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晨九点多钟,四监区区长霍伟东看到老弱队伍中报数不蹲下就问:都谁不蹲下把手都举起来。法轮功学员赵玉安、那子波都举起手来。霍伟东看到赵玉安时就说:我正要找你呢。于是将赵玉安叫到车间狱警室内。
到狱警室后,霍伟东开始扒赵玉安身上穿的棉衣,说:你身上穿的是便服没有打犯字不能穿。赵玉安说:我不是罪犯,我是无罪的,我是被劫持到这里来的,国家宪法、法律没有一条对法轮功定性是邪教。对我的判刑是非法的。对法轮功学员一切迫害都是非法的。我们是按着大法“真善忍”的理念做事,是在做好人,希望你不要这样对待我。再说大庆监狱这些年一直没有给统一配发过棉服,这些都是家里送的,是我个人的物品。霍伟东说: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管。
这时七分监区中队长刘国强走进狱警室,霍伟东看到就问说:他的一身便服咋办?刘国强说:这好办,用油漆打上“犯”字,刷上油漆杠。赵玉安对刘国强说:你就不要在加火、激化矛盾了。这时另一个管内勤的狱警张义也进到狱警室帮着霍伟东迫害赵玉安。
刘国强又到车间里叫来四名刚刚入监的犯人,拿着油漆等物品进到狱警室现场,对赵玉安强行暴力扒身上的衣服。赵玉安对他们说: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这么做是犯罪。赵玉安对霍伟东说:宪法的法律哪一条规定允许你利用犯人这么干的?叫这些犯人来干什么呢?他们是什么?刘国强说:他们是协警。赵玉安说:哪条法律规定的?是谁批准的?现在大庆监狱内当多年警察的工人都不许执法,退出到外面去了,就这些刚刚入监的犯人什么都不明白、都不知道,你们指使他们这么干,你是知法犯法,是在犯罪!你对自己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年在七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许基善就是这样被迫害死的。霍伟东说: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管。边说边继续动手扒赵玉安身上的衣服。赵玉安不配合他们,霍伟东说:咋地?还不让扒呀,我就不信治不了你。说着上前和四个犯人、两个狱警共七人抓住赵玉安,用力将赵玉安的左胳膊拧向背后、向上掰起,同时将他的右胳膊拧向背后,几人一同把赵玉安按倒在地,将他身上的衣服扒光,霍伟东、张义亲自动手在衣服上划油漆杠、打“犯”字,霍伟东失去理智的在一件棉袄上面前后左右就打了20多处犯字,后背上还划了一排的油漆杠。
酷刑演示:毒打 |
此时赵玉安赤裸着身体,两臂始终都被犯人架着,赵玉安对霍伟东说:老霍,你不能这样对我……话音未落,霍伟东就跳起来对着赵玉安的脸左右开弓一顿暴打,嘴里叫着:你叫我老霍!赵玉安对霍伟东说:你这么对待我不是执法行为,是你一人为私为己观念带动下的行为,不是法律的行为,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他说这不是观念我也很伤心,转身对刘国强说像这样的犯人能够靠近协助听话的犯人,以后对他们的考核等各方面都给一等。对犯人说你们都是不是靠近政府、听话?犯人异口同声的回答说我们这是靠近政府,叫我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赵玉安对他们说叫你们杀人你们也干吗?当年七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许基善就是这样被迫害死的,我当时就在现场,当时他们也是像你们这样对我这么干的。
霍伟东说不认罪关押禁闭,用对讲机喊来了副监区长李国飞来处理此事。他们把刷了油漆的衣服强行套到赵玉安身上。霍伟东、张义离开狱警室,李国飞到狱警室询问经过后,叫犯人松开手回车间干活,在开写关押小号的押票时很为难的说以什么理押呢,就找了个理由开了七天押票,并用对讲机喊来了狱警指导员唐义忠带着两名犯人将赵玉安拉到小号关押迫害。
该小号,室内宽1.2米、长3米、高5米,地铺宽1.2米、长1.9米、高15厘米,小号门高1.5米、宽0.7米,门下40厘米高处有一18厘米X 37厘米送饭口,门上一米处有一个15厘米直径的观察窗口,靠门口的墙3.5米高处有一向倾斜45角1.2米宽2米长的气窗,这是唯一采光处,靠此处有便器、水嘴。
赵玉安被关押在小号期间,每天早饭给两小勺大碴粥,其余两顿是两小勺汤、两个3厘米直径、高3厘米、壁厚1.3厘米的窝头。赵玉安共被关押七天。
七天后,狱警指导员唐义忠到小号将赵玉安领回四监区,赵玉安要求到医院看一下,因那天被霍伟东等人毒打,造成左耳内伤、左臂痛伤。唐义忠听后说算了吧。不带去。
目前赵玉安身体非常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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