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台湾,你再嚣张也不能伤害其他人,要是伤害了他人,那法律就要制裁你。这不,三月六日下午,“爱国同心会”成员又在101大楼前的广场上叫嚣闹事,其成员张秀叶、高淑梅、遇港生等三人,被警方以“现行犯”逮捕,带回侦办。侦讯后,依照刑法第140条及第135条,张秀叶、遇港生因辱骂公务人员、打警察,妨碍公务被移送台北地检署法办。高淑梅则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函送简易法庭裁罚。
对此,大陆民众肯定会有所触动。就“同心会”的人被法办一事来说,它让大陆人明白了如下几点:
第一,这既是对“同心会”成员的痛击,也是对中共的当头一击。
“同心会”成员为何敢那样打着中共的旗号干坏事?这不外乎两点:一是这些人本身就很邪恶,其邪劲和中共邪恶的党性相一致,可以说和中共一拍即合,所以很愿意卖力为中共做事。再加上中共背后的黑金收买,这些人就成为了在自由社会替中共卖命的人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中共搞的统战。中共的统战在历史上为中共夺取和维护政权发挥着非常邪恶而又重要的作用,它在不同的时期收买不同的人为中共服务。就拿它迫害法轮功来说,在大陆,中共一手遮天,对法轮功学员说打就打,想怎么造谣怎么造谣。可是在自由社会,它就做不到让人家也象它一样对待法轮功了。可中共又非常狡诈,它钻了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空子,就在海外以黑社会的手法收买了这样的一些人为它所用。这一次台湾警方对“同心会”成员的抓捕,不但打掉了这些坏人的气焰,也让世人看清了中共在海外所耍弄的卑劣伎俩。
第二,这件事告诉大陆民众台湾是法治社会。
台湾社会是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里,你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那是你的权利。可是你在享有你自己自由的时候,你却不能以伤害他人为目的,当你的言行伤害到他人时,就是犯罪了,法律就必然要介入。
在大陆,中共一再叫嚷要建设法治社会,可是建了几十年,老百姓连做好人的权利都没有。不要说中共不让老百姓信仰法轮功,就其它宗教来说,哪个宗教不得把中共放在自己的信仰之上?你不管信什么你都得按照它的要求去信。在中国,中共的政策就是它奴役民众的恶法,而它发布出来的法律只是一件摆设。大陆是党治的社会,而台湾是法治的社会。党治社会扼杀人性,法治社会保障人权。
第三,这件事也告诉大陆民众,台湾法轮功学员是受法律保护的。
很多到台湾观光的朋友回到大陆都会感叹,台湾人的人权真的是有保障的。大陆人去台湾前怎么也想不到,在台湾,修炼法轮功的人怎么这么多,到哪都能见到他们。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非常和善,要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找他们就得了。大陆人能不感叹吗?大陆媒体对法轮功造谣抹黑了十多年,可是在台湾,法轮功学员是那样的自由。他们到了台湾看到真相才明白,原来自己从大陆媒体接收到的关于法轮功的信息全都是谎言啊。
在大陆,修炼法轮功只能在自己家里炼,一旦被人举报了,就是拘留、判刑,说不定还会被活摘器官呢。而在台湾呢,就是台湾人阻挠了人家讲法轮功真相就会被法办。而且台湾人对修炼法轮功,除了少数被中共利用的坏人外,大都非常支持。在台湾修炼法轮功天经地义。台北新任市长柯文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任第一天,立即指示警察局信义区分局长李德威:“如果再有法轮功人被打伤上网的,我就把你换掉!”可见在台湾,从政府要员到普通百姓,从社会公义到法律法规,台湾法轮功学员是受到保护和推崇的。
第四,这也说明台湾警察和正义民众,是社会良善和道德的保护者。
现在大陆人对警察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作“匪警”。为什么叫这样一个称呼,是说这些人比过去的土匪还坏。在大陆,相当多的警察都不希望自己辖区里的坏人少,因为坏人少,就意味着他们的灰色收入少。有了坏人去偷盗、抢劫,才有更多的钱给他们进贡。说白了,警察就是黑社会的保护伞。老百姓说的更形象,警察是有执照的土匪,比过去的土匪还黑。看中共媒体上鼓吹他们破了多少多少大案,有几件是真的呢?有多少不是屈打成招的呢?大陆媒体报道出来那么多的冤假错案,还有多少没被披露的呢?连按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好人的修炼人都能被投进监牢,什么人会感到安全呢?
台湾警察的这次抓捕,叫台湾人拍手称快。台湾警察的正面作为和大陆警察的胡作非为,形成对比。
法治社会既靠法律的约束,更靠正义民众的维护。这一点在台湾得到了体现。在此之前的一月三十一日,台商沈柏胜和来自不同地区约六十位民众站出来,到101大楼声援法轮功及正义,这些民众包括社会人士以及师范大学、成功高中、大安高工等校的学生,也有远从台南前来支持的。当天,爱国同心会的歹徒没有一个敢露面的。
中共将大陆搞得乌烟瘴气,乱象丛生,还要将它的毒爪伸向海外。中共经常用谎言迷惑大陆民众,可是这样的事情发生一次,就足以将中共的画皮揭穿。当然,这也同时让大陆人更加深了对台湾的了解:同是中国人,为什么台湾人生活得那样富足、幸福,要是没有中共对中国大陆长达几十年的毁坏,那大陆人今天的生活不是和台湾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