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法轮功学员张国珍,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发放法轮大法真相光盘时,遭一烤肉店业主恶告而被阜蒙县城西派出所警察侯喜为、刘大巍等绑架。之后警察拼凑所谓材料,把善良的张国珍弄上法庭。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开庭时,阜蒙县法院只让张国珍的三位亲人入内,连张国珍的丈夫都不让进。旁听席里坐的都是被公检法司拉来的内部人员。
在法庭上,张国珍声明自己信仰法轮大法无罪,她不承认一切所谓的罪名。
北京律师韩志广为张国珍女士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当公诉人诬蔑张国珍因受蒙蔽而炼了法轮功时,韩律师质问:“张国珍是一九九八年开始炼法轮功的,那时国家体委、国家广电总局及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正面报道和宣传法轮功,那么张国珍是受了谁的蒙蔽呢?”旁听席里的人们都笑起来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张义经常蛮横的打断律师的发言,要律师服从法庭。律师回应:法庭让我杀人我也服从吗,依法辩护是我的权利,你再阻止我,我就控告你。张义顿时没了嚣张气势。
尽管审判长张义及法官李博频频干扰律师,但大多数人都在静静聆听律师的话。
法庭外,零下十多度的寒风中,伫立了一、二百位法轮功学员,发自心底的呼喊着:“法轮大法好!信仰无罪!”声音震慑法院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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