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遭绑架、刑讯逼供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李伟在去长春市百老汇上班的途中,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高军,潘高峰等多名恶警绑架,同时长春经开公安分局到李伟家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四十多本、一打打印纸、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营的大量电脑配件、光盘盒一箱、德国工具箱一个、现金两万左右(给父亲看病钱,后来勉强要回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元,后经律师转李伟看到一个戴眼镜的警察在点钱时,自己蹲下拿一些钱揣到自己兜)。
在市公安局,恶警以所谓配合调查“案件”为由刑讯逼供,李伟被绑在老虎凳上、暴力殴打,手铐被铐在肉里,还被恶警使劲用脚踩。当时李伟疼晕过去,后被恶警用水浇醒。下午五点多被经开公安分局送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一三年七月经开国保支队打电话让李伟家属到经开公安分局,大队长李永利(男,四十多岁)非法让家属指认李伟照片。因李伟被绑架时没有报姓名,只说“法轮大法好”。警察在李伟电脑包中非法搜走他哥哥的身份证,国保大队以李伟用他哥哥的名字为由借口加重迫害。
李伟在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访时,身份证被公安非法没收,李伟户口所在地长春市户籍派出所因怕影响,非法强制把李伟户口迁出。
李伟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期间,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根据国保罗织的所谓“证据材料”将李伟起诉至经开法院。
二、十分钟庭审、枉判五年
长春经开法院在家属几乎天天询问的情况下,相关人员既不露面,也不接电话;法院既不告知家属案情及开庭日期,又不张贴公告,对于家属请求律师介入的要求更是没有回应。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从律师那里才得知李伟已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被经开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庭审过程只用十分钟。当时李伟身体极度虚弱、视线模糊、神志不清,十分钟庭审结束后,李伟又被抬着回到第三看守所,昏迷呕吐了整整一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秘密开庭的基础上做出不公正判决。李伟不服,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法院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对上诉人李伟询问过一次,李伟要求指纹比对证据并要求家属再次请律师介入。中法郑伟法官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师手续且让其阅卷。之后律师根据事实与证据材料作出无罪辩护并递交辩护词,还要求公开开庭。法官对辩护律师的意见毫不理会,裁定书没有写律师辩护意见,更没放入案卷,视同二审没有律师,公然剥夺律师辩护权;对一审程序违法视而不见,做出维持原非法审判的裁定,明显造假——裁定书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案卷中放入并未张贴的称四月九日开庭的公告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根本没有公开开庭。
三、在吉林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李伟被送到吉林监狱。第二天,家属到吉林监狱会见室开始说可以接见,后联系说教育中队不让见,让家属给中队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叫王元春,说李伟不适合接见,身体极为虚弱,走不了路,只能接电话,并称李伟在看守所时身体就不行了,是被抬进吉林监狱的,他身体怕刺激。
家属为李伟身体状况极为担忧(因李伟曾经历劳教所迫害濒临死亡),强烈要求接见,是死是活,一定要见,称不能走让别人背也要见。并严厉质问王元春:监狱能收,就说明身体没问题,在长春三看时人是好好的,今天造成这样,看了才能分清责任,是在长春三看造成的,还是在吉林监狱造成的。最后王元春只让家属听电话,李伟拿电话用颤微虚弱的声音说头晕、迷糊,昨天晚上来时被一群人打了,打了头,不知道是谁打的。这时王元春把电话抢去,还谎称李伟思维不清,胡言乱语。
家属要求找领导必须见到李伟本人,因为担心害怕李伟的情况,家人全身颤抖,脸色苍白,会见室主任害怕担责任,最后联系家属与李伟会见。家人看到李伟人瘦的已经脱相,但头脑清醒,会见后亲眼看见李伟是自己走出去,并不是被人抬着或架着。
有一次家属上午正常去会见时,会见室称李伟被停止接见六个月,不知道什么原因。家属拿着控告信找到王元春,王元春说会见时不符合规定,家属反问不符合哪条规定并要求拿出明文规定,王拿不出就推诿让家属找监狱管理局。家属拿着控告书一级一级找吉林监狱领导并大声读相关法律条文,质问那里的人,李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他的所谓审判程序违法,实体不成立,纯属是冤假错案。现在家属走的都是正规法律程序,并告诉他们法律明文规定本人和家属都可申诉,并一条一条的给他们念,并告之中纪委都看了说没有问题,你们说有问题,哪有问题?吉林监狱的人被问的哑口无言。家属又问为什么身体极度虚弱的李伟刚来就被打?王元春说他当时以为李伟是装的……最后下午,副监狱长让家属见到李伟。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宫向新打被强制坐着的李伟脸部两拳,腰上一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六点李伟拾袜子时,大头朝下摔倒,头痛晕了好几天,但马上又被叫坐着。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点睡觉后,不知何故被叫起来坐着,坐着不知道坐到什么时候。一月二十七日中午,值班人金东希(音)往李伟脖子里塞冰块,不让动,一直在里面化了。
狱警曾经不让李伟在里面买东西,正常生活困难,家属多次向监狱反映后逐渐改善。
据了解,李伟消瘦面容憔悴,仍旧被强制坐板,李伟本人的申诉几次被无理由退回,家属的申诉正在吉林省高级法院所谓“审理”中。真心希望所有接触到李伟冤案的人员能够做出为李伟为自己有利的帮助,不要再执法犯法,给自己留条后路,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选择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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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中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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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史国一 办公84619611 宅电 84911776 手机 15904400418、13904300113
副局长:钟玉国 办公84651530 宅电85388198 手机15904400417、13354305503
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郑伟 办0431-8855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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