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俩警察叫王忠峰、吴宇洋,说是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的,所长徐宝伟让来的,指导员叫吕建生。问潘友发起诉的是谁?因为什么?还问李秀琴起诉没?问他们向哪个部门起诉的,投递几封诉状?另俩警察在一旁对潘友发和李秀琴录像和拍照。
潘友发正告他们:你们这是违法!我们向哪个部门起诉,应该哪个部门来调查才对。你们不应该来,诉状不应该到你们手。你们不按法律办事,而是“听领导的”,这不符合法律。你们违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潘友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浑河湾派出所警察还没有走,新民市国保七个警察闯入潘友发家,其中一人亮出警员证(李秀琴没看清名字),骗说让潘友发跟他们去新民法院“结案”。他们还威胁说: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三天就回来。
又欺骗李秀琴说本周五就回来,让李秀琴在一张纸上签字。李秀琴相信了他们,也没看纸上的内容就签字了。李秀琴对潘友发说,兄弟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就去一趟吧。
趁潘友发进屋换衣服时,新民国保警察把一张纸给了李秀琴,李秀琴也没看上面写什么。潘友发被新民国保七个警察劫持到一辆大警车带走。
事后李秀琴拿出警察给她的“纸”给别人看,那是“逮捕通知书”,名头是“新民市法院”,陷害罪名为“破坏法律实施”,将潘友发劫持到新民市看守所。
潘友发今年六十七岁,一位曾经参加对越作战、老山战役、带领部队扑救大兴安岭大火、抗洪抢险等功绩卓著的团职转业军官,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不但人 变的更加平和善良,而且使参战服役期间落下的八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的病痛不治而愈,为国家节省了军官应该享受的高额医药费。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市国保伙同新民市国保、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潘友发,沈阳国保陈福洋、王德刚,还有新民五个警察,把潘友发打成重伤:脑出血变成脑积液,压迫神经,肋骨左右五处骨折,右肩碎裂,左小腿髌骨骨折,共七处骨折,关进新民市看守所。之后却反诬潘友发持刀袭警。
新民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开庭,新民检察院陈洪岩以“潘友发拿水果刀伤人,妨碍公务”的罪名及发现了多少光碟,多少小册子、《明慧周刊》为证据,非法起诉潘友发。起诉书整篇围绕着构陷潘友发“水果刀伤人,妨碍公务”等子虚乌有的陷害之词。潘友发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他叙述了两个恶警作伪证陷害的详细过程,加之技术鉴定水果刀上根本没有潘友发的指纹,以及律师质疑其它各种假证,法院只好取消了开庭。
法院两次图谋开庭未遂。 面对生命垂危的潘友发,沈阳市政法委“610”人员把责任推给新民市法院,他们对家属说:“我们把案子交给新民法院了,没我们事儿了!”在家属坚持要人下,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潘友发终于出狱回家。他已经一个月不能吃东西了。
关于潘友发这次被绑架迫害的详细情况,请参考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报道《警察持刀伤人反诬陷 法院两次开庭未得逞》。
近期沈阳地区发生多起骚扰、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上门警察很多都表示无奈,不愿骚扰,是“领导”指使的。法轮功学员只起诉元凶江泽民,对其他参与迫害者都给予救赎的机会,谁在诉江大潮中立功赎罪,谁就可能保住未来。千万不要当完帮凶当余孽,给垂死的江鬼作陪葬!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
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
所长:徐宝伟
指导员:叫吕建生。
警察:王忠峰、吴宇洋,
新民市国保。
迫害单位、个人,详情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