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关于“总协调”的问题》的反思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关于“总协调”和地区“协调人”,这个应该是海外(而不是大陆)同修证实法项目协调人与事的义务联系人这样一个含义的词,本来和大陆没有关系,师父也没让大陆有“总协调人”。可是,被一些大陆同修用来叫去,感觉有了“领导人”的意思了。一旦成了被同修公认的做协调的同修,就有了对大法资源和同修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了。可以就当地的资金進行安排,对同修的三件事有了安排的权力。

虽然当初的本意也是为同修负责,为有困难的同修提供帮助,但是由于协调人长期忙于做事,很难有时间精力来提高自身的修炼,所以渐渐的做事和自己的修炼就分开了,到最后就是只为做事而做事,但是自己觉察不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脱离大法了,虽然表面上都是为他的,但一旦做事说话都站在“领导人”的位置上时,其实就是为私的了,甚至拿自己与大法和师父做比。表面谦虚的说自己要修成无私无我的人,在别人眼里协调同修为了别的同修的事不休不眠,奔波劳累。可是,那不是修炼人的无私无我,其实那是为了证实自我而苦苦奔波。因为他觉的当地离开了他就形不成整体,当地离开了他就跟不上正法進程,离开了他地球就不转了,他哪都要去,他哪都要管,他哪都要去领导领导,协调协调。他自己是谁搞不清楚了,他把师父管的都管了,他把师父操的心都操去了。可笑的是,在大陆还有人争着当协调人,这个地区归我协调领导,这个项目归我领导,试问一下这些总协调,你们在哪部法里看到师父说在中国大陆有总协调这个说法?师父在讲法中甚至还重复说明,“大陆以外国际上大法弟子”[1]。为什么要把师父讲的话断章取义的理解,为什么自己不能清醒理智的理解大法?

近期有很多同修被迫害,各地都有,据报道很多是当地的搞协调的同修。任何事都不是偶然的,我想旧势力为什么要死死的抓住你们不放?是因为你们没把自己的位置摆放正确。无论我们在正法时期担任的是什么角色,首先我们得是一个修炼人,我们无论在常人中有什么样的本事能力,千万要记住自己是大法师父的弟子,弟子!要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还有敬师敬法,作为大法的弟子没有师父的慈悲救度,没有师父的恩赐,我们和那些等待被救度的众生有什么区别吗?不能用大法来掩盖自己不知不觉中滋生的显示心和狂妄自大的心,这种人心会招来灭顶之灾,因为旧势力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师父救度我们的整个过程,没有大法和师父我们什么都不是。

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了十六年了,如此残酷的迫害还不能让我们清醒吗?形势稍有好转,就在大法中求取名利。我想,要当协调人,当初的本意应该是好的,可是渐渐的走了样,其实就是自身的修炼跟不上了。大家都知道时间不多了,愿我们都能抓紧这万古机缘的最后机缘,走正我们的修炼道路,一起跟师父回天堂。这才是我们来时的愿。

十六年的迫害中,我们大陆的同修只要是坚定的走在正法修炼道路上的,能联系上明慧网的,都走在师父安排的各自的修炼道路上,无论是在任何环境中,都是我们修炼的环境,大道无形就是大陆大法弟子的修炼形式。实践证明搞任何大帮哄的有形的东西都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都要修回我们自己世界去,去当主和王;还有在中共国这个大监狱里,每个人都被严密监视的情况下,必须得默默无闻才能做好我们该做的事。

当然因为我们还都是在人世间这个迷的环境中修炼,有些事需要有人来联系一下,但是一定要把握住不生显示心,自以为是等等人心,必须时时刻刻把自己当作修炼人,这样才不会不知不觉的把修炼道路走偏。

这些都是在我们周遭都能看到的一种普遍现象,有同修提出这个问题,我把自己看到的问题也谈一谈,只是我自己的一点认识,如果不正确,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