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日,李亚萍和看守所内的犯人一共三十人被一辆大车拉到看守所内的室外停车场。停车场摆着一张小桌子,有三个人站在小桌子后面。三十个人一个一个轮流过。到李亚萍时,问李亚萍认不认罪,李亚萍说不认罪。他们又说你被抓了这么多次,还不认罪。李亚萍说法轮功不是×教,我怎么可能认罪?!他们让李亚萍在记录上签字,记录上只记下了“不认罪”。李亚萍在记录上写上“大法弟子无罪”,然后签了字。
因为事出突然,李亚萍没能向那三个人确认这是否是二审开庭,以及开庭为何没有律师到场。李亚萍和律师都怀疑中院以这种方式秘密开庭。
福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李亚萍案的法官梁庆榕对李亚萍的家属说他“提审”了李亚萍。可是一般“提审”都是在单独的接见室或者提审室,不应该是这个样式的。
李亚萍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林美芳被非法关押在同一个监室,她们两个人聘请的是同一位辩护律师。林美芳在前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九日被鼓楼区法院秘密开庭,经办法官卓建伟当庭欺骗林美芳,说她的律师因律师证过期被吊销执业资格而不能出庭辩护。
李亚萍的律师九月十一日到福州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李亚萍的上诉状和作为李亚萍二审辩护律师的相关手续,中院也在手续材料上盖章确认收件。十月十六日中院院长接见日,律师和李亚萍的家属一起到中院信访,得到中院一位领导的接见并同意转达意见给经办法官。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梁法官后,梁法官告诉律师,李亚萍的案卷材料已经转给福州市检察院阅卷一个月。
福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256,邮编350008
电话:059187073008
负责法官梁庆榕059187073292
中院部分人员名单: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林燕芳
审判庭庭长高艳芬
立案一庭庭长李曦
立案二庭庭长林薇
执行庭副庭长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