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非法庭审 好警察被迫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桓仁县法轮功学员王德清,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遭非法庭审时昏倒在法庭,后被保外就医。如今保期已过,桓仁县法院欲对他非法庭审、判刑。王德清被迫流离失所,遭到警方非法通缉。

王德清于一九九四年末开始从事警察职业,由于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他工作兢兢业业,不计较个人得失,也从不骂人、不说脏话,是公认的好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王德清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无故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的关小号、背铐、毒打等折磨,导致右耳被打穿孔、患腰椎盘突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王德清被单位非法开除。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上午,王德清再次被桓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九月,他被非法逮捕。十月份,家人为他请了律师作无罪辩护。

桓仁县法院准备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开庭审理王德清案,却不通知律师,还欺骗王德清签了“不用律师也可以出庭”的书面文件。当时兰志学律师到东北办案,得知此事后,于第二天一早驱车赶到看守所见了王德清,王德清明白后写下“必须律师到场,否则不同意开庭”的声明。兰志学律师并准备就公检法人员诱骗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法院庭长只好做了妥协,把开庭时间延后六天,为王德清的律师出庭辩护赢得了时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上午,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王德清被人搀扶着走进法庭,他还未等正式开庭就支撑不住了,全身抽搐、休克了,被送到桓仁县医院抢救,住了三天院,未见好转,又被警察拉回看守所,结果他的身体愈加恶化,又被转回医院,被医院诊断为肺结核,大约住院二十三天,当时王德清体重只剩九十来斤,眼睛紧闭,不能进食,针也打不进去,奄奄一息,仍有四名警察在医院整日看守,盘查来看望的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德清取保候审半年,回到家中。

取保候审半年到期后,法院又要对他开庭,王德清被迫离家。法院人员多次找王德清的家属要人,并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连续三天强迫王德清的家属去法院、去公安局做材料,恐吓要株连家属,并在网上非法通缉王德清。王德清目前被无法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