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吕三秀:遭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劳教、酷刑、下毒、一度疯癫
吕三秀 |
吕三秀,女,出生于一九五二年,原为樟树市冶炼厂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吕三秀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患有几十年的胃病,胃溃疡会定期发作;三十岁左右患上了严重的痔疮,经常便秘出血;此外还患有关节炎、头痛、乳腺炎、妇科病,心脏病,支气管炎、萎缩性鼻炎,神经官能症等多种疾病。一九九零年吕三秀下岗,失去了生活来源,她承受着身体、精神、经济的多重压力。
一九九六年十月,吕三秀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为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佛家上乘高德功法,吕三秀的身心迅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她灰色的人生有了希望的光明。
非法判刑三年
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吕三秀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绝食抗议六天后,被樟树市公安局的刘建秋接回本地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初,看守所的恶警袁某(女)抓着一大串钥匙猛甩吕三秀的脑门,致使吕三秀前额重度肿胀(至今还有一个包块)。樟树市的恶人认为吕三秀是当地炼功点的负责人,带领数人去北京上访,便蓄意将她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十八日将她送往省女子监狱迫害。
刚进入女监,吕三秀要求炼功,不穿囚服,就被强行戴手铐一个月。吕三秀绝食抗议,被恶警关小号并铐在床上,五、六个恶警撬开牙齿进行灌食迫害。吕三秀拒绝奴工劳动,被恶警命令囚犯将她悬空吊在寒风冷雨飘零的车间门口。
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吕三秀三年非法刑期满,因吕三秀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樟树市“六一零”的恶人和公安恶警用欺骗的手段,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将她劫持到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省女子劳教所,吕三秀抵制强制转化、拒绝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和书籍,被包夹的吸毒犯人用枕巾紧裹着头部、强按在床上、用鞋子等物暴打。二零零三年九月份,人称“笑面虎”的大队长王俊征将吕三秀带到一个漆黑一片的摆满刑具的刑讯室,威胁恐吓她放弃信仰。
由于吕三秀坚定信仰,劳教所的恶警们竟丧心病狂在她的饭菜中下毒。吕三秀进食有毒的饭菜约五分钟后,出现明显的中毒现象:口渴、恶心、呕吐、神智不清。一个月后,吕三秀时常处于半疯狂、半昏迷状态,来月经时不知道自理、经血象自来水一样流的到处都是,两手套着鞋子在地上摸爬,还踢着监室门,大叫要回家。劳教所的恶警吕秀英和周志红见此情景不仅不同情,反而发出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声,大队长王俊征更是毫无人性地将她用手铐铐住。一天,神智不清的吕三秀爬上三米多高的窗户顶端后,重重地摔了下来,造成腰椎摔断、两脚摔伤。
二零零五年五月,吕三秀九死一生从女子劳教所回到了家中。通过修炼法轮功,她渐渐恢复了神智。樟树市“六一零”和国保大队的恶人却不放过她,经常到她家中骚扰,恶警曾三次不出示任何手续,闯入她家,抢走大法书籍和mp3等私人物品,强行威逼她丈夫签字。
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份,吕三秀在去店下乡的车上被樟树市“六一零”人员、国安人员伙同店下乡派出所所长陈小华、聂永冰等恶警绑架,被关押进看守所七、八天后,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省女子劳教所,吕三秀经受了强制军训走队列,罚站,长时间的奴工劳动,关小号等迫害,在绝食要求无罪释放时,被插管灌食迫害。吕三秀坚定信仰,最后被非法延期关押二十多天,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才回到家中。
至今,吕三秀没有社保金,没有身份证(樟树市国保人员一直不给她补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
家人承受的伤害
八年多的牢狱迫害和连绵不断的骚扰,使吕三秀的家人在身心和经济等方面遭受了重创。期间共被非法抄家五次,抄去了mp5、mp3、法轮功书籍、放像机、录音机等物品。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左右的一个深夜十二点,恶警曾贤勇胁迫吕三秀的丈夫带路,前往吕三秀的老母家骚扰(当时吕三秀正在老母家照顾老母),原本患有老年痴呆的八十多岁的老母遭受惊吓,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二年七月离世。吕三秀的丈夫长期承受身体、精神等各方面的高压,出现瘫痪,于二零一四年四月离世。
二.涂梅花:被四次绑架、洗脑、酷刑逼供 流离失所近六年
涂梅花一九九六年有幸修炼大法,十五年的迫害中,她被绑架过四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涂梅花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们为了摆脱恶人的跟踪,绕道湖南株洲坐火车前往北京,一下火车即被北京当地的武装人员绑架并关押到北京丰台体育馆,三天不给吃喝、不让睡觉、不准拉大小便。后被押回樟树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八月中旬,涂梅花和其他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押在洗脑班,遭受了十五天的强制洗脑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涂梅花被绑架并进行逼供。当时的市委书记余小平直接指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国如、城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小荣(女)等四人在看守所轮班,二十四小时不停地逼供,余小平还直接到看守所审问她。两个恶警对她进行刑讯逼供,上“飞机铐”、用开水烫手、呈“大”字形罚站、长时间罚跪,酷刑折磨她三天三夜。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个月后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涂梅花和二姐(法轮功学员)再次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她打出了“真善忍”的横幅,一个恶警抢掉横幅,将她击倒在地并残暴殴打,致使她盆骨骨折、臀部剧痛,整个人无法坐直或站立。恶警不顾她的伤痛,将她强行拽上警车并关押到北京密云县看守所。涂梅花拒绝报姓名,拒绝照相。在密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恶人对他们进行编号和照相,然后挑选年轻身体好的都送走了,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说是要被送往很遥远的地方,现在回想起来,不知是不是与活摘器官有关。后来涂梅花被送回樟树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月,还被强行在洗脑班洗脑半个月,后对她非法判刑两年(监外执行)。
二零零四年,樟树市本地的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被抓,市“六一零”办的李龙根指使公安局的警察绑架了涂梅花。在福城派出所,恶警对她逼供,逼她承认是“负责人”并交代真相资料的来源。涂梅花拒绝配合,半夜成功脱铐并走脱,从此在外流离失所近六年。二零零九年底,涂梅花回到樟树市,至今,她所在单位一直无理拒绝发给她这六年的退休工资。
三.陶金秀:被罚款、暴力殴打、非法判刑,儿子遭酷刑、牢狱
陶金秀,女,现年五十八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陶金秀在北京上访时,被绑架,被关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五天后被送到新干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陶金秀在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拒收后,在新干县看守所被关押一年。期间吃夹生饭、菜中夹带有卫生纸和虫子;一个瘦高的恶警用皮鞋踢打、恐吓她,逼她交代与谁有联系;约七个公安人员(其中有一个叫何某某)围着陶金秀拳打脚踢,将她暴打致全身紫黑,精神也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零二年,陶金秀在粘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樟树市四个不明真相的青年男子拳打脚踢,头部被击打时,发出“咚咚”的响声,全身被打的皮开肉绽。后来陶金秀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江西女子监狱遭到严重的迫害。每天被强制从事十多个小时的“串灯泡”等奴工劳动,没完成任务不准睡觉;脚受伤的情况下,还被逼完成奴工劳动任务。二零零六年五月份,从女子监狱回家后,派出所的恶警李小勇强逼陶金秀写“不炼功的保证”。
二零一四年七月,新干县十几个公安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到陶金秀的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抄去了法轮功书籍和mp5等私人物品,陶金秀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八天。
陶金秀全家修炼法轮功,大儿子谢海平被非法劳教三年,小儿子谢海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二年,在新干县看守所,寒冷的冬天里,小儿子被扒光衣服,只穿一条短裤,恶毒的看守所何姓所长用牛皮带狠抽小儿子的全身,致使小儿子浑身上下血淋淋的、没有一块好肉,惨叫声不停。在监狱,监狱的警察指使和纵容犯人对小儿子暴力殴打,致使小儿子身体多处被打成重伤。丈夫谢云云虽然没有被关押,但家中经常被抄,既要给狱中的妻子和两个儿子送衣物,还要遭受派出所警察的骚扰和恐吓,身心也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压力。
四.吴国军:被强行绑架精神病院迫害
吴国军,男,出生于一九七七年皇历十月十二日,家住樟树市义成镇吴家村,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吴国军从樟树市卫生进修学校毕业,在义成镇卫生院实习。义成镇政法委的余三敬和卫生院的院长黎袁芽,用一辆车将他送回家,终止了他在卫生院的实习。一九九九年底,吴国军在义成中学里面书写“法轮大法是正法”的真相标语,被义成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和村委会的吴东波、刘细流等人绑架到派出所,随后被非法关押到樟树市看守所,后来又将他送到樟树市的洗脑班迫害三个月,恶人还强行从他家人手中收取了生活费。
二零零零年,村委会的刘细流伙同政法委的人员将吴国军强行绑架到樟树市临江镇精神病院,在那里,对他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长达二十多天。后又将他转到袁州精神病院(樟树市第三人民医院分院),在那里对他迫害了几个月。从精神病院回家后,原本身心健康的吴国军被迫害成烦躁不安、长期无法睡眠,整日要靠服药才能维持生活。
二零零五年新年前,义成镇政法委向他父亲勒索了一千元的“押金”。二零一三年以后,吴国军在樟树市某集团公司打工,义成镇政府的某些人员还向他父亲打听他的下落。
五.黄新萍:遭受酷刑逼供、三年非法判刑及经济勒索
黄新萍,女,现年六十一岁,退休在家,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樟树市东门派出所的恶警黄建等几人,突然闯进黄新萍的家中,将她绑架并抄家。恶警们用车将她拉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进行刑讯逼供,逼她出卖同修,黄新萍坚决不配合,恶警们就用很粗的绳子将她双手反绑悬吊在铁窗上。
恶警们见没有达到目的,第二天晚上,将黄新萍关在城关派出所一间又臭又脏的房间里。国安的副大队长阮新华、政法委的人员及几个恶警轮番对他进行逼供,连续四十八小时不给吃、不让睡。后又将她劫持到公安局,国安大队长刘建秋对她大吼大骂,还恐吓要将她悬吊起来。恶警伪善地欺骗她:“你不是修真吗?说出真话来放你回家。”后来又将她劫持到了看守所。
看守所的杨所长、恶警王建和聂某对黄新萍百般刁难,不准炼功、不准学法,强迫她完成劳役工等各种脏活,完不成任务就不给饭吃,致使她的双手长期肿痛。看守所里蚊子特别多,晚上根本无法入睡,吃的饭菜还不如猪狗食。
几个月后,国安大队长刘建秋以黄新萍身体差,要带她到精神病院去检查病为借口,向她家人勒索了一千元,既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任何收据。
黄新萍在看守所被关押了十一个月后,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入江西省新建县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女子监狱,黄新萍受尽了种种施暴与虐待。恶警谢某、王某和陈某等对她进行强制洗脑,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经常书写“思想汇报”。在黄新萍身体被迫害致很虚弱的情况下,还被逼完成高强度长时间的奴工劳动生产任务。黄新萍抵制这种迫害,遭到被双手戴铐、击打头部和拳打脚踢的施暴。长期的摧残使黄新萍几次昏迷,无法自理生活。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国安和派出所的几个恶人突然闯进黄新萍的家中,抄走了她的放像机和真相光盘。恶警在黄新萍坚决抵制的情况下,强行将她劫持、抬到东门派出所,将她铐在铁床上,不给吃喝、不准大小便。第二天对她进行逼供,逼她说出光盘等真相资料的来源,还逼她签字和按手印。后又将她送入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国保的恶警龚某等人闯入黄新萍家中,因当时黄新萍不在家中,恶警就要强行搜查她的居室,遭到她家人的正义阻拦。家人还主动讲述了黄新萍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没上医院花过一分钱的事实。恶警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只好撤离了黄新萍的家。
在近十六年迫害的时间里,黄新萍及家人从没有过上轻松、平稳的日子。她八十多岁的老母经常被惊吓得全身发抖,身体上、精神上、经济上都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