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法院、检察院以罗列的一大堆所谓代忠民、郑艳华有法轮功的条幅有多少,有多少光盘,法轮功的宣传品有多少,打印机几台,空白光盘、真相卡片有多少多少,莫须有的罪名,冤判无罪的好人,并装模作样的告知两人要上诉,在十天之内二审开庭(此前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二审不开庭维持冤判卢龙县法轮功学员李凯三年半)。
代忠民当庭提出上诉;郑艳华则大喊不服判决,郑艳华的儿媳气得哭喊着谴责法院不讲理,指着法庭的窗户谴责法院的人没有良心、没人性,把一个那么好的人给判刑!
代忠民的亲友有的与警察讲道理,问他们法轮功学员犯了哪条法律给判了七年这么重的刑,你们不怕遭报应吗?周永康、周本顺等高官都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报了,你们在为谁卖命?法警、法官、检察官等都低着头,或同情的默默看着家属亲友。法院副院长李虎林从一侧门出来吓唬亲友要再喊就拘留你,喊了几句也急急忙忙躲到房间里去了。绑架代忠民与郑艳华的国保警察白杰低着头,在法庭内外走了几趟。
代忠民和郑艳华两位学员都被带走后,检察院、法院的相关责任人,赶快夹着公文包、连看都不敢看家属亲友,往汽车里钻。
卢龙县印庄乡六十二岁的郑艳华是三十多年的优秀教师,现已退休,曾经在别人不愿去的偏远农村教过许多学生,不但桃李满天下,还有北大的学生,是有目共睹的好人。代忠民是卢龙县思嘉特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职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下午,郑艳华准备做晚饭时,在家准备摘菜,大队干部路过此地到家看看,发现有法轮功条幅,找来派出所警察,从家中将郑艳华劫持到派出所,并把郑艳华的儿媳扣押在派出所至晚上十点左右。而派出所警察既不着装,也没给任何手续,在家中无人情况下非法抄了郑艳华及儿媳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 “法轮大法好”“法办江泽民”的真相条幅、郑艳华儿子的电脑等私人物品,事后也没有给抄家清单。
七月三日,卢龙国保大队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工作单位又绑架了秦皇岛卢龙县思嘉特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代忠民。警察也是在没有着装、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没给抄家清单的情况下,对其非法抄家抢劫。
紧接着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卢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白杰和卢龙县城关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荷叶庄村法轮功学员李凯被,并遭到殴打;警察没有着装、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在没给抄家清单的情况下,从家中抢走一袋空白光盘,家人打电话询问,警察说李凯被刑事拘留。
自始至终卢龙县公安国保与检察院、法院、派出所都是在编造谎言,构陷法轮功学员,为了给几位法轮功学员判刑,对外造谣说法轮功学员有四、五个人到火车站附近散发资料,代忠民跑了,第二天被别人供出来,还说几个人中有郑艳华,掩盖直接到郑艳华的家里、代忠民的单位、李凯家中绑架的事实情况。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时,两位律师董前勇、唐天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名法轮功学员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指出,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无罪。
辩护律师董前勇就对没有信仰的秦皇岛卢龙县法院公诉人吕东提出回避,使整个法庭的人都感到很突然,而检察院、公诉人、陪审员、法院的审判长、法警、书记员等都感震惊与尴尬,好半天回过神来,审判长呵斥律师,不让律师讲要求回避的事,董前勇律师提出为什么要让公诉人回避: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对有信仰的人的指控,是有偏见、误解的,是不能站在公正立场上办案的;是没有资格对有信仰的人作出指控的,所以要求公诉人回避。
尽管审判长大声吼叫,蛮不讲理,辩护律师还是坚持不让公诉人出庭指控,无奈之下审判长王柄顺只好敲桌子休庭吃饭,然后又开庭,律师又提出回避,公诉人吕东说给检察院检察长打电话说:我们这没有这样的法律。庭审继续。
将近六个小时的正邪角逐,经过第一辩护人董前勇律师非常全面的阐述了两名被告人无罪的观点。唐天昊在辩护中讲到,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打压后,首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理法轮功案件,这样的辩护又是非常必要的。就是在这个社会中,他们(法轮功)属于好人,那为什么今天形成了对于好人的审判呢?同时本辩护人也认为今天在场的每个人都是向善的,甚至于休庭期间,本辩护人注意到,有法警跟郑艳华说,你的年龄与我相比,就跟我大姨似的,人是个好人,但是你为什么要去犯罪呢? 那么到底他们是不是犯罪,我想董前勇律师已经阐述很清楚了。
两位律师旁征博引的论述,中共十六年对法轮功的打压都是无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江泽民610的组织是凌驾于国法之上的法外之法、是法外机构,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更是绝无仅有的罪恶。
最后将要结束辩护时,虽然公诉人吕东还强词夺理的想打断董前勇律师说法轮大法在世界上是受到欢迎的,却没得到主审法官的认可。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第二天两家的家属去法院找审判长等要人,王柄顺故意说你们不是找律师辩护吗?该怎么判还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