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上告,控告到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最高检察院,但至今也没给我一个公正、合法、合理的解决。
一、修大法使我疾病全消
炼功之前,我二十多年来身患多种疾病:严重糜烂性胃炎、胃下垂、慢性结肠炎、肾盂肾炎等等,常年奔走于迁安、首钢、唐山、秦皇岛、北京等各大医院求医问药,不但没有疗效,而且病的越来越严重,药费虽然给报销,但病痛还得自己担着,真是痛苦不堪。
一九九七年,我有缘接触到法轮功,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不久,奇迹发生了,我多年的各种疾病全好了,是法轮功使我获得了新生,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
可是由于我炼功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我却遭到了中共惨无人道的折磨和迫害。
二、遭三次强制灌食,几乎丧命
从二零零一年一月到二零零四年上半年,迁安市公安局对我家无数次的骚扰、搜家,还把我关进洗脑班、看守所,受尽侮辱和虐待,三次强制灌食,造成生命垂危,体重不足六十斤,而且对我经济上的迫害也是非常严重的。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单位领导原政协主席雷勤、副主席杨玉秋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这有啥呢?就因为这一句话,他们把我强制的关押在刘季庄的洗脑班,实际是变相的监狱。公安人员把守大门,不准我们进出,不准家人探视,有时白天关我们在屋里,晚上睡觉屋门也是反锁上的,大小便都不能去厕所。
在洗脑班里,我们不仅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同时受到侮辱和虐待:1、那些监管我们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和各单位的负责人盘盘碗碗的大吃大喝,可我们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还强迫我交了一千元的伙食费;2、表面上说是军训,实质是体罚,每天长时间的跑步有时还让背着沙袋子跑,我们有不少学员两腿红肿,那时我两腿肿痛,行走都困难,还让我们两手着地,两腿被人抬起,象爬行动物一样的往前爬(俗称推小车);3、罚站,罚我们两手抱头蹲腿;4、在洗脑班里,公安人员和当时的监管人员,可以任意打骂法轮功学员,扇嘴巴子。
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过后不久,公安局政保科以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把我关押到迁安市看守所。那年冬天下大雪,天气十分寒冷,身上穿的羽绒服、皮鞋被强行拿走,晚上没有被褥,冻的我天天晚上直打哆嗦。熬过了冬天,而在夏天,关的人太多挤不下,我和一齐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睡在地上,我的头紧靠厕所的便池,被蚊子咬的两只胳膊都是红点点。
在看守所里,我们时不时被看守所恶警指使女犯人搜身,六十多岁的我遭到看守所副所长惠志江用塑料底鞋打手背,当时手背就被打的黢青,被一个二十多岁的警察扇耳光;最可恶的是副所长惠志江还让犯人给我铐上手铐和脚镣,两手被铐在看守所走廊的铁窗上,连续好长日子,连内衣、内裤都不能换洗。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在这种残酷的迫害下,我们法轮功学员以绝食进行抗议,先后遭到野蛮灌食三次。第一次灌食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绝食到第八天中午,政保科强制给我们插管灌食,七、八个武警将我按倒在木板床上,从头到脚给我箍的紧紧的,屋子里站满了公安人员和看守所警察督阵,政保科又从医院弄来了四个医护人员,专门插管,从我左鼻孔插管直插到胃里,晚上带着插的管子睡觉,非常的痛苦。
第二次灌食是在炎热的七月份,亦是在我绝食的第八天中午,强制插管灌食,仍象上一次一样,七、八个武警把我全身箍的紧紧的,我用尽全身力气,左右蠕动,结果灌进去的全部吐了出来。这时我全身瘫软,恶警们怕我死在看守所里,无奈,只好把我放了出来。回家后,一直嗓子发痒、咳嗽、身体软弱无力,二十来天后,又被恶警从家抓进看守所。
十月一日过后不久,看守所又指使女犯人强制搜身,我们好多法轮功学员被拖、被打,我们又进行了第三次绝食。这次在绝食的第八天晚上,看守所叫两个男犯人用床单把我抬出牢房,其中的一个犯人说“这老太太连六十斤都没有了(我身高1米66)。”他们仍象上两次一样,将我按倒在木板上,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竟用铁钳子戳我的嘴,把嘴唇戳开了,又别我的牙。这一次他们想从嘴、喉管直接往胃里插管,但我死死的咬紧牙齿,没别开,只好从右鼻子孔往胃里插管,不知怎么的,就是插不到胃里,就在我的右鼻孔来回乱戳,戳的我难受极了,鼻子里流出浓黑血,管子阻在嗓子里出不来气,我喊叫,这时憋的嗓子声音嘶哑,喊不出来。他们见我快憋死了,才把管子扯出来,即使这样,也没有放过我,又从左鼻孔插了进去。这个时候,我气息奄奄,生命垂危,到绝食第9天晚上,见我还没吃,又怕我死在看守所里,这才把我放了出来。
我回家后,每年政保科,分局派出所,无数次的搜家、骚扰,弄得我全家人不得安宁。不仅如此,还将黑手伸到远在北京工作的我儿子家中,迁安政保科恶警察两次到北京搜我儿子的家,我的儿子被迫辞去北京的工作,移居国外。
二零零七年“十七大”开会的第二天,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几辆车,很多警察把我绑架到公安局五楼,从家中,有四人把我强行抬上车。到公安局院后,一人架着我的右臂把我拽到五楼。到办公室后,被两个年轻女警察搜身,一百三十元钱她们抢走。后来又被两个男警察架起,让那两个女警察第二次搜身。六千多元的电脑、DVD一台、一本《转法轮》、师父法像被抢走,到了晚上被骗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到洗脑班十天,据说到那时工资损失就有二、三十万元。截止到现在至少有四、五十万元。
三、找相关人员说理无果
在整个被迫害的十几年的过程中,我多次找过有关人员,至今尚未解决。
开始,我找过本单位政协主席雷勤,雷勤说单位没有扣我的工资,让找南院(当时的县委,政协在北院)。
我到南院,找到组织部,当时的部长是高树春。我问:扣我的工资是上面让的?还是有文件?还是咱们县自作主张扣的?他说不是,就是班子的几个人碰头说的,就把你的工资停了。
我又找到市长刘桂东,给他讲以上写的那些迫害事实。他让我找主抓政法系统的、市副书记李再东,他说:如果没有文件,我就签字发给你工资。
后来,我又找了书记姚自敏两次,要工资。姚自敏在开会,秘书工作人员说,我先跟书记说一声,我电话再通知你,等了几天也没有回音。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就又去找姚自敏书记,秘书正好看到我停车,秘书说:姚书记让你找李再东去。
有一天晚上,我去李再东家里找他,家人说不在家。第二次,怎么敲门都不开,没声音,但是,屋里的灯还亮着。后来,就多次每天早晨到他家大门口等车接他时见他。有一次,在他家楼下把他堵上,我说:李书记,有点事跟你说,他说上我办公室吧。我就到他的办公室,给他讲迫害真相,告诉他那些警察打人等事实,他斩钉截铁的说:“这是特殊时期”。我说“特殊时期”,你说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无言以对。后来,他往楼下走时,我追着他走,他说:“你炼法轮功就不是好人”。
二零零三年我就写控告信,寄给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最高检察院。后来,听说信件返到迁安。我提出三点需要解决:一、一九九九年七月单位张书平扣押了我的身份证(后来胡锦涛亲自下达命令督促此事,但至今仍无结果);二、办理退休手续;三、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