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丽女士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个人和家庭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四次,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洗脑两次,给我和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经济蒙受巨大损失。
根据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下面是杨松丽女士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我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是个严重的药罐子,得过肝炎、肾炎、美尼尔氏综合症,还有严重的便秘,长期吃药打针见效甚微。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说真话,办真事,做个诚实守信的人;处处善待他人,不打人不骂人,遇事向内找,不与人争辩。随着心性的提高,加以功法的演练,身体发生了神奇的变化,多种疾病在短时间里得以康复,身体达到无病状态。这是现代医学根本无法解释的现象,也是现代医学无法解决的难题。为此我内心非常感谢大法师父对我的慈悲救度。
可是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江泽民的迫害和镇压,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强行把法轮功定为x教,不顾当时乔石等对法轮功的调查结果: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为了定性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断罗织罪名编造材料,并对大法师父的讲话、和大法书进行大肆篡改、断章取义的诬陷宣传,毒害世人。在迫害难以为继的时候,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精心制作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骗局,挑起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更加血腥的实施迫害。其实作为法轮功受益人,我们都读过大法师父的著作,在《悉尼讲法》书中,早已讲明,“自杀是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江泽民的恐怖行为早已在联合国备案。
为了证实师父的清白,二零零四年五月初,我和功友张福梅在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绑架到花园新村派出所,当晚十二点多钟,才把我们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十月重庆召开亚太城市市长峰会的前几天,渝北区人和派出所民警非法闯入,我在渝北区人和镇天龙二支路的另一套房屋中,进行非法抄家。预对我进行绑架去洗脑班,在我先生的强烈阻拦下,我才得以幸免。
在召开亚太城市市长峰会那四天中,我被软禁在家里,楼下每天都有四个协警拿着电棒,轮班守护我,不准我离开家里,而且我先生出门去上班或者买菜,都有专人跟踪。等到亚太城市市长峰会结束后,才把协警撤走。我在这里住家几个月里,每天都派人跟踪我,后来我们一家人被迫搬回了江北区观音桥的老房子里。
二零零七年五月五日上午,我和功友黄沪珍(已被迫害离世),在江北区华新街人才市场附近给学生讲法轮功真相,被协警人员绑架到华新街派出所,下午华新街派出所和江北区分局国保支队等人把我非法押送回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很多法轮功书籍,还强迫我先生签字。
当天晚上我和黄沪珍被绑架到江北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里我们好心的给国保支队警察讲真相,她却非法拉我和黄沪珍手去按手印,我们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四天后,被国保支队人员非法劫持到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我们一起被劳教迫害一年零三个月。
在劳教所里,强迫我背监规、站军姿、蹲军姿、走鸭步、做俯卧撑,如果做不了五个俯卧撑,吸毒人员就会把小凳子翻过来,用小凳子的四个角顶着我的肚子,让我保持做俯卧撑的姿势,休息一会又继续做俯卧撑。每天早上七多钟,强迫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操场跑圈,如果看见法轮功学员在说话,就会把说话的人拖出来,单独惩罚蹲军姿。如果有人跑慢了,吸毒人员还要打骂法轮功学员。
在劳教所里,经常会被吸毒人员打骂。我问吸毒人员:“你们为什么要打骂我们?你们打人不择手段”。吸毒人员回答:“你还敢跟我们对嘴,你信不信我给扔过来(手上拿着水杯,想用水杯打人),你们如果不转化,队长叫我们用智慧来对付你们,把你们打死了,没有什么关系白死,十个人死了,五双就数了”。因为每天站军姿,我的小腿和大腿红肿,脚板心流着黄水。三十六码的脚穿三十九码的鞋子。
在劳教所里,每天还要做生产,包糖和包纸盒。每个小时五十岁以上的人必须要包八斤糖,如果生产完不成,不准睡觉,而且还要罚站。如果长期不能完成者,劳教所会非法延迟关押的期限。我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月,才回到家里。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三点多钟,重庆市江北区国保支队警察和华新街派出所民警,非法闯入我的家中,要非法抄家。我和儿子关上门不准他们进屋,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和华新街派出所户籍两人就狠狠的把门踹开。因我家是老房子,他们几下就把门踢烂了。我问他们要干什么?警察拿出非法搜查证,准备要非法抄我的家,我把非法搜查证拿到手里撕成两半,紧紧握在手里。之后国保支队警察把我儿子高扬拉出屋外,并对我儿子进行打骂。国保支队警察和华新街派出所户籍把我挡在屋里面,户籍警察双臂把我抱住骂道:“喊你×××不要出去,你偏要出去,你害的我这个月奖金都没有了。”(是中共以奖金胁迫警察参与迫害,违法犯罪)
因我家是平房,周围很多邻居在围观,我喊周围的邻居给我先生打电话,喊他赶快回来。国保警察吼道:“谁敢打电话,不准打。”还是有善良正义的邻居给我先生打了电话。警察道:“打了电话也没有用,回来了把他一起抓起走”。
见邻居打电话,警察也开始打电话:“快点派人了,他们要反抗,多喊点人来”。随后来了很多国保警察,队长也来了。华新街派出所开来一辆警车,下来一个警察和两个协警,强行的将我儿子绑架上警车。另一个警察把我按倒在地上,强行掰开我的手,抢过撕成两半的非法搜查证。拿给我的先生看。随后非法抄家,抢走了两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等很多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之后我被绑架到华新街派出所。
第二天我被非法送往渝北区望乡台洗脑班。被强行关押二十七天后,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往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我又度过了两年非常痛苦的日子。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周四)早上,我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附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到土湾派出所,当天被劫持到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五月二十二日本是非法拘留期满日,上午九点多钟,江北区华新街派出所民警、社区居委会人员、华新街街道办事处等,一行三人,来到白鹤岭看守所,图谋要把我绑架走。我在看守所里面不配合。我先生老高早上八点多钟就到拘留所门口,来接我回家。他也挡在看守所大门口坚决不准他们把我带走。民警声称:“我们准备把杨松丽送去‘学习’一个月。”
我先生老高问:“你们凭什么要把人带走,杨松丽白白的在这里关了十五天,我都还没有来得及问你们,十五天到期了,你们还要把人带走。凭什么?你们要把人带到哪里去?”居委会和街道办的人在旁边说道:“我们往江北送,往江北区政法委送,你自己去问江北区政法委,是江北区政法委喊我们来的。”
我先生老高和民警在看守所大门口争执,老高说:“杨松丽犯了哪一条?你拿出个说法来啥。杨松丽都被你们关了整整十五天了,你们还要把人带走。你说不出个道理来,绝对不让你带走。”之后民警又说:“我只是一个执行者,我不是决策者,我做不了主,你以为我想来吗?我才不想来,我是没有办法,我是这个片区的户籍。是沙坪坝区政法委给江北区政法委打的电话,沙坪坝区政法委已经把杨松丽移交给江北区政法委了,是江北区政法委命令我们来的,是江北区政法委要带杨松丽走。”老高说:“既然你都做不了主,你凭什么来带人走,谁喊你来的?谁作得到主,你喊谁来?”民警看老高一直坚持,就给江北区政法委和华新街派出所打电话。
因天空中下瓢泼大雨,他们等人就进看守所里面躲雨去了,剩下老高一个人,在看守所大门口一直坚持,在大风大雨中整整站了几个小时。
一直等到上午十一点多钟,江北区政法委科长来到看守所,随后华新街派出所一名女性所长(自称是散打冠军)也来到看守所。老高还是坚持在大门口,政法委几个人进去商量了许久。中午十二点多钟,吴雷波才把老高喊进了看守所办公室,政法委科长谎说:“我们带杨松丽去‘学习’,这个是全国的政策,不光是重庆这样做,全国都是这样的,我们现在抓到的法轮功,先关禁闭,十五天到期了,我们就送去‘学习班’,先‘学习’一个月,如果‘学习’不好的,就继续两个月、三个月。到最后严重的,我们就准备送监狱。”
老高还是一直在坚持。政法委科长对老高威胁说:“你今天来也好,不来也好,你今天来不来这里,我们都要强行把杨松丽送走。”随后政法委科长对老高伪善的说道:“老高,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杨松丽一根毫毛,在度假村里面包吃包住,还有专人照看,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度假村看看”。
之后政法委科长喊老高上他的车,我也被绑架到渝北区绿梦广场长河村重庆渝北双裕原度假村。强行对我洗脑,每天播放污蔑大法师父的录像,篡改大法师父的讲话和大法书,用于混淆视听,由于自己多次被迫害心理压力也很大,违心的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为此我内心非常痛苦,我只有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否定自己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坚修大法到底。
在洗脑班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八天,回来之前,洗脑班帮教、610人员威胁我说,你在三、五年内,每月定期到社区报到,否则,你的家人一个个都不得安宁。
刚回家十几天就来人敲门,连续敲了四天,严重的伤害了我的家人,我和先生找到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片警,先生问了一下相关问题,我本着大法弟子的善念,给他讲真相。他不但不听,还逼房东,强行让我搬家,我和先生万般无赖只好搬走。
在这控告状中,我没有提参与过迫害我的人的姓名,我觉得他们和我一样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其实江泽民才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也面临着正义的审判,同时也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经常有人会这样说:“没办法,我是执行上级的命令”;或者“我也不想这样做,但是我要吃饭,要养家糊口”。可是将来面对审判,这都不是你辩护的理由。你知道纳粹军官艾希曼面对审判是怎样为自己辩护的吗:没有外在声音来提醒他的良心,所以他做的事情不能由他一个人来承担,何况那种境遇,他没有理由不执行元首的意志。這樣的自我辯護遭到所有人的痛斥。一九六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艾希曼被絞死,得到應有的懲罰。如今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过去了十六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从不间断的给世人、执法人员讲真相、寄真相信,是对得起那些迫害者的良心的。
如今控告江泽民,不正是给那些还在执行江泽民邪恶命令的执法人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吗?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不做江泽民的替罪羊,才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