥和的气氛下交谈。我看了他们的警察证和警号,一个问:“你给我们上明慧网啊?”我说:你不迫害我,我不会给你上明慧网的。他问:“以后你会有什么行动?”我说:看事态发展吧!如果谁迫害我,我就告谁,不迫害我,我就正常工作、生活、修炼,做我自己该做的。他说,我没迫害你吧?我们只是履行上面下达的任务。

我又给他们讲了法轮功真相,为何“三退”。我说见面就是缘份,把你们入过的党、团、队退了吧?两人都答应了,一个退了党,另一个退团后说:“这还不用入党了。”走时说以后再来找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