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郭淑芳母子被非法判刑入狱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郭淑芳、唐超母子2015年1月底被非法判刑,日前被非法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继续迫害

2013年10月27日,鞍山法轮功学员郭淑芳、唐超、商静、张旭、龙刚、高素娟、姚元东七人在家中被市铁西区公安分局王登科(铁西国保大队队长)、兴盛派出所副所长胡立伟等人突然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大量的私人物品及财物。

2014年的3月21日、4月2日二次非法开庭都没有得逞。2014年5月6日铁西区法院开庭,铁西法院刁难维权律师不让上庭,同日铁西区国保大队长王登科伙同市610主任谢荣芳、铁西区法院恐吓家属退掉维权律师并违法不让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会见律师,5月23日诬陷证据不足退捕。商静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同地遭不法警察绑架,被警察和检察院构陷后,又被中共法院故意违反法律程序,分成四个法庭非法开庭,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高素娟、姚元东)八月二十八日(商静)、九月四日(张旭)、九月十一日(郭素芳、唐超)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唐超庭审陈述时告诉大家:我修“真、善、忍”无罪,如果判修“真、善、忍”的人有罪,难道让我变成象现在与我关押在一起的刑事犯人一样吗?唐超的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这名律师起初还以有罪轻微违法辩护,后来听到郭素芳的两位正义律师从宪法、刑法、国际公约、普世价值角度的论述,条条明晰透彻,讲得全场的人心服口服,这位被指派的律师当庭说:无论从国外、国内的哪条法律,唐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唐超是无罪。

铁西法院最终违法冤判:商静4年、张旭3年、郭淑芳3年零3个月、唐超2年。鞍山610主任谢荣芳,逼迫高素娟、姚元东夫妻、龙刚放弃修炼。高素娟家中已有多名成员因家族病史而病亡,她本人也患此病因修炼法轮大法而重获新生。

商静、张旭、郭淑芳、唐超四位法轮功学员均上诉。但鞍山市中级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均未公开开庭,只收一份律师辩护词就草草收场,并违法维持原来的非法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