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一年 北京房山区许秀芬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许秀芬非法开庭,许秀芬坚持认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有益身心的正法,自己无罪,正义律师为她做了完全无罪的辩护。

遭受了整整一年的非法关押,许秀芬显得憔悴,但缓慢的步子中透露着坚毅。她的语言略显迟缓,显然是关押迫害过长所致。她平静的告诉法官、检察官、陪审员、书记员和法警,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不是什么“邪教”,她没有犯什么罪。

许秀芬是房山区良乡镇人,天性刚直,为人实在,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她在老爸膝前是孝女,在同事面前是“笑女”。

在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许秀芬女士两次被绑架迫害,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劳教,劫持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一个多月不让睡觉和休息,警察用角铁猛击其头部,强灌迷幻药,导致她大脑神经受损,留下头疼后遗症。但许秀芬并未屈服,坚定大法修炼,直到走出劳教所未留下任何迫害者需要的文字。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许秀芬在讲真相途中再被长阳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已一年,严重超期关押。

辩护律师严肃的指出,房山区检察院公诉人艾洋对许秀芬的指控,是一个错案、假案。律师的辩护义正词严,有理有力,详细的告诉人们一个真相,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包括陪审员等人可能是第一次听到,很吃惊,善良本性还在的人知道真相很受震动。

律师首先讲了虽然许多人包括同事劝说他不要为法轮功辩护,免得为自己带来麻烦,但更坚定了他为当事人辩护的决心。他由政教分离、国际法、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现行宪法、刑法等多方面,讲明了信仰自由,信仰无罪,法轮功在法律上与邪教没有关系,即使是无权定谁是邪教的国务院办公厅与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的名字。

十六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许秀芬的妹妹在迫害初期就被非法判刑,她的母亲也多次被恶警骚扰,带到派出所辱骂恐吓,迫害的含冤离世。本来身体还算硬朗的老父亲在多次打击下,心情抑郁,这次爱女又一次被绑架,急的血糖、血压升高,并发脑梗,在许秀芬被绑架关押后已经多次住进医院,甚至被重症监护。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到十月,在全世界有十九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高法和高检起诉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只控告恶首江泽民,就是在给那些被迫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机会,这是慈悲与善良的体现。希望公检法人员珍惜这稍纵即逝的机缘,以实际行动来悔罪、赎罪,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以各种方式尽力帮助法轮功学员,为自己与家人积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