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法轮功 绝处逢生
徐秀才女士,家住马军营乡,在东关长期做生意,长年的奔波、劳累以致病倒在床上。腿也肿、手也肿,把做生意的钱用在了看病上,治疗很长时间也不见好,痛苦万分。每天上午在家还能多少做一些家务活;到了下午,难受得厉害,只能平躺在床上,还不能侧躺。长期如此,徐秀才,真是感觉自己一天天的在痛苦中熬日子。
听说法轮功是祛病健身、按真、善、忍标准,提高道德、做好人的高德佛家大法。徐秀才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开始了大法修炼。炼了一段时间,在动作没有全学会呢,身体却逐渐逐渐不难受了,居然病在不知不觉中就消失了,真是神奇。多少年了,吃了无数的药,用了无数的治疗方法没起作用,可炼法轮功不久就第一次尝到了没病的滋味,激动之心难以言表,心里只有对大法师父默默的感恩。
修炼以后,徐秀才女士按照大法的要求,用真诚、善良、忍让对待周围的人。如:刚给家人买了各种吃的,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很穷的人,就把所有的吃的送给了他。外来包工人员跟她说没有棉衣穿,她到处找棉衣给送去,等等这类事情很多,不管是谁有了困难,她都尽全力去帮助。她就是这样从一个精明的生意人,转变为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修炼人。
但就是这样的善良妇女却被迫害、非法劳教关押。
讲真相遭迫害
徐秀才女士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在给人讲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人举报诬告,非法劳教一年半;同样这一次还是被人“举报”遭到迫害,很是痛心。
其实,这些“举报”的人真的是不知道啊,徐秀才包括其他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包括用自己的辛苦钱,做资料、发书、发光盘、讲真相等,其唯一的目的只是想告诉中国善良的百姓们,法轮功是被中共政府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修炼人,是修“真、善、忍”的,他们真的为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中国老百姓不明真相而忧虑啊!因为迫害修佛修道的人是会被老天惩罚而没有未来的。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提升道德、强健身体。江泽民集团为了捞取政绩,因为当时1999年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超出了共产党员的人数,在小人妒嫉心驱使下,公然违反中国宪法,镇压法轮功。现已落马的610头目、原公安部副部长(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李东生,利用“央视”编制了“天安门自焚”世纪伪案,目的是煽动全中国人仇视法轮功,“自焚”中的“气管割开能说话、半瓶汽油进肚不中毒”等诸多的谎言尽管一一被揭穿,并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认定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为欺骗中国百姓的世纪伪案,但目前还是有很多人相信了谎言,以至于对法轮功怀有敌意。
历史教训
一个仇视修炼正法的人是没有未来的,历史上的教训太多了。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佛的弟子被迫害死很多,相信谎言、迫害死佛弟子的所有人被一场大洪水全部淹没;罗马帝国的尼禄皇帝,用谎言煽动无数的世人仇视、迫害基督徒之后,四次大瘟疫彻底摧毁了强大的罗马帝国,第一次瘟疫罗马首都就死了一半的人。现在,法轮功学员讲给老百姓法轮佛法被迫害的真相,是为了在中共体制下网络封锁的环境下的世人百姓了解真相,生命有美好的未来。
人间还有一个不变的天理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共建政以来,各种政治运动不断,如:三反、五反、三年饥荒、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无数的善良人成了中共虐杀的对象,造成了八千多万中国人丧生,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尤其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更是惨绝人寰,活体摘取并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震惊全世界,被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十六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有一百多万法轮功学员失去生命。杀人就得偿命。中共欠了这么多的人命债,上天能饶了它吗?退出它的组织,天灭中共时不给它陪葬,这是每个人的生命选择。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天然石头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地质学家、考古学家鉴定为自然形成,非人工所为,中央台播放过,就是不敢说最后一个字。上天在用各种方式提示天意的走向,顺者则生,逆者则亡。
从法律方面讲,信仰根本不存在犯罪问题。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法轮功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和平、理性、宽容为全世界所认同,他们讲真相、发资料只是在维护自由信仰真善忍的权利,是完全合法的。
每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都是非法的,因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信仰,刑法三百条不适用法轮功,法轮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如果要说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哪项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如何实施破坏行为?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也就是说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其实将来最惨的,恰恰是这些直接参与迫害的所有公检法司人。不仅遭天惩,即使从中共历次运动中得出的教训就是“卸磨杀驴”,今天的“功劳”就是明天的罪证。如:文革一结束,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全国军管干部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公务员法》新增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出台“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这是不是为“卸磨杀驴”做好了准备呢?
到现在还有的警察说“这是上头叫干的,我们是执行公务”。那个“上头”是谁呢?就是周永康等。那周永康的下场现在是什么呢,李东生及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官现在是什么结果,不值得深思吗?其实,这些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一个个的落马,是天象变化的必然,也是定数。
已经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保护法轮功学员。更有一些公检法司人员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把作恶者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江氏集团罪犯审判的证据。
徐秀才女士只是一个善良的修佛人。修佛人善心对他人,慈悲看天下,不管付出多少苦、痛,唯有一愿:愿你能守住最后良知,愿你能选择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