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张伟女士被秘密判刑七年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伟女士,去年被昌邑区法院秘密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七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而法院近日才通知张伟的家人。

张伟,五十多岁,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几万张年画被抢走。吉林市国保大队警察对张伟进行酷刑折磨,往鼻子里插烟、灌芥末油、逼看黄色录像片。张伟不配合,被迫害致腰椎盘突出,不能行走,坐都坐不住,还被逼干活。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烟熏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烟熏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院长王玉堂13304400071办0432-62404701
庭长刘广滨0432-62404709

林市政法委、“610班”: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号,邮编132011
主任杨中平、陈景和处长、副主任:何保玺、李志敏、白岩、高玉华、林喜和、孙双海、

吉林市国保大队:
地址:北京路51号,邮编132011
狄士刚、于彦军、徐镇诰、孙壮、崔太国、陈东风、赵东岳、李贵、于泽弘、迟云昌、唐然炎、李超杰、毛剑峰

吉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刑警:赵东兵、杨威、李志春
电子数据检查人:赵铭宇、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