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吴进虎再次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省报道)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吴进虎被裕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面临第二次冤狱。他曾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石家庄市及裕华公安分局的二十多个警察突然闯入吴进虎的租房住处,抢走屋内的现金、手机、电脑、打印机、书籍等个人物品,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新乐现场指挥抓人、抄家和录像。当日吴进虎被裕华公安分局带走关押在地下室,十二月三十、三十一日两次被送押,看守所因老人血压高达一百九十毫米汞柱,两次拒收。最后迫于中共“上面”的压力,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吴进虎被强行羁押进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一零一监室)。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大法学员吴进虎,在法庭上,律师为吴进虎做了无罪辩护,称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根据本案情况应该撤诉。律师同时指出,在吴进虎被公安关押在石家庄第一看守所期间,其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入所时高压一百九十毫米汞柱,后期检查血压居高不下,甚至达到二百三十毫米汞柱),公、检、法各部门互相推诿,拒不放人。

责任人:公安阶段由裕华刑警中队朱朝宗负责,检察院阶段由裕华区检察院贾晓蕾负责,法院阶段由裕华区法院宋亮负责。

以下是吴进虎修炼大法的情况及被中共迫害的情况:

吴进虎,原石家庄电力机务段职工,今年六十六岁,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炼功前有严重的肠胃病,无论冬夏都只能喝热水,从不敢在别人家吃饭,否则一定会拉肚子,这些症状在炼法轮功之后都不翼而飞了,身体变好了,连脾气也变好了,心情也开朗了。二零一三年,吴进虎突然出现了嘴歪眼斜的中风症状,老吴并未担心,在未经打针、吃药等手段,仅仅坚持炼功的十几天,就恢复了正常,让他的同事们都拍手称奇。

二零零零年大年除夕时,吴进虎在河北剧场广场炼功,竟因此被公安机关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吴进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当年三月二十五日被非法转捕,于六月十四日在石家庄裕华区槐底法庭被非法判刑五年,后被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

吴进虎因拒绝放弃修炼大法,被石家庄电力机务段无理开除,使出狱后年龄已五十六岁的老吴失去了生活来源,陷入了打零工艰难维持生存的境地。同样修炼法轮大法的老伴王淑华因承受了太多的打击和压力,健康恶化,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