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唐开菊因为要求旁听法轮功学员陈开玉上诉案,被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局警察绑架。鹤城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九月三十日对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非法判刑四年,对唐开菊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四位法轮功学员遂向怀化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怀化中级法院对唐清英四人的上诉案开庭审理。当日一大早,唐清英等四人的亲友就来到怀化中院门口,有近二十位亲友进入了法庭旁听,还有一部分没能进法庭的亲友等在大门口。
上午十点多,唐清英等四人被带进法庭。十个月不见,在场亲友禁不住要流泪:除尹秋阳外,其余三人均白发苍苍,尤其唐开菊才五十出头,她被绑架前头发乌黑,神清气爽,如今不听声音几乎认不出她了。
审判长是邵洪超,一陪审员是胡四海,另一陪审员姓名待查。除五位辩护律师外,还有唐清英的丈夫当任唐清英的第二辩护人。
审判长邵洪超宣布如果质疑在场人员判案的公正性,可申请回避。审判长逐一询问了四人。这时唐清英再次询问邵洪超姓名后问:“陈开玉的案子就是你审的吗?”得到了肯定回复后,唐清英对邵洪超说:“那你回避,你已经判了一个错的了。”鉴于此,邵洪超宣布休庭。十多分钟后,再度开庭,邵洪超宣布,由于审判长回避需中院院长批准,而院长在开会,择日再开庭。
现得知,此上诉案将于三月九日再开庭。请国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制止对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唐开菊四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让她们回家。
怀化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邵洪超13974550984
审判员胡世海13574577207宅0745-2719917
在法庭外对亲友们进行骚扰、摄像的人员:
中方县“610”成员雷建华13874577611
鹤城区“610”成员:杨帆(负责拍摄)、杨华、张志群(女)、“610”副主任丁胜武
鹤城区国保大队: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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