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黄凤云老师自述她受迫害经历:
一、北京上访遭非法关押、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受迫害后,我去北京上访,八月八日在北京玉渊潭公园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然后移交辽宁省驻京办事处。当日晚用大客车送回锦州(还有省内各市县的法轮功学员),各市县在锦州设有办事处。八月九日上午到达锦州一个学校操场上,各地学员分别排队,再由各地办事处工作人员领回。九日下午我被铁岭市公安局的警车劫持回铁岭,晚上八点钟左右再由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立中、邓宇绑架到区公安局政保科,由孙立中,邓宇记录。邓宇不按我的原话记录,写上他们所需要的内容,然后勒索罚款二千元,说是保证金。如果在十月一日不出问题(即不上北京上访)钱可退回,可至今没有把钱返回,也没有收据。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正月十四,我与另一个同修去北京上访,正月十五到达北京,把写好的上访信邮完后去往天安门。正走在天安门的大街上,被两名巡警拦住: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后行人必问)那天天安门广场警察,警车非常多,十多米远就有一伙,两人一组。然后就叫我们骂师父,不骂就抓上警车。我俩上车时,车上已有十来名被抓来的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个警察动手打了一个法轮功女学员。装满后把这一车学员送到天安门派出所,进行登记再关进大铁笼子里。那里关了很多从全国各地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那里,不断地有各地驻京办的公安人员把本地的学员接走,又不断的有被抓进来的学员关进去。
后来我俩被铁岭驻京办事处的孙立中戴上手铐接到办事处。他给我俩戴一副手铐,在驻京办也不给打开。孙立中还气急败坏的让我们把钱拿出来。我们把仅剩的一百元拿出后,他还不满足,又找来女服务员搜身;还没收我的身份证。第二天,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杨东升和姚姓警察把我俩从北京接回,非法关铁岭市看守所三十天,然后经杨东升办理又把我们非法关进拘留所十五天,又勒索家人一千元才放我们回家。
二、全城大搜捕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晚八点多钟,当时银州区红旗派出所警察门中学和另一武警敲门,让我到派出所“谈话”,跟家人说:“一会儿就给你送回来。”结果那是全城大搜捕,那天抓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红旗派出所就非法抓了七个大法学员,然后分别问每个学员还炼不炼法轮功?家里还有没有大法书和有关物品,并让本人写保证,然后抄家,抄家时什么都拿:大法书、录音机、录音带、录像带、坐垫、手抄经文也不放过。我的一个笔记本上只写了几页经文,登记时写上一本。因为谁也不说不炼、也不写保证,就把这些学员都非法关进看守所刑事拘留。
当时跟我谈话的是门中学和一个叫小王的武警。后来知道这个小王叫王瑞,现任铁岭市看守所所长。这次大搜捕是由政法委“610”办公室授意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直接指挥下进行的,主要负责人孙立中、杨东升、姚某某和一些武警。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他们经常去所谓的提审:并与邪悟者联合去洗脑转化,经常去提审的有孙立中、杨东升、姚某某等。
后来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送往马三家教养院迫害。我在看守所被关押三十天由杨东升办理和另两名学员又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本来拘留最多是十五天,拘留票也是十五天,可是政保科非法关了我们二十天(超期五天)并勒索家人二千元钱,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释放。
三、讲真相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和同修去农村养马堡发真相资料和光盘,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陷,遭铁岭县镇西堡派出所及铁岭县公安局政保科的几名警察绑架,因不配合恶人、不上警车,一警察把我推倒在泥水中(刚下过雨)。他们还把捡到的真相小册子、光盘塞进我们的包中,作为所谓的证据。
在镇西堡派出所问话后,把我和另一同修连夜非法关进铁岭县拘留所。到拘留所时,值班警察王光明踢我一脚,当时我已六十三岁。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铁岭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多次提审我,主要有张磊、冯亚军,还有一个瘦高个白脸的年轻警察。铁岭县公安局政保科长云平、镇西堡派出所所长毛振良、警察李富春还向铁岭日报做了假报导,铁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俞洪海、刘代英也想参与此事接管此案,未遂。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晚,我与另一个同修去农村辽海屯发真相小册子。大约八。九点钟,当我们发完往回走时被人诬告遭绑架,铁岭市公安局城南公安分局警察付健拽着我的头发,把我从警车拖下来推到值班室,然后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值班室有一个姓王的警察,说一些对师父不敬的话。不一会,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俞洪海、警察李铁生把我们劫持到国保大队,由杨东升、李铁生分别问话,然后分别抄家,参与抄家的有俞洪海、杨东升、刘代英和司机小王,李铁生负责看着另一个人。在我家抄家时,杨东升、小王动手到处乱翻,南屋、北屋阳台。刘代英使劲按着我的肩膀,不让我动。在我家抄走大量真相资料、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法轮图、周刊等,折腾一夜。
第二天早,把我们非法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做奴工做小花,有定额,完不成遭狱头训斥。当时的狱警是王丽君,我们被关押期间,国保大队的俞洪海,杨东升,刘代英,李铁生,小王司机非法提审有三四次。有一次提审我的是李铁生,小王记录。关十二天,每人由家里交五千元罚金给国保大队,不给收据,当时就说这钱以后不退。那时的国保大队的队长是杨立新。
四、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中午,我在一个住宅小区贴不干胶粘贴,被人诬告,银州区红旗街文化路社区片警范作涛、帅健壮将我绑架,然后移交给铁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接我的警察是杨东升、安利克(开车),接完后直奔我家进行抄家。还是杨东升翻的疯狂,安利克也拿一些东西。队长谢祥军也闻讯赶到,自我介绍说:“我就是谢祥军,接孙立中位置的。”
在非法抄家时,我侄儿来了,我让他把家收拾一下。谢祥军却说:“你赶快走,不然连你也抓起来。”然后他让安立克把他带下楼上了警车。谢,杨在屋里又翻了一会儿,还干了什么不知道了。这次抄走的东西有:大法书、师父法像、塑封的真相图片、九评书皮、塑封机一台、大号切纸刀一个、周刊等。装了满满两纸箱,他俩拿不动,打手机让安立克把车开到楼口装上车的,去了国保大队。
到了杨东升的办公室时将近下午五点左右,杨东升开始审问。当时我身体出现抽搐,呼吸困难,睁不开眼睛,我躺在沙发上,不能动弹,身体瘫软无力,大约六点多钟,还是不行,我想上厕所,可没有女警,我自己又不能动。杨东升说:“你儿子电话多少号,给你儿子打电话,让你儿子接你回家。我半信半疑。说了电话号,七点多多钟,我实在难受要去厕所,但动不了,身体僵硬四肢麻木了,就问我儿子怎么还没来,他们这才给我儿子打电话。不一会儿我儿子赶到扶我上厕所。从厕所一出来,他们早已准备好送我去看守所。一个刘姓大队长说:“再给最后一次机会,你说出这些资料是哪来的,就让你回家。”我没吱声。他们让我儿子扶我把我送到看守所,同去的有谢祥军、杨东升、安立克。
到了看守所,他们把我儿子留在门外。到了值班室,值班狱警和负责人看我抽的样子,年龄大,所以拒收。这个值班狱警小刘还骂我一句。可是国保大队谢祥军等人非要将我送进去,反复找人,上下联系,又找狱医钱大朋为我检查身体,我一直在抽,不停的呻吟,控制不住,我躺在值班室的水泥地上,一点动不了,反复检查后确定没有生命危险后,九点钟左右,由四个劳役用被子把我抬进监号。第二天国保大队负责人还给看守所负责人打电话,对看守所拒收表示不满。
在看守所里,吃的是窝头和菜水。我的身体越来越弱,记忆力大减、头发白了很多。因为经常抽搐,有时严重时间长,有时轻时间短,间隔时间也不定。看守所不让家人接见。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由铁岭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我非法逮捕,由杨东升整理材料。(所有诬陷法轮功学员的黑材料都是杨东升整理的),送交检察院,第一次检察院不予受理退回。第二次又送到检察院,非要将我判刑不可。当时正处奥运期间,所有法轮功案件不动,一直到奥运后,由银州区检察院九月二十六日起诉到银州区法院。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在银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月二十二日宣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公诉人:孙爱民、周洪波;审判长:蒋英伟;陪审员:韩亚斌、张军。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百二十八天,回家时,走路困难,四肢无力。
五、经济上遭到的迫害
1、公安局国保大队(政保科)勒索
(一)一九九九年八月八日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立中,邓宇(现已退休)要保证金二千元没有收据。
(二)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月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立中、刘代英、杨东升勒索一千元无收据。
(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银州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立中,刘代英、杨东升勒索二千元,无收据。
(四)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铁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杨立新、俞洪海、刘代英、杨东升、李铁生勒索五千元,当时就告知不退。
(五)二零零八年我儿子不知花了多少万元钱,他不告诉我。本来公安局要非法判我七八年徒刑把我送进监狱的。后来判了三年缓三年。都是我儿子的血汗钱换来的。
2、单位对我的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三月,银州区教委邪党书记曹国本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因我去北京只写一张纸条给我们单位负责人,扣我退休金,只给一百五十元生活费,其中包括电、水费。其余全部扣除,当时工资八百多元。单位负责人哈煜文,主管邪党书记袁红,共扣七个月的工资。
(二)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零零一年六月银州区教委邪党书记曹国本,用同样办法让单位负责人扣我的退休金。我只开了一个月的全工资,就又扣我退休金,单位负责人还是哈煜文、主管邪党书记袁红,共扣了八个月,两次共十五个月,金额总计一万元左右。
二零零一年我和校长哈煜文谈过要我的退休金。当时他将要退休,新校长刚就任不久,正处在新旧交替期间,互相推诿,不给解决。后来教委又改成教育局。我们单位又归属市教育局管辖了人员变动,找不到负责人至今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