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当晚,酉阳县“六一零”补做一个“立案补充说明”,于四月二十九日在法庭出示。律师严肃地质问:“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立案资格吗?”公诉人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六一零办公室”本身是中共江泽民一伙在一九九九年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遍布各地各级政府,各地“六一零”不法之徒,在过去十六年的时间里,操纵公、检、法,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再对王爱华、田其美、张显碧、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由于有第一次开庭时,面对正义律师强有力的质询的经历,本次开庭,重庆市和酉阳县六一零、政法委作了大量布控:
例如,重庆市第四中院派出一名院长到现场;为了压制重庆律师,重庆市司法局、重庆江北区司法局派人到现场,渝中区司法局给律师打电话、打招呼;为防止群众旁听,还安排了大量政府工作人员到法院审判大厅占座位等等。据说还有重庆主城某区法院的“指导”。
在法庭上,王爱华、田其美、张显碧等法轮功学员以切身经历,向法官、陪审员、公诉人和旁听的人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好处,讲述自己这十几年来遭受的残酷迫害,揭露江泽民集团与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告诫警察、公诉人、法官和六一零官员“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自北京和重庆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
四月二十八日在庭审举证时,律师们发现酉阳县公安局、检察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三名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立案。律师当即指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违法,要求立即停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的庭审,并释放。公诉人无法回答律师质询,辩称“有手续”。当晚,由酉阳县六一零补做一个“立案补充说明”,于四月二十九日在法庭出示。
针对这个“立案补充说明”,重庆律师质问:“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立案资格吗?它出具的东西有什么法律效力?”“立案补充说明”称:“为防止‘5·28’招远全能神邪教杀人案……”北京律师提出抗议:把“全能神教”与法轮功相比,这是对我们当事人的侮辱,对法轮功迫害十几年了,有哪个警察、检察官、法官遭到法轮功学员的报复和攻击?面对律师的质问公诉人低头,无言以对。
四月二十九日,庭审持续到当晚八点四十分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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