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种种磨难的李怡女士,于今年八月九日对前中共头目、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下面是她在控告中陈述的被非法关押、暴力迫害的情况。
一、依法上访,遭成都驻京办事处侮辱性搜身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利用我休假期间,来到北京为大法上访。在天安门广场纪念碑前被执勤武警非法抓捕,交给了巡逻武警。他们将我推上一辆“依维柯”警车,因我不配合上车,车上的警车拿起警棍朝我头部就是几棍,打得我顿时两眼直冒金花。在天安门广场分局因我不报地址、姓名,审问我的警察就挥着拳头恶狠狠的劈头盖脸朝我打来,边打边骂边翻我的背包。
来到成都驻京办的后园,我被带到一个房间,一个女的进来说要对我进行搜身。她先从我衣兜、裤包进行搜查,搜出我随身带的几千元现金、手表和其它东西。然后命令我把衣服全部都脱掉进行检查。她就从我头发一直到脚下仔仔细细的检查,最后叫我双手抱头,做三个下蹲动作……
检查完后,把我关进一个小房间,房间里男男女女近二十几人,拥挤的连脚都插不下。他们就是我刚进来时见到的同修,几乎都被挨过打。房间四周的墙是用宝丽板做的,墙面有很多地方遭受过重击凹了下去,有的面上血迹斑斑。晚上睡觉大家就坐在地上相互背靠背的,靠着睡。
二、多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等地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旬,我被成都成华区青龙场派出所警察赵甫明等人接回成都,当天关押在青龙场派出所。第二天,被送到成都九如村拘留所行政拘留了十多天。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被送到九眼桥莲花村看守所(原成都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多天。满期后,接回青龙场派出所置留一天多。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被放回我父母家。
过完二零零一年元旦不久,我回到大桥分公司遂回路E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报到。办公室主任胡方平说:“单位快放假了,你回家过了年再来。”第二天我准备走时,他过来对我说:“公司纪委邓书记来电话了,不让你回家,要把你送到当地的看守所,等过完年再接你回来。不然他们睡不好觉过不好节。”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我被项目经理部办公室主任胡方平、遂回高速路指挥部、当地派出所及当地政府部门等,送到遂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记得进来前,当地看守所的一个小头目对我说:“法轮功祛病健身好,你们也都是好人,我们都知道。但是,现在上面已经把他定性了,我们也只能按上面的指示做。就像这个墨水瓶(指办公桌的)它本身是长条形的,现在上面要说它是圆形的,我也只能说它是圆形的了。”我听后非常的震惊!
遂宁市看守所的条件极差。吃的是发霉的米饭和猪都不吃的菜,一天限量供应二次开水,用的是几个喝过的饮料瓶来装水,监室里十几号人就靠这点水,更别说洗澡洗头了,到大年三十才得到允许洗五分钟的冷水澡。最不习惯的是用马桶,不会用,同时让人感到羞辱的是门上的监视孔正对着它。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大桥分公司党办黄玲、保卫科人员及分公司所在地的汪家拐派出所人员从遂宁把我接回成都,在大桥分公司招待所监视住了一晚。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我被青龙场派出所、大桥分公司党办、保卫科等人送到靠近温江的一个度假村。询问先来的人,知道这里在搞“转化”班。这里有个会议室,里外都挂着攻击大法、诽谤师父的标语,还有摄像头。陆续来了大约二百多名大法弟子,都明白了自己是被当地的派出所、街道办或单位欺骗来的。所以大家拒绝进会议室,要求与成华区政法委书记进行平等对话,撤销所有攻击大法、诽谤师父的标语和那些摄像头。“610”人员慌了,立即通知成华区各个派出所赶来增援。没多久,度假村所有的空地上全都停满了警车,警察们提着警棍、手铐之类的东西来了。他们挥动警棍往我们身上打,边打边骂。很多同修被打伤了,大家紧紧手挽手,齐声背诵师父的《论语》、《洪吟》、《精進要旨》,用大法的慈悲去感化他们,不要对大法弟子行恶;对向我们行恶的警察,向他高喊“窒息邪恶”,阻止他的恶行。这样,持续到傍晚,这次的“转化”破产。当晚,我与另外十几名同修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深夜,我被青龙场派出所警察赵甫明送到莲花村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因我坚持炼功,牢头就叫几个杂案人员把我从铺板上拖到“金鱼缸”(厕所)边上睡,扔了一条污迹斑斑的破被子给我。看守所的饭依旧太少,我整天都是饥肠辘辘的。还要做奴工活,穿豆腐皮串,每天要我们做完三大盆才让休息。
我被关押四十多天,得到判我劳教一年的通知。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几号,我从莲花村看守所转移到宁夏街转运站,同时,收到前夫向法院递交的离婚申请书。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几号,前夫通过关系,我户口所在地的青龙法庭在监狱里开庭,判决我们离婚。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三、遭机投派出所抄家,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我在潮福苑小区发真相光盘,被小区保安构陷。机投派出所几个警察把我带到小区物管部门,众诚物管部主任余林认出了我。我就被带到机投派出所,铐在楼梯处。大约过了二小时,抓我的警察和二个女警带我回小区,说去证实房子是不是我的。
还在我家楼下的楼梯上,就看见从我家里射出的耀眼灯光。到家门前一看,我客厅的大吊灯、壁灯、射灯、还有卧室、书房、饭厅、厨房、盥洗室及阳台上所有大大小小的灯全被打开,将房间照得如同白昼。四~五名警察还有小区保安在我屋里翻箱倒柜的搜查。一个警察从我书房里提出几袋真相资料和一些大法书籍,我想冲过去不准他们搜走,那二个女警把我死死架住,呵斥不准我动。一个女警朝那几袋资料看了看说:“我就不懂,你有这么漂亮的房子不好好享受享受,去搞这些(指发真相资料),真是脑袋有病!”我回答:“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更说不上还有这房子。”
大约一个多小时,他们终于把我屋子搜查完。我提出要查看一下我房间里其他东西是否完整。我去到卧室,推开衣柜门,拉开抽屉,将用牛皮信封装的大约七千元现金再清点了一下;又将塑料袋里放的24K金的金戒指、金项链、金吊坠以及一对纯银手镯、仿铂金项链、吊坠也清点了一下,都是完整的。然后就准备拿上一千元钱备用(看守所里需要钱)。一个年纪大一些的警察进来,见我在拿钱,问:“拿钱干什么?”我说:“看守所里面要用。”他说:“看守所里不要钱。”经他一说,我就迟疑到底带不带钱。他又说:“你就是把钱放在身上,办案警察也要收缴的。”他这样一说,我就决定不拿钱在身上了。就跟他们出了我屋子,锁好门。
刚把门锁好,警察立刻命令我把房门钥匙交给他们。我不给,他们就强迫我交。我无奈地被迫在我家门前将我房门钥匙交给了警察,同时,身份证也被他们扣押。我对他们大声声明:“你们拿了我房屋钥匙,就必须对我屋子里一切财产负责!”
大约晚上十一点过,我又被带回机投派出所,铐在二楼楼梯的转角处,这个位子正处在风口上。深夜,狂风夹着大雨,寒风阵阵袭来,我冻得浑身打颤。因手铐铐得很低,身子无法站立,只能蜷缩,这样很难受的熬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一点左右,他们就来提审我。说:“根据我们对你搜集的情况,你没有做这些资料的条件,你这些资料从哪里来的?谁跟你联系?”我不回答。他们见我始终不说话,就说:“有办法叫你开口的。”就把我带到楼下另一个地方(象是地下室),交给在那里的二个警察,其中一个姓谢。那个地方昏暗昏暗的,屋子中间是一个方形大柱子,整个看起来象是一个旧式的老屋子,四周挂满了奇奇怪怪的东西(现在才知道是各种刑具)。姓谢的问我:“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你不好说,可以写嘛,这里有纸有笔。”我知道决不能出卖同修。所以,我依旧不回答。姓谢的见我还是不说,气急了。他指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说:“你是不是想尝试一下?!你说不说?!”我摇了摇头。他就取下一副锈迹斑斑的铁手铐铐住我右手,又取下同样一副铐住我左手。两个警察就把我拖到方形大柱子那里,两人一左一右抓住我两条胳膊,将两臂反扣着绑在那个方形大柱上。再把我两臂死劲向上提,使我整个身体紧贴在柱子上,让我两只脚尖刚刚触地。方形柱子太大,两只手铐不够长,又加上两只,最后再用绳子在绑住我手臂的地方,围着柱子紧紧的缠绕了好几圈。姓谢的就说:“不管再壮的彪汉,上了我这东西,跑不出半小时,什么都招!”
霎时,我感到出不来气,心脏跳动加速的声音听的清清楚楚,感到整个身上的骨头在粉碎。汗水不一会就将胸前背后的衣服全打湿了。我呼吸越来越仓促,几乎窒息。由于手铐铐得太紧和被绳子紧紧的缠绕,使我两只手的血液无法流通,整个手发青,肿得象馒头似的。同时,身体稍动一下,手铐就往肉里陷得更深,感到手都要断了。他们用这种方式折磨我至少半个小时。在我强烈抗议下,才把我放下来。当时,我两臂没有知觉,两个手腕被深深陷入到肉里的手铐凹下很深的一个大坑。
当晚,机投派出所要把我送去成都郫县看守所。我要求机投派出所给我开具收去我房子钥匙和身份证的收据,该所指导员用借口搪塞,我不从。他们就强行把我拖上警车送到郫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大门口,姓谢的警察把我往里拖,我拼命反抗,相持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姓谢的感到这样下去对他不利,才代表机投派出所给我写了房门钥匙收据(他的警号009760)。
四、遭成都郫县看守所强行灌食和暴力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凌晨大约一点多钟,我被非法送进成都郫县看守所女监室。监狱设施也现代化了,监视里都安有监控器。监狱规定:在押的人犯要穿统一的黄马褂(囚衣)。我不是犯人,就拒穿。狱警(姓黄)指使召集(牢头)强行给我穿上,我就把它脱下。又强行穿上。又给它脱下。这样穿上又脱下,狱警气坏了。抓起扔在地上的马褂就往我脖子上缠了好几圈,我憋得出不来气。她就一边骂一边拽着缠着我脖子的马褂把我从监室拖到过道上,抓住我的头发就往墙上“咚”“咚”“咚”地直撞,扯掉我一把头发,并用穿着呈尖形状的马靴往我身上、腿上等部位乱踢,一阵狂打,嘴里还不住的吼道:看你穿不穿,我看你穿不穿……直到她打累了。她还不解气,又拖着我到了她办公室,惩罚我站在那里。她喝够了水,喘够了气,就开始对大法和大法师父进行侮辱性谩骂。听到她这些谩骂,当时我难过得哭了——为这个生命的无知给自己造下的罪孽,更为替宇宙众生耗尽一切的我们慈悲的师父……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监室的牢头对大法弟子故意进行刁难:不准我们在一起说话;炼功就抓住我们的手或按住腿不准我们炼;故意将闹钟调快、调慢,干扰我们按时发正念等等。我们多次给牢头讲真相,她拒绝听,也不准其他人听,谁要听她就报告狱警。为了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我们进行绝食抗议。
绝食到第三天,狱警指使牢头对我进行灌食。牢头挑了好几个吸毒犯,都是身强力壮的,把我从铺板上拽胳膊拽腿的拖下来,呈“大”字放在地上。吸毒犯们两个按住我的腿,两个按住我的胳膊,一个坐在我身上,一个掐住我脖子,一个捏住我鼻子,一个按住我的头部,想让我张嘴。我紧紧咬住牙,不让他们灌食。她们就拿来四~五把刷厕所用的刷子,同时用它们戳我的牙齿、牙龈,戳得满口全是血(注:我的牙齿、牙龈受到这些剧烈撞击后,造成现在我的牙龈严重萎缩,下牙几乎全部松动,快全掉了)。我拼命进行挣扎抵抗,最后,她们见无法撬开我的牙,就发泄式的把没灌进嘴的稀饭全部泼在我脸上、身上。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灌食一天三次,每隔一天再灌。每次灌食都重复以上的方式,让我整个的脸上、身上都是血和着稀饭。灌食对于用生命进行绝食抗议的人是不起作用的,狱警也知道。只是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子,用这种方式对你进行折磨,让你痛苦不堪。
一次灌食,她们把我整个头部全部捂住,我无法呼吸,让我窒息。生命的本能使我挣扎着用手死死的抓住捂住我鼻子的那只手,指甲也深深的陷了进去,疼得那只手松了一下,我才出了一口气,否则,就要被窒息而死。
因为灌食的方式太野蛮,其他人不愿看。有的被吓哭了,有的感到恐惧。牢头就呵斥道:“你们哪个哭、哪个同情,就处罚哪个。”大家只能敢怒不敢言。
灌了几天都无法灌进去食,狱警又把我带到监狱另一个地方进行灌鼻食。用的是一个食指粗的橡胶管子,大约一米多长。也是几个人(男的)按手、按腿,一个人就拿着橡胶管子的一头从我鼻孔插入,然后旋转着管子往胃里推。我能感觉到胶管子所经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个细胞都在拼命对它进行排斥、抵抗,这两股力量的对抗所发出的惨叫声带出的恐怖,使人毛骨悚然……
几天后,女监分队长(姓刘)把我叫到过道上问:“你还要绝食吗?灌食很痛苦哟。”我回答:“还要。”“为什么?”“还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还大法的清白,还我师父的清白。”“这些不是我能做到的。你再想一想吧。”女监分队长说。第二天,分队长把我转到另一个监室。
五、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关押在九中队,队长是李奇。由四个杂案包夹(吸毒的)。一进屋就叫坐在靠墙的小凳子上,不准说话、不准闭眼、身子不能靠墙,上厕所打报告要说:“劳教人员×××。”我不想打这个侮辱性的报告,就少吃、少喝或不喝。正值炎炎夏日,屋里似蒸笼(有一台风扇,都是包夹在用),汗水从早到晚没干过,衣裤上面都是一道道白色的汗渍。身上实在太臭,包夹们受不了时,才叫去洗一次澡。这期间坐烂了两只凳子,屁股也坐烂了。因为长期坐着不动,又吃不上蔬菜,解不出大便。为了增加肠子的蠕动,就买来胡豆连壳一起吃下;菜里的辣椒也连同辣椒把一起吃下肚。大便还是解不来,就用手去抠,抠出来的屎一颗颗象石子一样硬,血也跟着流……
六、上告机投派出所,遭打击报复,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我解教回成都。机投派出所、机投街道综治潮音村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将我送回我住的潮福苑小区。当时,机投派出所田副所长对小区的众诚物管主任余林说:“派出所保管人员住院了,拿不到李怡的房门钥匙,想办法把她的房门打开”。物管主任找来人将我房门打开后,一行近十人进了我房间。我进屋后,田副所长和其他都对我说:“你去房间看看,有没有掉东西。”我就去卧室查看装有现金和首饰的抽屉,拉开一看,钱和首饰都不在了。我马上出来对他们说:“我七千元现金和首饰不在了!”田副所长说:“你先别着急,看是不是放在其它地方,再找一找。”我回到卧室又仔仔细细找了很久,还是没有。我就对田副所长等其他人说:“钱与首饰确实不在了,怎么处理?”田副所长说:“如果确实东西丢了,就写个材料拿来。”其余的人也都说:“对对,你有什么事、什么困难就找田所长。”又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一行人就离开了我家。
九月九日(第二天),我就写出了报案材料列明丢失的现金和物品(首饰)的详细情况给了田副所长。九月二十七日,我再次写具“报失书”递交给机投派出所值班警察。之后,我不下十次向机投派出所及机投街道综治办等提出要求尽快查明丢失原因,都没有结果给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机投派出所的田副所长、机投街道综治办主任、朝音村委、小区物管人员等来到我家,我又问他们:我被盗的东西你们怎样处理?对此,田显示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我非常气愤,说:“你们这样不负责任,我要去法院起诉!”田说:“那你就起诉嘛!”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我写了《民事诉状》递交给成都武侯区法院,要求机投派出所赔偿我被劳教关押期间,该所持有我家房门钥匙,家中财产丢失(注:房门、窗户无任何被撬痕迹。现金七千元,金银首饰等四千八百二十一元九角六分)共计人民币一万一千八百二十一元九角六分(11821.96元)。法院以我是炼法轮功的,拒绝受理。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写了《上告信》交给武侯区公安局纪检组,上告机投派出所,要求机投派出所赔偿我的损失。又向机投街道办有关政府部门、综治办写了书面材料,反映机投派出所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持有我家的房门钥匙,造成我家中财产丢失(注:房门、窗户无任何被撬痕迹),要求机投派出所做出赔偿。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做卫生。机投综治办主任张仕华和张光成两人,以“要过节了(五一),进行慰问”骗我开了房门,立即被躲藏在我楼下的七~八个治保人员冲进屋里对我绑架,我进行抵制,他们就抓的抓胳膊,抬的抬腿就往外抬。我奋力抗争,他们就把我从四楼一层一层拖到一楼,再拖到警车上,直接送到位于草金路66号的成都武侯区金花洗脑班。当时,小区里很多人都目睹了这一绑架过程。参与这一绑架的有机投派出所、机投街道综治办、潮音村委、潮福苑一期物管部众诚物业进行配合。同时,非法抄家,搜走了我许多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
机投街道办找了几名临时陪教轮流看守我。其中一位听了我这些年遭受的种种迫害,很是同情。她认识综治办主任张仕华,打听到绑架我的原因:是我向机投街道办递交了反映机投派出所在我二零零三年被劳教期间,派出所持有我的房门钥匙,造成我家中财产丢失(注:房门、窗户无任何被撬痕迹),并要求赔偿的材料,就是机投派出所对我的打击报复。还说,绑架的场面给他的刺激太大,准备辞去综治办主任的职位,再也不愿干这种事了。
他们绑架我时,除了我身上穿的,就没有任何东西。我多次向金花洗脑班队长刘晓康提出让他们派人陪同我回家去拿些生活日用品,他们不给我任何回答。这样,半年多的时间,我没洗过澡洗过头,头发几乎掉光。
二零零六年刚过完年,就把我转到成都双流新津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包夹人员一个叫大杨,一个姓戚两人。她们一天二十四小时跟在身边,包括上厕所。一日三餐也由包夹人员打回来吃。这里到处都是监控器,一来这里就强制看诬蔑、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宣传图片。还时不时的用“不转化就送无人区隔离”,“不转化就往大沙漠送,让你自生自灭”这些话进行威胁、恐吓……
大约在六月二十几号的上午九~十点钟样子,我正跟包夹说着话,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我突然呼吸困难,心脏跳动加速,象要跳出来一样,大杨惊讶地说:“小李,你嘴怎么发乌了,脸也发青了?!”我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心里莫名的恐惧。包夹大杨赶快找来医生,对我进行仔细检查后说我:心律不齐,心跳过速,伴有杂音,身体严重营养不良。洗脑班怕承担责任,才叫我当地的街道办来接。于是,我于六月二十六日回到家中,结束了对我一年多的非法关押。
过了很多年,通过看明慧网上报道的那些遭受到投毒迫害同修的症状描述,我可以肯定的说:当时,在成都新津洗脑班我受到了饭里投毒的迫害。后遗症:在我身上体现最明显的是记忆力衰退,甚至是失去记忆——特别是对自己所遭受迫害的情形没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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