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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陷冤狱 妻子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善良农民李文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鞍山市铁东区站前派出所警察崔华中、于振富等绑架、刑讯逼供,编造假证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在沈阳监狱城遭迫害。
李文忠的妻子秦素波近日控告元凶江泽民犯下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破坏法律实施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李文忠 |
秦素波女士说:“我丈夫李文忠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曾为本村自费修道,别人求帮忙,他认可自己活不干,也去帮别人,周边十里八村的人都很赞扬他。就这样的好人却被送去冤狱到现在已近三年了。”
附: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秦素波,女,45岁,汉族,现住辽宁省鞍山市大孤山镇下石桥村,电话:(略)身份证号:(略)
被控告人:江泽民,男,出生于1926年8月17日,汉族,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
秦素波女士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和丈夫李文忠是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我和丈夫生活很困难,身体都不太好,我是腰痛,丈夫头痛、胃痛没有钱医治,自从炼功后,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真心向善,实实在在地去做人,很快病就好了,而且还了外债。我的母亲曾患有心肌缺血,二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们都通过炼功注重品德的修养,身体奇迹般的都恢复了健康。
一、江泽民操纵公安系统绑架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事实
2012年7月25日,鞍山市铁东分局站前派出所崔华中等人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和合法证件,把正在午睡的丈夫李文忠带走,(他当时一早打包米饭都没吃上)并二次返回抄家。把那些教人修心向善的佛法书籍、电脑等个人合法财产没有公正公开的做鉴定就作为所谓的证据,违背事实起诉到千山区检察院,后又转到千山区法院脏物室封存。
我和婆母曾多次去派出所要人,要求真正的证人出示我丈夫究竟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的证据,他们不但不解释,多次要绑架我,还恶语谩骂,撵我们走,所长曹振宇恐吓老人再不走就扔到楼下。我被绑架后被铐在椅子上,一警察猛抽我的脸,并辱骂我。2014年8月我到站前派出所查清事实真相,崔华中说:你滚蛋!还有一警察说:再来给你腿打折!
根据刑法最高检(2006)2号《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它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戒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江泽民操纵司法系统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刑法是惩罚人行为恶果的,而不是惩罚人行为善果的。从我家抄走的物品那是教人如何按“真、善、忍”标准真修向善,做更高境界的好人和相信善恶有报的事实,是法律赋予公民信仰、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那是我们传统的共同道德价值观,不是组织,更不是邪教。执法人没有拿出这些物品究竟利用了哪个组织,危害了什么人,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的人证物证,没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开庭没有通知我,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而且作假口供,证据没有依法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如果依法信息公开、公正当庭出示核实逐一验证,就能证明信仰是合法的,执法者就不会构成犯罪,我丈夫也不能住冤狱。所以以参与政治为名强加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依法是不成立的。
李文忠在鞍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五个月后被转到沈阳第一监狱。在监狱里接见时都是被监听的,不许提法轮功,不许说“真、善、忍”好,说真话就挨惩罚,他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打得不想活了,被关小号四十多天,饥一顿饱一顿的,很多生活用品都买不着受歧视,死不起活不起的。由于肉体承受不了残酷的折磨,他被屈打成招。他信仰“真、善、忍”在做好人本没有罪,却被逼迫有罪,他除了干活外,每天都在承受着良心的痛苦折磨之中,心里特别难受。我因为告诉他按法律规定有控告和申诉的权利,大队长李松就让我到当地派出所开不炼法轮功证明才让见,从那以后一年多没让我见。即使现在争取见到他也是费很多周折,还不许提法轮功,连说句真心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规定了该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它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它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执法人,知法犯法明知对李文忠控罪没有法律依据,他们是在执行江泽民的命令,违反了司法独立原则。对丈夫的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裁判、刑讯逼供都是严重的侵权,违反了宪法33条、35条、36条37条、39条、违反刑罚397条、399条。依据政法委对公检法对冤案终身负责的规定,以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不能因舆论炒作违法裁判,他们都违反了,在制造冤狱。违反了《宪法》、《刑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公务员法》、《监狱法》,构成绑架罪、抢劫罪、侵占罪、非法拘禁罪、伪证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剥夺公民信仰罪,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这都是执行江泽民的命令造成的。
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颠倒黑白,对道德的诋毁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人类的文明、财富都源自于人的人品道德,人一旦仇恨佛法、仇恨“真、善、忍”,没有了道德底线,人就会无恶不作。善恶有报是天理,作恶多了就会遭到上天的惩罚,现在的经济危机、大旱、地震、瘟疫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带来的严重灾难,再这样下去后果会不堪设想,所以必须法办江泽民。
如果《宪法》不能公正的实施,就会造成诸多的冤假错案,给社会及家庭造成严重危害,现在是依法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执法人超越宪法规定,摧毁人的道德良知就是在毁灭自己的未来,同时也给自己种下了恶果。希望负责人能坚守法律尊严,坚守公平正义,惩恶扬善依法追究江泽民及参与者的刑事责任,依法释放李文忠赔偿给我家庭造成的一切伤害,恢复法轮功的名誉。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5/150923.html>纽约市议员及多位区长郡长褒奖法轮大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15086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印尼巴淡岛法轮功学员们举行了系列活动,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恭祝师尊华诞,同时向更多的民众介绍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大法。
在梅格商城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五月十日,星期天,学员们征得梅格商城的同意,到这里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这是个大型商城,学员们先是在台上演示功法,接着是腰鼓队表演,舞台下的学员们则向观众散发传单和纸莲花,向商城的顾客们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发生在中国的迫害真相。
法轮功学员演示功法,一些观众加入到炼功队伍中来 |
法轮功学员分享自己的修炼体会 |
腰鼓队的表演吸引了不少观众 |
主要街道上的“世界法轮大法日”横幅
五月十二日,写有“5•13——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横幅在巴淡岛从机场到市中心的主要街道上随处可见。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的许多游客都有幸看到这一持续一周的风景线。
巴淡岛主要街道上的“5•13——世界法轮大法日”横幅 |
在旅游景点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五月十七日,星期天上午十点,学员们来到旅游景点——新奥卡里那,摆出横幅和气球,下午三点,在公园里集体炼功,另一些学员则和游客交谈,散发传单和纸莲花。之后是腰鼓队的表演和在公园里的小型游行,吸引了很多游人的目光。
法轮功学员在巴淡岛新奥卡里那公园集体炼功 |
法轮功腰鼓队在新奥卡里那公园里表演 |
游客们阅读法轮功真相传单并接过纸莲花 |
在巴淡岛市中心的波塔尼阿市场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五月的第四个星期天,巴淡岛当地的法轮大法学员在波塔尼阿市场的一家电器和家具商店门前举行庆祝活动,商店的老板已经开始学炼法轮功。许多市场里的顾客停下脚步,观看功法演示和腰鼓队表演。由于商店的位置极佳,学员们拥有很好的机会向民众介绍功法和讲清真相。
法轮功学员在巴淡岛波塔尼阿市场演示功法 |
腰鼓队在波塔尼阿市场游行,周围商店的很多老板都是印尼华人 |
过往行人阅读法轮功真相传单 |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4/15090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唐山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杨凤玖,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给位于北京的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
杨凤玖是优秀科技人才,曾获多个奖项。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杨凤玖多次遭绑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杨凤玖在控告书中说:“我本人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而受到江泽民违法政治运动的迫害。”
以下是杨凤玖自述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本人送一人到滦县新立庄办事、并准备顺老路回家,和他们刚刚谈了不到二十分钟话,就被滦县古马镇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滦县古马镇派出所和滦县公安局一科抄家,抄走现金、电脑和打印机等财物若干。并被滦县古马镇派出所扣留约二十四小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起,被滦县公安局拘留,因坚决抵制其强加的迫害,加上我工作单位领导、同事和亲人的营救,本人没有配合他们的迫害,没有写任何书面和口头保证,维护了中国法律和道义的尊严。本人被滦县公安局拘留十三天。据我妻子讲,在此期间,她被滦县公安局勒索五千元人民币,这是她以后说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滦县公安局警察找到我的单位要求我写所谓保证书(公安局警察没与我见面),因不配合他们的骚扰,就被滦县公安局把我监禁在滦县看守所。在滦县看守所被监禁期间,因不服从其狱警,被强迫坐铁椅子四天,手脚不能动,在被强迫坐铁椅子期间,多亏在看守所被关押人员同情法轮功和我,在生活上照顾我,才熬过四天度日如年的迫害。看守所同时强制我劳动,如给罐头厂去除山楂的核,为筷子厂包装筷子等,替看守所牟利。由于不公正的对待致使我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在看守所监禁十三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我被滦县公安局警察劫持至石家庄劳教所。在入所前体检,心律达到每分钟一百四十次,同时也表现出其他心脏病症状,血压也由平常的低压八十高压一百二十,变成低压一百二十高压一百七十,警察不顾我身体好坏,强行把我关进劳教所。
在劳教所期间,狱警经常不让我们按时睡觉,强迫加班几点奴役劳动,强迫看污蔑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做违心的事,所以身体和心脏状况急转直下,体重平时一百八十斤,不到一年的时间,到出劳教所时一百三十斤,由于心脏经常狂跳不止,心脏病症状表现厉害,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被所外就医。
我被劳教所关押、迫害大约一年多。
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杨凤玖控告书中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按照中国宪法和刑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偿还罪责。
并要求当局:给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的法轮功学员;对于迫害致死的、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予以赔偿道歉。
要求赔偿本人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5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贾乃芝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快件和慢件两种邮寄形式,将一份刑事控告书寄给位于北京的全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令她七次被绑架,遭拘留、劳教、判刑,累计冤狱十多年,丈夫被迫离婚,母亲含泪而死……
贾乃芝女士在控告书中说: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难书,自由被剥夺,财产被抢去,妈妈由于长期思念自己的女儿而不得见,含泪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级干部的职位,受邪恶政策株连,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实在承受不住,离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妈妈的照顾,江泽民发动的迫害使我夫离子散,家破人亡。贾乃芝女士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以下是贾乃芝自述遭迫害经历:
修炼大法,生命得延续
我叫贾乃芝,今年六十六岁,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我身患绝症末梢神经炎——就是大面积肌肉萎缩。得了这个病,医生说从确诊到死亡没有超过一百天的,没有医这种病的药。如果没有法轮大法,我只有死路一条。有幸我得了法,生命得到了延续,我活下来了。
迫害开始,屡遭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下令抓捕了全国各地的辅导员,为此我进京上访讨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被绑架后被送入石景山体育场。天安门广场公安局副局长李有,逼我上车我不上,因为信仰是我们的自由,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他们阻止我上访是违法的,当时李有带领二十多名身强力壮的警察六次将我踢倒,踢得我遍体鳞伤,浑身紫黑,最后强行把我抬上车。
酷刑演示:毒打 |
我天真的认为是政府不明真相,我一个濒死之人,就因为学了法轮大法,神奇的活着,这么好的功法,怎么就能不让炼呢?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再次进京护法,被抚顺驻京办警察认出、绑架。他问我上次七月份被他们暴踢后在家趴多长时间,我反问他:你说呢?他说那个伤势就是住院也得半个月才能爬起来,就算弄的好也得三个月。可想而知,暴徒踢得有多重。就因为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敢讲真话的人,就招到这样的毒打和灭绝人性的摧残。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我再次进京,再次被关入抚顺拘留所,我绝食抗议非法拘留,被警察强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才放我回家。
武家堡子劳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身体刚刚恢复正常,就被警察绑架到武家堡子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在教养院里,狱警将犹大陈明弄到教养院,装神弄鬼来迷惑大法弟子。我不受她的迷惑,揭穿了她的谎言,使她的话没有人相信了,这下惹恼了想利用陈明立功的狱警曾秋燕。她把我叫到办公室,逼我蹲下,用高跟鞋猛踹我的腰,直到踹不动,接着又用拳头、巴掌劈头盖脸猛打我的头,边打边喊:我们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转化”过来,让你这一喊又都转过去了,我不打你打谁?曾秋燕把我打得遍体鳞伤,不敢把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把我和法轮功学员黄桂荣关在一起。
我的家人拿着司法局领导批的条子来接见我,还有陪同我家人来的机关公务员,劳教所原本不许家人接见我,现在也没办法,只好让见。家人及同来的人看到我被打得这样惨,都掉了眼泪。所有来探视我的人,他们都是我遭受迫害的见证人。
马三家劳教所的迫害
抚顺(武家堡子)教养院的警察看“转化”不了我,就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把我、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红的二姐、梁玉红、黄桂荣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转到沈阳马三家子女子劳教所。马三家子教养院恶警十五天不让我们睡觉,黑天白昼的灌邪悟迷魂汤,因为我们在抚顺(武家堡子)教养院已经领教过了这样的迫害,对我们不起作用了。马三家子一所三大队长杨大队看抚顺去的法轮功学员都不“转化”,气急败坏的告诉小队长张燕:问问贾乃芝写不写“转化”,不写,就给她送小号吊起来。我被关进小号,头两天恶警把我的手吊铐着向上举着,可以坐着的位置上,晚上允许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夹(后来她说是杨大队叫她这样做的)把我的手吊到小号的最高处,手高高地举过头,就这样足足的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让睡觉,也不给放下,当吊到第十三天时我的腿已经肿的裤子脱不下来了,只好站着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为腿不能打弯。这时另外一个包夹,找个值班警察,这才把我放了下来。第二天恶警杨大队来了之后,还喊是谁把我放下来的,又把我吊起来。等到第十五天放下来后,警察带着我、沈若林、梁玉红去检查身体,同时被检查出来心脏有问题,这样我们就免遭电棍的折磨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事后,沈若林、梁玉红告诉我,她们俩比我还遭罪,从早到晚一天下来大头朝下,屁股撅着要达到十八个小时之多,控的脸都是肿的,双眼都是血丝。在这九个月的时间里,邪恶之徒们对我采取了各种体罚绝招,蹲方块,就是在一块只能容下双脚的方砖上蹲着,从早九点蹲到后半夜一点才让上床,起床后除了吃饭,上厕 所外一直蹲着,一天蹲十几个小时,站都站不起来,只好扶着墙上厕所。但是大法弟子的意志是无比强大的,尽管这样,我决不低头,决不服输,决不背叛自己的信仰,决不背叛伟大的师父。他们后来又采取照镜子、面壁,各种办法都用了,我就是不屈服,最后把男劳教的叛徒请来做我的洗脑工作也无济于事。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我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得到这些误入歧途者的支持,等被恶警杨大队长发现了,队长得知我绝食,已经是第四天了。第五天,开始对我强行灌食,说是挽救我生命。我坚决的说:你们真想挽救我生命,那就放我回家,只要走出教养院,不用采取任何措施, 我马上就吃饭。她们说那么多到期的还没放呢,能放你么?我说我想活,想活的有意义,这无限期的关押我不承认,家人也承受不了。但如果以我的信仰为代价换取自由,我生不如死,所以我宁死也不叛变,所以我以死为代价来争取我的合法权益。我明确告诉她们,强迫灌食我是不会配合的,否则,我就是助长你们长期折磨我;我在抚顺已有过因灌食造成胃出血的经过,这样灌食只能让我死的更快。尽管这样,她们还是找来一帮人,把我摁住,强行灌食,他们灌食鼻管一插,我就把下到胃里那头给它吐出来,他们把我的两手铐到床头上,但我也一样把灌食的插管吐出来可是不管她们采取什么措施,反反复复十多次,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罢。
在这期间,我们所受的刑罚有:剥夺睡眠、体罚、蹲方块、照镜子、撅屁股、长时间吊铐。目的就是让我们放弃信仰。
再次被劫持到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我在天安门又一次被绑架。警察绑架我的理由竟是我看上去太年轻,与身份证不符。抚顺警察把我劫持到洗脑班关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我送到武家堡子教养院。
抚顺教养院警察、还有外面请来的打手,拿电棍加上拳脚毒打大法弟子马云香、关艳,关艳耳膜被打穿孔,之后她俩被关进严管号。我们只有采取绝食营救被迫害的同修。我当时身体患有多种病——传染性肝炎、疥疮等,身体十分虚弱,狱警以怕传染别人为名把我骗至严管号,到了严管号,大冬天的房门不让关,门外站着个大老爷们谁敢睡觉,原来在严管号的同修已经三天三夜没吃饭,也没睡觉了,只要大法弟子睡觉,狱警就打负责看大法弟子的男犯。他们就这样摧残所有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我不配合,要求关门睡觉。结果第二天竟然要我罚站。我说你们没理由罚我站,所以我不可能站,他们就找来一帮人把我贴到墙上, 说是挂壁画,他们罚我站的时候,我也没吃饭,这样就导致我吐血了。
后我被送抚顺二院,我不打针,警察刘保财一把把我从床上拽到地下,把穿着皮鞋的脚踩到我的头上,把我的头当作球似的用脚来回搓,后来我就昏死过去了,等我醒来我已被铐到床上强行打点滴了。
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抚顺公安一处警察郝建光(已遭恶报死在沈阳看守所)等人把我和苗淑卿、高桂荣绑架到南站派出所,把我们包里的东西全翻出来,苗淑卿包有一个手机、一个BB机、一千三、四百元钱。我有三个手机、一个BB机、一万五千元钱,高桂荣也有手机和钱。后来把我们分开,苗淑卿被带到千金派出所。因为,这次绑架,他们没有抓到迫害我的证据,说我的活动能力太强了,在大法弟子中太有号召力了,就欲加我罪,除非我放弃信仰,否则就将给我判重刑。他们为了让我放弃信仰,因我体弱多病,怕冷,把我穿的羽绒服扒下来,往我身上浇水,多人各手持一瓶水,你浇一瓶,他浇一瓶,把我都浇透了,我就高喊一声:你们来吧,我不怕了!他们逼着一个二十四岁的男孩(临时工)打我,男孩不忍心,打了我两下,就喊抬不起胳膊了,另一个说他的手粘上我的血,他也不打了,我就听他们的头说;你们谁也不打了,那就用电棍,可是电棍虽然充满电,到我这就是不着火。因此就无法让我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抚顺市新抚区法院的马宏伟,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判我十年徒刑(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新刑初字第66号)。荒唐的是,连谎言起诉书没有的内容,也能在判决书中出现。可见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随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我有慢性肝炎急性发作正处在强传染期,监狱拒收。当时身体极度虚弱,吃啥吐啥,医生检查血压为零,心跳为零。看守所所长怕我死在看守所里,给我办理保外就医,但抚顺市政法委书记不批,说我是头,只要押在那里就行,死就死。后来看守所勒索家人二千三百元钱,送到医院抢救,使我恢复血压和心跳,达到政法委指示为目的继续关押。杀人犯郑敏就可以保外回家,而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贾乃芝却不能,这说明了什么?!
恶警教唆恶犯施暴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恶警把法轮功学员王秀霞、张守慧关押到看守所。王秀霞绝食抵制迫害,狱警唆使犯人对王秀霞大打出手,强行灌食,背地里薅腋毛,拔阴毛,致使王秀霞阴部肿的无法小便。坏人还给她戴重磅脚镣,每次把她拖出来灌食时,还戴着手铐。所有大法弟子都看不下去了,就由我出面,要求于贵德把王秀霞的背铐打开。我们都知道于贵德穷凶极恶,没提出更多的要求。就这样还是触动他邪恶的本性,他不但不答应我们,第二天他把各个监号的恶犯纠集在一起,给这些人抽足了烟,教唆这些人重点打哪些人。我在二号室,恶警于贵德拿着钥匙,喊贾乃芝收拾东西调到一号,我带这东西进到一号屋,还没站稳,吸毒犯刘云、死刑杀人犯史力岩上来就对着我的头暴打,当时就把我打的鼻口窜血,接着所有的女号对大法弟子就大打出手,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挨了打。接着他们又把我拖到放风场进行拳打脚踢,把我的肋骨给踢折,后来昏死在放风场,当时张守慧也被打的昏死过去了,打得比较重的还有宋秀香,其他号里据说,刘成艳被打得昏死过去;曲彩玲被打掉二颗牙;吴晓燕被打得眼睛充血;法轮功学员都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恶犯们打完我们之后,都集中到王秀霞的号里,群殴王秀霞,最惨烈的一幕就是郑敏用脚跺王秀霞的一幕,郑敏脚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喷口血,跺一下,喷口血,连跺三下,张保华一看不好要出人命,领着一号室的人渣赶紧跑回来了。就是这次群殴,致使王秀霞身负重伤,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严惩江泽民,将其绳之于法
这些年来,我曾经被羁押在拘留所、自强学校、教养院、看守所、监狱,长时间的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身心受到严酷的摧残,我所受到的迫害,现在能罗列出来的这只是冰山一角,这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难书。自由被剥夺,财产被抢去,妈妈由于长期思念自己的女儿而不得见,含泪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级干部的职位,也未免受我的株连,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实在承受不住离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妈妈的照顾。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夫离子散,家破人亡。
我要求严惩江泽民!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于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8/15097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哈尔滨市原局级干部张志远,已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北京最高检察院。
张志远是哈尔滨市纪检部门公认的局级廉政干部,年年被评为廉政模范,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有病的身体不药而愈,工作则更加清廉。但从1999年7-20后,由江泽民一手挑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端迫害,造成了对当时年已六旬的张志远先生从精神到身体无法承受的严重伤害。因此张志远先生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策划、制造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现行《宪法》第36 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因此,修炼法轮功和到北京上访都是合法的,没有违法行为。 哈尔滨市“六一零办公室”、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公安分局、太平公安分局奉行江泽民有关打压法轮功的内部讲话和书信(不是法律,是违法的)的指令,对张志远两次进京上访进行非法抓捕、关押、监禁、劳教以及经济勒索是违背宪法的犯法行为,应该追究主谋江泽民及首要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退休前,张志远是纪检部门公认的局级廉政干部,年年被评为廉政模范,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天都带饭盒上班,不吃请、不收礼,不受贿,公正搞项目咨询论证,对市长提出的项目也敢否定,避免了7.3亿元投资失误(新华社给予报道,1996年),是单位公认的好人。由于修炼后,身体健康,病例上原有的心脏病、肝炎病都没了,每年为单位节约上万元医疗费。
江泽民不让老百姓做好人,用内部讲话、书信代法对上亿好人进行迫害,是在破坏宪法。张志远遭受的迫害事实如下:
1、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接待法国《费加罗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诬陷法轮功,张志远听到中央广播电台广播此消息后,于10月28日去正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的人大部门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陷罪,走到天安门广场时被天安门公安派出所非法抓捕,押送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关押一天一宿(哈市公安局治安处派出人员监押),后被非法押到哈尔滨公安分局道里看守所,非法超押了七个月零十二天(1999.10.28~2000.6.8),在非法关押期间,道里公安分局、道里检察院还对张志远施行非法转化、拘留、批捕、審讯,看守所犯人对张志远实施包夹等手段迫害,由于精神和肉体折磨,张志远全身长疥疮、流黄水,长达四个多月。办案人:哈尔滨市道里分局治安科孙振春、局长邹勇刚。
2、2000年12月10日,张志远去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抓捕,送顺义县看守所迫害。在零下5-6度的冬天,张志远被顺义公安一派出所警察扒光身子、光着脚到露天冷冻折磨长达一个多小时(当时六十周岁)。后送哈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12月16日在哈尔滨太平看守所非法关押,哈尔滨公安局劳教委员会非法批劳教一年。办案人:哈尔滨太平分局王力。
3、中共十六大期间,张志远经常受到哈尔滨市“610办公室”,哈尔滨市机关工委“610办公室”,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的骚扰。
4、公安部门长达十年(2001-2010)没有给张志远落户口,不给办居民身份证,搞株连打压,不给他大儿子(没有炼功)办理出国护照,哈尔滨工商行也取消他三儿子(没炼功)后备干部资格,不予提拔。
5、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新晚报在1999年12月25日搞所谓的新闻报道,并画了漫画進行丑化(当任副总编李一征)。当时在任的黑龙江省省长宋法棠在全省干部大会上对张志远点名诽谤,造成单位加重对他迫害。
6、在2000.12.10—2001.12.10非法劳教期间,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陈瑞之扣发张志远一年工资,当时生活费每月1200元,12个月共14400元。
7、1999.12.28-2000.6.8在哈尔滨道里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拘押期间,哈道里公安分局勒索张志远工作单位5000元,办案人孙振春勒索家属5000元。
8、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强行转化,哈市纪检委于99年12月给予张志远撤销副局级职务的处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100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河南淮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宪淮二审开庭,十多分钟就结束了,审判长没有让王宪淮辩护,就宣布休庭。
看守所的车在法院门口等着,王宪淮在上车时喊:“法轮大法好”。体检时,王宪淮血压一百八十,还有几样病,看守所不收。一审的审判长马骏说:是送你回家还是叫你家里来人接你?王宪淮说:我自己打车回家。最后还是家里来人把他接回去。
王宪淮,朴实、善良、正直,因为信仰法轮功“真、善、忍”做好人,多年遭遇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的极端困境时却坚韧顽强,并且他始终坚守真善忍的理念,做到“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从没有对不公正对待采取以暴制暴、以怨抱怨,相信善的力量,期盼能唤醒人们的良知。
辩护律师忙于其它案子没来。下面是律师的辩护词。一审之后,律师就李凤丽、严新爱、范闽杰等涉嫌渎职犯罪不当、失职行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及当地法轮功学员给周口市政法委、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附一:王宪淮无罪辩护词
——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王宪淮的辩护人,通过对本案的证据、事实、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王宪淮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二审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对王宪淮作出无罪判决。
首先需要明确本案中辩护人所持有的一点立场,本人既非中共党员也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尽管辩护人比较尊重法轮功信众这一信仰。我仅作为有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和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有义务直面本案发生的事实,有义务讲真话、行正道,为公民权利而辩。
本案的发生,今天我们之所以要进行本案的审理工作,辩护人认为完全是由于个别人的错误导致的,这完全是一场不必要的审判。但是我们需要知道,个别人的错误、个别人的意志并非等同于国家意志、并非符合人类的普世价值。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而且可能是违法的,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与人类的普世价值,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人类的黑恶势力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人性、维护人类的普世价值、维护人类的道德;才能维护真正的国家利益、维护法制及法制的权威。作为一个执法人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怎样做才是真正维护这些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不要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让我们的人性蒙羞、让我们本来高贵的灵魂蒙羞、并且继续付出沉重的代价!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执法者,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国际法》,应该知道法律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惩恶扬善,应该看一看历史中的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并从中汲取正面教训,不至于因为一时的错误选择而给自己造下不可挽回的损失。
辩护人认为,包括王宪淮在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象你我一样,都是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一段时期以来,对待法轮功的种种恶行、违法的做法,有些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无知,受到少数独裁专权者反法治、反人类分子的利用做出很多错事,这些被利用的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他们其中有相当一部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可能真的认为:抓捕法轮功以及对这一群体实行严刑峻法对国家有利,是在贯彻国家意志、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不能排除其用心、出发点是好的,只不过由于他们受到蒙蔽、受到谎言蛊惑,再加上对《宪法》、法律、历史的一些常识一知半解产生一些错误认识,分不清什么是国家意志?什么是个别人的意志。分不清什么是邪?什么是邪教?什么是邪教组织?衡量正教、邪教的标准是什么?谁有权利来制定这个衡量标准?谁有权利破坏法律实施?破坏法律实施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而另有相当一部份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为了生存而自保、畏惧于恐怖黑恶势力,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明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也要制造冤狱,其所作所为产生的效应是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更加使法制成为打压善良的遮羞布。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不过是在遭受异常的打压迫害的情形发生以后为了信仰权利、生存与尊严被迫的申冤与抗争,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客观上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及权利完全受到宪法法律上的保护。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我们国家一直存在一股反法治、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封建专制残余、腐败特权分子镇压群众、迫害人民,(不管其以什么样的名义)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一个国家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无时无刻不存在,却仍执迷不悟,或主动或被动配合极少数违法的独裁者(国家公敌)而知法犯法。滥抓无辜、起诉无辜、审判无辜、制造冤狱。违法的前当权者不管其当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最终都难逃历史的审判、道义的审判、法律的制裁。残害百姓、荼毒生灵者天理难容、国法不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拒绝邪恶,回归人性,呵护善良是每一个人、特别是国家执法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明智选择!
明知作恶而为之,必不能为人类文明所接受,必遭到历史的唾弃。正义往往迟到,正义却从不会缺席!只有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良善才不会死亡!这个社会才有希望!对明知故犯者,从现在起必须提出控诉,必须进行历史的清算,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作恶者付出代价!有鉴于此,辩护人在此声明,在王宪淮冤案中辩护人及当事人家属已做好充分准备,另拟控告材料将对一审的涉案人员展开全面的追诉控告。
关于本案下面有几个案例需要在此首先介绍一下:
2008年10月,湖南怀化,法轮功学员唐开菊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向爱梅、唐芳菊也分别被判缓刑三年。
2009年7月,湖北黄石法轮功学员熊凤莲被黄石中级法院判处缓刑。
2009年2月,沈阳皇姑区法院四位法轮功学员蔺怀宇、赵国良、蔡宗斌、刘桂凤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判缓刑的案例还有上海金山区法院陆彩华、张红梅、葛肖天以及天津等地案例。
2010年5月,福建福州仓山区法院判决法轮功学员叶巧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个案子之所以要判缓刑,主要原因是由于办案机关制造案件、制造证据被律师揭穿,所以不得不放人。当事人叶巧明出狱后提出上诉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投诉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0年7月,广州市民孔宇洁、李冠平被天河区公安局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历经半年多时间的刑事羁押后,2011年1月19日下午,孔宇洁被无罪释放。
2010年11月,辽宁本溪司法机关对一名法轮功学员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最终改为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2011年7月,南京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马振宇刑事羁押一个月后改为劳教处理。
2012年,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洪亮提起的上诉二审案件发回重审,嗣后,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提出撤诉,原一审有罪判决最终被推翻,2012年12月21日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武刑初字第199号刑事裁定书将案件撤销。
2013年7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以重南检刑不诉(2013)45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法轮功学员不起诉,当事人自2012年9月1日被羁押近10个月后最终予以释放。
2013年11月,主要用来残酷镇压、迫害大量无辜法轮功学员和上访群众的劳教制度经过体制内激烈争论后最终被废除止。
虽然上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处理仍不免冤假错案、制造的案件,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的趋势发展,并且在本案审判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判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撤回起诉、不起诉、做出其它处理的范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习近平上台以来,在全国政法队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提出要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多次强调以宪治国、以法治国,反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并已将过去十年用各种非法手段镇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双手沾满法轮功同胞鲜血的罪恶元凶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及其部份追随者绳之以法,随后还会有更大的元凶落马。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直陈“周永康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也带坏了一批干部”,提出要彻底肃清周永康的影响。
第一部份 从价值理念和法律适用及证据上看被告人无罪
首先,王宪淮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学习研究法轮功书籍理论,关注涉及到法轮功的一些信息动态,并且由于对自身命运的关切、对因其个人信仰遭遇的不公而鸣不平采取自我救济依法维权抗争的举措,这都是他的个人权利。既然是法轮功信仰者,即使他向别人传播交流其价值观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好比我们有的人相信天赋人权、愿意秉持诚信、善良、宽容理性的人生态度一样,也总是愿意向他人传播交流自己的思想理念。人的信仰、价值观属于精神领域的事情不可以强制。思想观点却可以自由表达和交流,我国宪法和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表达自由、学术创作研究自由等这些基本人权。通过学习总结宪法、法律以及国内、外的一些历史经验可得到一个结论就是:公民的表达自由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形下才可以被限制,即煽动暴力并且这种煽动会产生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因此即便是比较极端的谩骂、攻击政府、针砭时政也都属于表达自由的范畴。
由于当前我国存在一些处理法轮功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虽然站在辩方的角度有足够的理由对这些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的效力提出质疑,但就本案而言即使是按照上述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王宪淮也无法构成犯罪。
首先,一审判决书第3页第三段称:“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宪淮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宪淮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从语言逻辑上看“组织和利用”这显然是一个联言命题,如要构成本罪则必须既要组织又要利用两者同时具备才行,本案中既然一审对王宪淮作出有罪判决,那么至多只是利用,如何有组织可言呢?他有这个组织能力吗?有组织行为这一事实吗?而他组织起来的组织又在哪里呢?既然刑法三百条是一个联言命题,那么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所以王宪淮不存在组织行为,所以就不构成刑法三百条规定的罪名,一审仅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一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罪名判决被告人,属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其次,针对一审判决书确定的所谓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宪淮因信仰法轮功,宣扬传播法轮功信息于2008年7月31日被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向林蔡乡政府上班的刘静传播法轮功书籍、神韵光盘、MP3等法轮功资料。向城关镇苏马庄村民张荣传播神韵光盘、法轮功炼功碟、卡片、小册子等法轮功资料。(见判决书第2页第一段)”
第一,如果以王宪淮散发了法轮功宣传品来指控被告人传播了所谓邪教宣传品,则本案没有王宪淮散发的事实,缺乏其散发所谓邪教宣传品的物证,一审法庭审理也未在法庭上出示。从现有言辞证据来看,王宪淮并没有散发任何法轮功资料,唯一的所谓证人证言刘静其不过是象王宪淮一样的法轮功修炼者,二者同为修炼者并非散发传播行为。
第二,本案中王宪淮至多只是修炼信仰法轮功。没有证据证明王宪淮散发或准备散发其持有的资料。如何认定王宪淮散发了宣传品资料?
第三,本案中的所有扣押物品并非被告人所有也并非是由其传播给刘静的,本案仅仅根据刘静一个人的言词孤证就认定所有资料均属被告人散发显然与事实不符。
综上,这个案子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拼凑的案件、制造的案件,先抓人,再挖证据,王宪淮被刑讯逼供遭到严重酷刑,结果不甚理想。王宪淮因个人信仰长期遭受非法对待,把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彻底摧毁,浪费了巨大的司法资源,把无辜的百姓当作了人血馒头。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办案机关应该明确本案关于王宪淮的焦点就是其仅仅是一个具有法轮功信仰的人。这是本案关于王宪淮的基本事实,离开这些基本事实处理被告人就是欲加之罪,是把本案政治化,是别有用心的,对谁都没有好处。这类案子我发现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办案机关一旦抓捕了当事人,往往容易把案件渲染的比较严重一些,甚至制造一些证据一些情节将案件政治化,期间常常出现一些人治思维,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对法轮功追究刑事责任、不判罪、不严厉处罚就是不讲政治、不爱国、不忠于我们的政府,最终往往被告人容易被进行有罪处理。
面对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我们需要思考如何适用我们的法律,是以无妄的政治意识把无辜的百姓当作了人血馒头制造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案件,摧毁了一个家庭,浪费巨大的司法资源;还是真切的贯彻法律的正当意志,疑罪从无,无罪推定,无论证据上还是法律解释、适用上贯彻刑事司法疑点利益归被告人的逻辑规则,还有刑法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明确规定(刑法第十三条)? 我们的宪法和法律上有如此多的依据足以导致对王宪淮作出无罪的结论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我们如何贯彻实行?毋庸置疑,保障人权理应作为法律的首要价值取向,也只有一个将保障人权放在重要位置的法制社会才能持久稳定并有希望。
第六,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到目前为止也不存在一个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与此同时,我国宪法却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表达、文化研究创作交流等各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刑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公法部门,是对自由的被迫约束也是维持社会秩序最严厉、最极限的选择,它绝不可以成为少数不法官员完成“假想的政治任务”达到个别目的的工具!无辜的百姓无论如何不能成为某些人用来换取利益和权力的人血馒头。
在庄严的法庭面前,辩护人想强调的是: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我们的法官要倾听内心的召唤听从自己的良知,毅然决然的作出选择,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
大家都知道,国家机器无意识。从我们这个国家建立的第一天起,违法意志和合法意志的斗争无时无刻不存在,国家的正当意志、社会的法治不是靠恩赐得来的,就是要靠每一个人用实践的勇气、奉献的精神换来。法官、检察官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时期肩负着重大责任,在办案的过程中,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些事实,有必要比较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作为一个具体人的这个被告人——我的当事人王宪淮。他朴实、正直、善良,因信仰法轮功,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甚至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侵害,他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因坚持真善忍的信念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的极端困境时却坚忍顽强,并且他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大的劫难我的当事人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我的当事人和他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依赖、对法律还有些某种信任,对执法人的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前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迫害依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伸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而是教人向善的佛法,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自己、亲人承受着被同胞们(执法者和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们)多次制造的冤狱、同修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我的当事人有罪,那只有“腹诽”、 “言论犯罪”、 “思想犯罪”、 “表达犯罪”了。很明显,我的当事人不是一个侵犯者而是一个受害人,对此我们不能抱有偏见。
当前我们这个社会的冤案堆积如山,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我们的司法机关承担着异常艰巨的责任,这个责任每个人都应担当,从今日开始,如果本案能够作出一个无罪的判决将产生以下几方面积极意义:第一、承担人民法院肩负的神圣职责。第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使的办案机关甚至意图将案件政治化的机关、个人不会背上历史的债务。第四、真正爱国维护依法治国的大局,让我们的社会从此开启和解之路,最终建立法治和平民主转型,开创真正和谐具有建设性的一个美好未来。在此我愿意将温家宝总理一段话送给我们的法官、检察官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要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总要有一批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总要有一批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
辩护人坚信,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常羁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造成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二部分 从犯罪构成上,被告人的罪名不成立。
一、被告人主观上没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被告人王宪淮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提高心性,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其持修炼和信仰法轮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二、被告人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不但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过失,而且客观上要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他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客观上并没有实施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1、没有被告人王宪淮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据。被告人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么?这个组织的住所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王宪淮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谁听他的?他下的什么命令?怎么利用的?他有没有从该组织处接受过指令或资助等等?公诉人在法庭上并没有出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2、没有被告人王宪淮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证据。一审庭审中,公诉人并没有指出王宪淮的行为究竟导致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一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
三、从犯罪构成的客体上来看
关于《刑法》第三百条。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刑法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1999年民政部发了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文件,但从法律上来看,非法组织并不等同于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可以是不符合社团登记要件的团体都可以称之为非法组织。2000年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的文件唯独没有法轮功,姑且不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认定邪教的法律权力。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我国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公开宣称法轮功是邪教。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尽管这一决定也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但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再次把法轮功和邪教组织联系起来。辩护人认为,领导人的讲话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内部通知更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依据。而且我们要问:江泽民的讲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这是什么性质的认定?是谁赋予他们认定一个修炼团体是不是邪教的权力?是否向被认定对象进行了告知?是否举行了听证?是否允许被认定对象申辩?如果允许申辩,具体程序是什么?由哪个机构受理等等?《宪法》明文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无论是国家领导人也好,还是国家权力机构也好,其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只能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一个组织是否邪教组织的权力,因此,无论江泽民的讲话也好,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没有合法的授权,因此是无效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辩护人还认为,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公认的普世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宗教组织不得干涉其信徒的政治信仰,同样,国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因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被告人不信仰法轮功。同时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认定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更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干涉和践踏人权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法轮功只是一个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更不是所谓的“邪教组织”,谁爱练就练,不爱练就不练,来去自由。因此,法轮功不等于邪教,更不等于邪教组织,被告人修炼法轮功并不是“利用邪教组织”活动。
从第二点来看,本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组织和利用”只是犯罪工具、手段和方法。所谓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实际应用。所谓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它与我们通常说的违反法律或触犯法条是有本质区别的。违反法律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即违法,触犯法条是指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犯罪。但无论是违法也好,犯罪也好,其本身并不能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不能被应用或被施行。而恰恰是法律的应用或实施的结果。而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整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在本案中,被告人王宪淮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他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而且一审庭审中,公诉人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的实际施行或应用。
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被告人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四、从社会危害性来看。
1、从客观后果来看,从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来看,被告人王宪淮修炼和信仰法轮功既没有在国际上引起轰动,也没有在国内造成任何影响。
2、从主观恶性来看,被告人是没有主观恶性的。被告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
3、从手段上看,被告人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
4、从被告人及法轮功信仰者散发或持有的一些资料的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了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和一些媒体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修炼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一些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而对于本案辩护人要在此见证的是:
王宪淮仅仅因信仰法轮功不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我们的法治事业将丧失尊严!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我们的国家将难以长治久安!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恐怕若干年后这个荒谬的历史会让我们的后代难以理解!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则凸显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自私、疯狂、急功近利,有人不择手段用人血馒头邀功请赏,有人却懦弱、麻木、冷血、亵渎责任!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无疑将对当事人的家庭造成持久的伤痛和灾难,当事人的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又将为此从无尽的黄昏守候到黎明。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它在低估我们的检察官、法官、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智商的同时也羞辱了我们的良知、责任与勇气!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人类的良知、天理、人道、国法的底线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打着各种神圣名义的罪行将得以大行其道!
如果本案最终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将会让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违法意志与合法意志的较量丧失斗志,让正当的国家意志得以伸张之日遥遥无期!
辩护人(姓名略)
2015年5月15日
(注:对原文稍加改动)
附二:李凤丽、严新爱、范闽杰等涉嫌渎职犯罪不当、失职行为之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
我作为李凤丽、严新爱、范闽杰等涉嫌渎职犯罪一案之控告人,认为在本控告人受当事人王宪淮及其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期间,了解到有关方面肆意违法、践踏刑事诉讼制度,明知当事人无辜,故意制造冤狱,致使当事人王宪淮一审被冤判有期徒刑三年。有关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之行径已构成枉法追诉、枉法裁判等渎职犯罪造成重大冤假错案。其行径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构成极大危害、情节十分严重,不依法严惩不足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足以挽回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政府的政治声誉及执政形象;不足以保障基本人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提出举报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凤丽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严新爱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范闽杰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马骏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刘芳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牛洪彬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王琳琳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检察院检察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豆明科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干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程维峰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干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昌锋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干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袁泉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干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王键 职务: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干警
提出对以上相关责任人的控告,是基于控告人相信,国家机器无意识,国家的正当意志不是靠上天恩赐而来的,也不是任何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能够决定的,而是要通过体制内外坚守天理、国法的良知正义力量历经艰苦卓绝的努力,用合法意志战胜违法意志得来的。每一个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政府工作人员;每一个律师、记者、教师、社会公民,哪怕地位再卑微,力量再弱小,只要愿意付出一份努力,愿意改变个人违法意志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的历史与现状,并且相信未来中国,公民意志一定能够战胜专制意志,愿意看到因法治中国的早日到来,自己及家人、子孙后代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持久的保障,改变没有法治保障,大家都是“弱势群体”的现状。并且愿意看到,国家因公民意志愈加觉醒、法治精神日益彰显而得以真正强大。通过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最终使法治中国的梦想早日实现!由于上述信念,控告人在自己当事人身陷囹圄被非法抓捕、非法拘禁近一年二个月之久并且被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权威,为求真正的减少社会对抗,为求最大限度的防止社会对立,面对强权恣意妄为,控告人别无选择,只有穷尽法律手段对滥用权力者、违法渎职者追究到底,让其付出必要的违法代价,控告人坚信,只有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良善才不会死亡!这个社会才有希望!
控告人希望通过控告追诉的努力,让违法者欲将人为制造的案件政治化的企图大白于天下;让更广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知晓当事人王宪淮这样一位正直朴实善良的普通社会公民,仅仅因其个人信仰(王宪淮是法轮功信仰者)被非法拘禁非法迫害的事实,这场残害百姓、惨无人道的游戏仍在继续进行当中。控告人认为,对包括王宪淮在内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其坚持信仰就进行劳教、判刑等种种迫害做法都是违宪违法的行径,这种行径、这场运动是由于个别人的错误导致的,根据宪法、党章可知,这种做法根本不是执政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而是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反法治、反党、反国家、反人类的行为,实施这种倒行逆施行径的人,不管他们是谁?地位多高?他们才是真正的国家敌人!这一行径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道灾难、社会混乱、国家分裂,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最终一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历史的公审;控告人希望更广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明白,手中掌握权力者一旦违法,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将为祸甚重,希望掌握权力者能引以为戒,审慎严格依法办事,善用手中权力,让胆敢将司法、行政权力当作侵害公民权利、实现个人私利的工具之违法者明白,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达到个人目的、制造冤狱的伎俩不能得逞,将普通百姓当作人血馒头的罪恶行径一定会付出代价受到严惩!
本控告人介入王宪淮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二审程序后,通过与当一人沟通交流、查看案卷材料发现本案完全是人为制造的案件、拼凑的案件,刑讯逼供、制造证据,倒果为因,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最终本案经一审审判,王宪淮家中持有的物品与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也没有任何关联性,办案机关强加罪名、罗织事实,其手段拙劣行径卑劣令人发指!仅仅因为王宪淮是法轮功练习者就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以破坏法律实施这一错误的罪名构陷当事人(关于王宪淮无罪冤屈的详细法律意见请见附件《王宪淮辩护词》)
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以刑法三百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追诉定罪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本案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王宪淮及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无辜的,其所作所为不过是在遭受异常的打压迫害的情形发生以后为了生命、生存与尊严被迫的申冤与抗争,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客观上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及权利完全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我们国家、执政党内部一直以来存在一股反法治、反党、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封建专制残余、腐败特权分子为了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非法利益不惜镇压群众、迫害人民不管其以什么样的名义;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一个国家,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无时无刻不存在,作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对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的个别人残害百姓、倒行逆施的行径不仅不应该配合、执行、纵容而且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各种错误意志、违法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党、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种种恶行必须坚决予以反对作不屈不挠的抗争;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宪法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是非黑白、善恶对错、天理良知的底线,什么是正当的国家意志?什么是违法的个人意志?如何做才更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有利于执政党;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制造冤狱、迫害无辜必将遭到历史的审判、人民的公审、法律的严惩;上述被控告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知晓,人类社会走到今天,是如何告别蒙昧、争斗、暴力、野蛮而逐步走向文明进步的。
控告人认为,本案的发生并非偶然事件。通常来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知法犯法。产生如此强烈的违法意志不惜公然违法,往往只有为了更大的非法目的或掩盖更严重的错误罪责才可能发生,对此希望受诉机关进一步调查了解本案发生的全部事实真相。
鉴于,李凤丽作为王宪淮一案侦查机关领导,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王宪淮的无辜却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狱。李凤丽作为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情形仍签署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起诉意见书等一系列文件,这些罪证足以证明其主观恶性及客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枉法追诉罪。
鉴于,严新爱领导的检察机关发生对王宪淮枉法追诉造成王宪淮被非法逮捕、非法拘禁并遭枉法裁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新爱作为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情形的发生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枉法追诉罪。
鉴于,范闽杰领导的一审人民法院发生对王宪淮枉法裁判一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范闽杰作为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情形的发生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鉴于,马骏作为王宪淮枉法裁判一案一审的审判长,明知没有证据和法律依据判处冤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枉法裁判罪。
鉴于,刘芳、牛洪彬作为王宪淮枉法裁判一案一审的合议庭成员,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王宪淮的无辜却做出有罪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枉法裁判罪。
鉴于,王琳琳作为王宪淮枉法裁判一案的公诉人,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王宪淮的无辜,却枉法起诉导致当事人被枉法裁判的恶劣后果,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罪。
鉴于,豆明科、程维峰、李昌锋、袁泉、王键作为王宪淮枉法裁判一案中侦查机关的办案干警,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王宪淮的无辜,却臆造事实、制造证据、牵强附会,致使无罪的人受到枉法裁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枉法追诉、伪证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罪。
上述被控告人明知上级个别人的违法命令,但出于对个人地位、利益的考量,不能坚持原则,公然配合违法,依据人民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公务员法之规定具有明显的徇私枉法情节。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上述被控告人同时构成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罪。
本案是否另有同案犯,请受诉机关查清事实一并惩处。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王宪淮一案中出现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枉法追诉、非法拘禁、枉法裁判、非法剥夺宗教信仰种种违法犯罪情形,并非就是国家机关的行为,而是少数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违法官员为达到其非法目的而滥用权力的个人行为。控告人始终坚信,绝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都愿意坚持法治与正义。通过受诉机关以及相关领导的努力一定能够将少数害群之马绳之于法,使个人责任与国家机关、人民政府的责任得以区分,使个别人之违法犯罪行为不由政府背黑锅买单。让人们充分了解,个别人的犯罪违法并非就等同于政府犯罪违法,政府不但不会包庇、纵容之而且必将严惩之,以使政府声誉、国家利益真正得以维护,以使中国社会的断裂和扭曲,尤其近年来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创伤能够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得到平复和医治!
此致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人:(姓名略)
2015年5月15日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藏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别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别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注:对原文稍加改动)
附三: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给周口市政法委、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周口市政法委、公、检、法人员:
江泽民1999年因妒忌心而发动的个人运动——迫害法轮大法,违反中国《宪法》、《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破坏法律实施(破坏宪法实施)、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妨害司法罪;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300条)罪……等。违反中国加入的联合国人权公约《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构成“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反人类罪”。他不仅迫害了法轮功,也毒害了全人类,特别是中国人,尤其是你们,受毒害最深。
在善恶有报的天理制约下,你们首先是被动的害人者,同时又是最大的受害者。
江泽民一方面滥用职权操纵媒体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信口雌黄的造谣诬蔑,同时利用人性中的弱点,利益诱惑、暴力威胁、连坐等方法绑架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参与迫害,政绩、奖励都与迫害法轮功挂钩;一方面封锁真相,不让你们知道法轮功是什么及虐杀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售卖的反人类罪行的真相,利用中共几十年来积累的整人经验迫害法轮功学员。因为受欺世谎言(长达三年半的造谣,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导演的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自焚伪案、傅怡彬杀人嫁祸案等)蒙骗,你们当中相当多的人不愿、不敢了解真相,怕知道真相以后受良心的谴责、怕官位不保(做到这个位置确实不容易),怕现实的利益损失……等等,你们当中相当多的人本性是善良的,是可以被大法救度的人,只是迫于压力、自保,麻木的干着害人害己的事。但是,按照善恶必报的天理,不是说被迫做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事就没有恶报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邙、主播罗京、610副主任李东生早已恶报加身,淮阳县的县长陈新庄(在周口开会叫嚣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两个月左右死在跑步机上)、继任刘庆森(儿子死)、任连军(死缓)、任伟(判刑二十年),周口政法委610主任朱家臣判刑十八年、太康县的、项城县的……你们自己去上明慧网看看,有多少人遭恶报!报应有迟有早,迟报,你还有机会赎罪。
天理报应人的时候可不管你官有多大,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这些人官职比你们都高,照样受惩。人活着为了啥?人人都在追求福禄,平安、长寿、健康,这一切都来源于德(做好事就能积德),一切的灾难都来源于业力(做坏事得到的),迫害正法修炼者业力更大,损的德更多。德损没了,就是十恶不赦,这个生命就要形神全灭。大法弟子讲真相就是不想让那么多人落到这份上。
假如你抓了、关了、判了这个大法弟子,他被迫害死了,有没有你的份?
这个大法弟子也许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死了,这个家就散了,家里的老人、孩子怎么办?即使他没有被迫害死,冤狱给家属造成的伤害多大?你造的罪业不得还吗?所以这些年大法弟子讲真相就是要救你们和不明真相的人,明白了真相,弥补了过错,在即将来临的大劫难中免于被历史淘汰。
迫害十七个年头了,大法弟子完全是怀着无私的、大善大忍的慈悲心不顾自身安危在制止迫害讲真相救人(包括你们这些迫害我们的人)。你们看重的是现实利益——名、利、情,我们看重的是人的生命本身。人没有了,名利那人也享受不了,对不对?健康没有了,多少钱也换不来,对不对?遭恶报的人也许是家里的顶梁柱,有一天遭报没了命,家属怎么办?老人、孩子怎么办?将来有一天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你如何面对?你的后代问:“法轮功受迫害时,你在干啥?”你如何回答?江泽民和中共欺骗你,但是你不能欺骗自己的良心!对不对?在道德下滑的今天,常人都在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今天,只有大法弟子在为了别人的安危奔波。
卸磨杀驴,是中共的一贯做法。你想保全自己,先保住良心,别再参与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
了解真相会带给您希望
中国不是中共,爱国不是爱党。政党不是国家,国家不是江泽民的私有物品。宪法、法律不是江泽民迫害善良的玩物,公检法人员不是江泽民镇压好人的工具,好人不应是他发泄私愤的对象。江泽民以为法轮功“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最好镇压,这一回它选错了对象。法轮大法是佛法!古人说:三尺头上有神灵,无数的神在看着每一个人的一思一念,你动恶念,就有恶报,你动善念,就有善报。
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并持续了十七年,是我们中国人的耻辱。一部伟大的佛法造福人类却不给他一个正确的位置,被一个二奸二假身世、踏着六四学生血迹爬上来的江泽民给迫害,并且绑架十几亿中国人参与迫害,这难道不是耻辱吗?
而现在的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地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则、逃避惩罚的后路。目前,习近平主席执政,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切割,以反腐的名义惩治迫害元凶及追随者,老虎苍蝇一起打,看看落马的官员多是江派这股黑恶势力的人马、迫害法轮功的先锋。薄熙来、谷开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
今年五月一日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全民反迫害,一步步指向终极大老虎江泽民。谁还看不清形势谁就吃招。江泽民一定要全球公审!聪明人选择顺天意而行,聪明人谁还不赶快远离危墙、将功赎罪?现在谁还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命令,谁将来站在被告席上!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希望你们认清形势,别再一条黑道跑到头,不撞南墙不回头(黑道跑到头就没有回头机会了)。
5月25日对淮阳县大法弟子王宪淮的二审判决是违法的!王宪淮的律师因故未到,审判长不让王宪淮连自我辩护,连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字都不告知,只这一点就是违法的,是无效判决。
当地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对十四位修“真、善、忍”的好人开庭,其中十二位被非法关押了十九个月。
此前,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企图判他们有罪,可是都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这一年多来,不法人员一次次地的补充所谓“证据”,其实就是编造证据。
整个开庭过程就是一个公检法人员走过场、耍流氓的过程,亵渎法律的过程,拿国家的法律开玩笑,可用几个字概括:扇、骗、恐吓。
扇:说你是谁供出来的,是谁谁指出你的家在哪里。
骗:对家属和学员说:你认罪,可判三年,不认罪判七年,在看守所一天算两天。
恐吓:对正义律师、学员和家属恐吓。
十四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被非法关押十九个月的十二位是:李海峰、朱少军、崔勇、付明义、唐佳玲、王俊芝、王守落、李冬梅、贾红娟、朱凤敏、蒋月华、白杰,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的,一直关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朱凤敏被迫害的双目失明;李冬梅被体罚长时间站岗,胳膊被打伤,头疼,意识有时模糊;白杰被迫害的病情严重,说话有障碍。特别是朱凤军和王守略,在开庭前几天被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伙同其他警察将他俩从看守所带到谯城区公安分局地下室关禁闭二十多个小时,并强制灌入不明黄色液体使他俩意识模糊。
三月三十日当天,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庭外,有警察、便衣、警车十多辆,还有消防车;庭内,警察有几百人,警车停了一院子,紧张的如临大敌。
约九点钟,十几辆警车载着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进入院内,每一位学员从车上被拖下来都戴着手铐,被折磨的都不成样子,有的被打的直不起腰,腿不能站;有的被迫害的眼睛看不见路。每个男学员都被两个男警察架着;每个女学员除了两个男警察外,另又加一个女警察。
一位法轮功女学员刚被拖下车就喊:“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罪?我才三十多岁,大家看,把我折磨成这样,我进去时一头青丝,现在满头白发,我的胳膊被打残了,我的腰也痛腿也痛!在看守所里我不敢看医生,怕他们趁机给我打毒针!”
只见她腰弯着,看样子只有几十斤重。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每个有良知的人看到都心酸。
为侮辱学员的人格,下车后,不法人员让他们按编号排队。编号是白纸黑字写在圆形纸上的,贴在每个人的前后心处,每个学员都被称作被告人,公诉人指定的所谓“证人”都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
律师说:这样的事若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不稀罕,妻子告发丈夫,丈夫揭发妻子,子女揭发父母,现在有这样的事吗?
审判长说:这事与本案无关,你说文化大革命干啥?(不让律师讲话)。公诉员也不让律师讲话,压制正义律师。
正义律师说:说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这是错判,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权力的人,执法机关或人员,如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徐才厚等,这些有权人才能做到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不是邪教,十四个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你们拿出证据,他们拿不出来就耍流氓。
公诉人吼道:“你宣传法轮功,弄他出去!关他半个月!”公诉人关于付明义的所谓“证据”说从他家抄出多少本书,还有电子书等。律师说:“你有没有胆量把抄出的法轮功的书在这里念一念,看看可是犯罪的凶器?电子文件不能构成犯罪。说轻了你是失职,说重了你是诽谤!”
这里要说明一下,律师分两类:当地律师(和公检法司机关一个鼻孔出气的)和外地律师(正义律师)一个当地律师恐吓外地律师说:“这是我的地盘!敢在这里撒野!弄你出去,关你半个月!”
第一天,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指证:被刑讯逼供,被毒打,吊打,被灌芥末油,辣椒水。一个学员说:“当时四个人按住我,往鼻孔里灌芥末油,再用矿泉水瓶往里冲,又灌辣椒水,灌的我鼻口出血,比死都难受。”另一个学员说:“把我折磨成半死了,还罚站二个月不让睡觉,叫睡水泥地上不让盖被子,冻得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第三天,正义律师要求被指控打人的出庭。被指控打人的有:石新民、袁磊(已调离)、李栋等六人。这时上来五人,看得出他们坐那都发抖。审判长提示:“律师问话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回答错了你自己负责。”
律师一个一个地问:“你在哪里审的这些人?”都说是负一楼(其实是地下室),问:“有无录像?”都答:“不知道。”问:“石新民,你可认识这些人?”答:“不认识。”(看的出他心虚的坐那发抖,因大多学员指证是石新民、袁磊打的。)
律师再问这些学员,都不敢承认被打了。公诉员厉声说:“没打你说打了,这不是假吗?这不是诬告吗?你们犯诬告罪!”律师说:“第一天都敢指证刑讯逼供,今天不敢说了,人在你们手里控制着,你们用的什么酷刑威胁,恐吓的?敢说真话你们给加罪;不敢说真话,你们还给加罪,你们执行的是哪一部法?你们这是什么庭审?”当律师说到炼法轮功无罪,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且,十四个邪教里没有法轮功。
每当正义律师用法律辩到他们无言以对的时候,他们(审判长、公诉人)就高声呵斥:“你敢宣传法轮功!弄他出去!关他半个月!王守略、李冬梅、付明义、朱凤敏、唐佳玲、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得重判!(因这些人请了正义律师)
下面再说审判长、公诉人最近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玲的情况。
审判长、公诉人等法庭人员有了上次庭审的难堪经历,四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玲时,采取这样的办法:不给正义律师说话的时间。他们是这样安排的:九点半开庭,先庭审被关押的常人,到了十一点多,庭审王玲时,公诉人一一列举所谓“罪状”后,正义律师一一辩驳,刚说到王玲学了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好人,变的无私无我,做事考虑别人时,几个女法庭人员就吵吵起来了:“你说她买药干啥!这与法轮功有啥关系?不准在这里宣传法轮功!……谁宣传法轮功就弄起来谁……!”吵得律师说不下去,说了别人也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几个女法庭人员声音又大又尖。这时审判长宣布:“时间到了,我们要下班吃饭了,两天以后再审!”就这样草草结束。再看王玲,被迫害的头也抬不起来了乱摇,被几个警察架上警车,又关进了看守所。
下面是律师辩护词“一个被公认的好人被现行法律起诉”的前言,写出来让大家对王玲的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一个曾是街道干部的子女,因父亲在疯狂时期被打成“右派”父母离异被抛弃,在饥饿和被人讥讽中勉强留个小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由于人道德的败落,尔虞我诈,特别在生意上,更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本文的主人王玲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喜得法轮佛法的修炼,她找到人生的真谛,佛法使她懂得,人为什么老是受苦,失与得的关系。并明白做人不能光想着为自己,要为别人好,要与人为善等,所以她处处按自己师父的教诲,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处处做个好人,所以在关键时刻,被一个急于上学的学生骑电动车撞断胳膊的情况下,能说:“你走吧,我不讹你!”感动的学生痛哭流涕。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中国,处处受到迫害,坐牢,酷刑,甚至被江泽民腐败集团活摘器官,贩卖牟利,王玲现在被非法关押已被庭审,法官面对这样的人,却说你不用法律保护自己你傻,可悲啊!人乎,良心乎,正义何在?
要知道,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罪人,周永康被国家定为叛徒,一些公检法人员,还执行这些人的犯罪政策,到时你的家人子女可能都会跟着遭殃的。现实的中国在巨变中,上天给人善恶选择的机会,善恶由人来选择,到时的结果肯定是天壤之别。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0/15116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法轮功学员马玉香、孙玉霞、高刚被非法判刑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截至到五月二十九日,三人的家属多次去监狱要求会见亲人,均被狱方无理拒绝。因孙玉霞在本溪看守所关押期间多次昏厥,令她的家属非常担忧。
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其恶名昭著。据不完全统计,已知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8人,还有更多的黑幕被严密封锁着。
目前,辽宁女子监狱还非法关押着一百一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以下是辽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手段。
三个月突击“转化”
刚被分到监狱后的第一个月是“集训”,其实就是高强度强制转化。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每天被强制洗脑并伴有殴打、谩骂、电击、罚站等,一个月下来精神近乎崩溃。在这样的情况下,威逼法轮功学员写荒唐至极的“悔过书”。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如果第一个月没有“转化”的学员,则三个月内每天被强制洗脑,酷刑折磨,直到“转化”为止。期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到超市买生活必备品,如卫生纸,毛巾等。
一位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的女学员说:“警察将我双手铐在窗户上,扒光我的衣服,并在我的身上写师父的名字取乐(哽咽)我当时痛苦到了极点,他们这么侮辱师父我简直受不了,痛不欲生。这时候他们问我还炼不炼,要是我还是不转化的话,他们就让我踩师父的照片(哽咽)……我实在受不了了,就答应‘转化’了”(哭)。
这三个月法轮功学员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与肉体折磨,他们与外界是零接触,完全封闭。家人更是被剥夺了与亲人见面的基本权利,因为一旦会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丑事就会被揭穿。所以,监狱越是不让家人会见,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处境越危险,也越值得外界关注。
繁重的体力劳动
监狱内设有大型服装加工厂,所有在押人员每天十~十二小时高强度劳动。做不完的衣服还要拿回房间接着做,做不好狱警会惩罚,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迫害更是肆无忌惮。一名被迫害九年的法轮功学员描述:“我被迫害得腰椎间盘突出每天疼的直想用头撞墙,人只能趴在床上,无法下地,泪水二十四小时的流着,就是这样,狱警居然把缝纫机搬到房间里让我趴着也得做衣服。”
每月一次洗脑汇报
监狱内规定所有法轮功学员必须每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说穿了,就是增加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负罪感,因为监狱的警察比谁都清楚,法轮功学员都是承受不住酷刑迫害而违心地“转化”。他们更清楚,这个“转化率”就是皇帝的新衣,完全是一堆可笑荒唐的数字,他们自己背地里都觉得可笑。在中共这个流氓政权下,人们的思维也是极度扭曲的。
明慧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便有关于辽宁女子监狱的迫害报道,十六年来,辽宁女子监狱这六个字几乎每天都能出现在网站首页,足以见得辽宁女子监狱从未停止罪恶,而是破釜沉舟式的愈演愈烈。既然罪恶不停止,那么全世界善良的人们的正义关注也不会停止,对参与迫害的人员的追查更会马上到来。
种种被隐藏的罪恶都将曝光于天下,所有参与迫害的警察也都必将遭到正义的审判。中共这辆开往地狱的列车载满了被谎言毒害的芸芸众生,使人们仇视佛法,丧失良知正义;使人们迫害修行者放弃对神的敬仰,罪恶无边。
请关注本溪法轮功学员马玉香、孙玉霞、高刚的处境。
辽宁省女子监狱(省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
监狱长贾福军,办024-89296666
副监狱长徐敏15698806633办024-89296633(主管迫害法轮功)
政委房淑霞13390116633办024-89296677宅024-86164016
监狱医院院长杨秀明15698806671办024-89296859、024-89296862
八监区区 戴静15698809633
科长 刘屹立15698806937
指导员陈笑莲15698806687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8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33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858
工会主席:024-89296699
政治处主任:024-89296767
狱政科长:024-89296686
狱政处办公室:024-89296687、024-89296689、024-89296690、024-89296691
组织部长:024-89296606
纪委监察室:024-89296607
审计室:024-89296608
宣传室:024-89296609
宣传部长:024-89296610
劳资处长:024-89296612
驻监检查室:024-89296685
财务处长:024-89296618
入监队办公室:024-89296692、024-89296693、024-89296695
心理咨询室:024-89296838
刑法执行科:024-89296839、024-89296851、024-89296852
刑法科长室:024-89296850
卫生科长室:024-89296856
医院办公室:024-89296857、024-89296859、024-89296860
医院教导员:024-89296861
医院值班室:024-89296862
禁闭室:024-89296805
监狱办公室:024-89296895
总师办:024-89296888、024-89296601
办公室主任:024-89296868
一监区:024-89296866
二监区:024-89296870
三监区:024-89296873、024-89296871三监区三分队024-89296876、024-89296872
四监区:教导员:024-89296876
五监区:024-89296877、024-89296878教导员024-89296777
六监区:024-89296885
七监区:区长024-89296889
八监区:教导员024-8929686监区长024-89296891
九监区:区长024-89296896
十监区:区长024-89296899
老残区: 024-89296755、024-89296863、024-8929686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6/15109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八年十月,我终于有幸步入神圣的大法修炼之中,正当我沉浸在得法的喜悦、懂得了生命的真谛和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时光中,突然间乌云压顶,九九年“七.二零”一场从天而降的巨难,强加于我们大法修炼者。一夜之间,我们失去了修心做好人的权利和炼功强身健体的环境 ……
二零零一年,江泽民在迫害不得人心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再一次编造“自焚”闹剧,煽动中国同胞对法轮功的仇恨,实施其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恶毒政策,达到其“灭绝”的目的。我善良可怜的中国同胞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如此泱泱大国的领导人会向国人撒这么大的弥天大谎,蓄意诬陷抹黑修心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大法修炼群体。
记得迫害之初,小弟看到央视对法轮功的颠倒黑白、抹黑造谣的报道时,曾打电话告诉我,我只对弟弟说了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后来,小弟一直很自豪的将我说的这句话告诉一些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亲友。然而,“自焚”出笼后,小弟和我所有的亲属几乎都被谎言毒害的理智不清,拒绝听我讲“自焚”真相。他们的理由是:不相信这么大的国家,会以这种卑鄙的伎俩欺骗国人,不相信人会为钱去把自己烧了……
看到亲人们被邪恶的谎言毒害到如此地步,我心急如焚,因为我们修炼人深知谤佛谤法,仇视佛法和迫害修炼人的罪有多大。想到我的亲人和同胞们被邪恶的谎言毒害,因此而面临着悲惨的结局,我心如刀绞,我深知那是一种多么可怕而又令人痛心的事啊!我要怎样向我的同胞们讲清楚这一切呢?
一、讲真相遭绑架、折磨、判刑
由于当时还没有真相资料,我便用写信的方式讲述我得法的神奇经历和身心受益的真实感受,从书刊、报纸等渠道收集有缘人的姓名及邮编、地址,几个月下来,邮寄了数百封真相信。那段时间,除照看好母亲外,其余时间都用在了写真相信,邮寄真相信,也被汉中市国安局的跟踪和绑架。在汉中市看守所这个人间地狱里,由于我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而被群殴、毒打;被施以揪头发、擂胸口;用膝盖狠命的撞击后背;用膝盖顶住后背,双手扳住我的双肩向后折;用鞋底打屁股;踩踏脚趾头;坐喷气式飞机(一种酷刑)、坐沙发(一种酷刑)、下蹲(脚后跟抬起来)、擦地板;辱骂等非人的肉体与精神折磨而致胸部肋骨骨折。
二零零八年四月,由于一段时间经常在一个地方讲真相劝“三退”和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骗到看守所后,受到邪恶的刑讯逼供--戴背铐。我义正辞严的指出其恶劣的行径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暴行,为自己争取好的未来,施暴警察在被善化,一个警察说:“我们也不愿意这样,你咋不早说呢?”在背铐被卸下来的过程中,那种痛彻心肺的感觉,使我昏了过去。虽然手铐终于卸下来了,看着那渗着血的青紫肿胀的手腕,吓得施暴者也赶紧过来给我活动。在看守所里,我和另一位同修不背监规,不穿囚服,坚持炼功、背法,给在押人员讲大法真相,给善良的警察讲。明白了大法真相的警察每天早晨听我们带着号室的人唱大法弟子歌曲,看我俩炼功和教其他人炼也不管。在非法监禁的六个月里,尽管每天吃的是没盐的清水煮烂白菜,吃完后,碗底都是泥沙,但我们始终牢记自己“救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凡是在那个号室呆过的人几乎没有不接受“三退”的。
最令人感到欣慰的有这么两个典型例子。一个是被诬判“故意杀人罪”的囚犯,她告诉我,因为遭到抢劫而拿水果刀防卫时伤了对方,当时她差点被歹徒勒死,但因歹徒找关系送了礼,结果是抢劫害命者逍遥法外,受害自卫者却进了牢房。她一直对我哭诉,请求我帮她写申诉。我也一直安慰她,给她讲大法真相。她表示坚决跟我炼法轮功,说她今后就跟着我了,我到哪里她就跟我到哪里……她从此天天跟我一起炼功,唱大法歌。一个月后,她意外的被释放回家。谈到这里,还有这么一个小插曲。那天,我们正在炼功,突然号室门打开,一警察进来喊她名字,让收拾东西走。她一听,一边喊着:“我哪里都不去!”一边躲在我身后紧紧抱住我。警察看她被吓着了,才赶紧说:“你没事了,赶快回家吧!”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慢慢松开她,但她还是紧紧抱着我的手臂。看着她那依依不舍的眼睛和泪流满面的对大法弟子充满信任的脸,我的眼睛也潮湿了,心里直呼“法轮大法好!”我对她说:“赶快回家吧!家里的亲人不知道有多着急呢!只要你想修炼,我们师父就会让你遇到修炼大法的人。”
还有一个事例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卷入一诈骗案中,估计最起码将被判五至七年徒刑。她对我说她很后悔,不该不问清楚就乱打电话,结果成了同案犯,更恨自己交友不慎。我也给这位姑娘讲述了我走入大法修炼的经过和身心受益的真实感受。她听后非常尊敬我,也非常支持我讲大法真相,并很爽快的做了“三退”。不久,她被指定管理号室。在她接管号室的那段时间里,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尽力给予方便和帮助。在一天晚上,她忽然站在床上,大声的宣布:“我也要炼法轮功!并且从现在开始。”就在她的誓言发表两天后,她突然喊胃痛,被送往医院检查确诊是胆结石,几天后被保外就医。
二零零八年十月的一天,陈仓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法庭上一共才七人,两个审判员(男),一名审判长(女),一名书记员,还有两名检察院的。开庭前,那位检察院的年轻人和善的对我说,今天开完庭就结束了。我看他面熟,猛然想起来曾经给他讲过真相,还劝他赶快退出邪党,选择光明美好的未来。开庭时间总共不到一小时,期间,审判长笑着问:“你认为你犯罪了吗?”我态度坚定地说:“我没有犯罪,因为中国的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我更不明白我究竟犯了什么罪……”接下来的程序就是检察院念所谓起诉书,只听那位年轻人像背书一样念。临走时,我给他们讲真相劝“三退”。他们也劝我好就在家炼,这么大年纪了,小腿扭不过大腿。我认为他们已经明白了大法真相,为他们自己选择了好的未来。没想到结果是判大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十月下旬,我被劫持至陕西女监,这个所谓花园式的全国部级文明监狱曾经非法关押、残害过无数心怀善念、无怨无恨的大法修炼者,我深知等待我的是什么(当时的这一念在今天看来就已经偏离了法,因为潜意识中已经承认了迫害的存在),更明白我身负的使命和责任。我要利用这段时间坚持不懈的讲真相救人,救一切可以救的失足的人(包括警察)。这一念在恩师的加持下成就了我在四个春夏秋冬中用各种形式讲真相救众生的夙愿,证实着大法,兑现着自己久远的誓约。
那天送我走时天还未亮,一个警察把一副给真正的罪犯戴的手铐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摆了摆手,只说了两个字,他就乖乖的笑着缩回了手。途中在和几位警察讲大法真相的同时,也谈到了一些失足者的案情。在我为她们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悲哀时,一位警察(看守所所长)却对我说,“唉!你也就不要再操心她们了。她们无论如何委屈,如何痛苦,都是为了她们自己,只有你们是为了别人……”听到这样震撼人心的话,他的善念使他的同事和部下也受到了感染。当时那位“驻所检察官”就非常认同“自焚”伪案是世纪谎言。
二、在陕西女监遭受的种种非人迫害
在陕西女监人间地狱里,魏尘(陕西女监专职迫害大法修炼者的邪恶工具)见我第一面就冲着我恶狠狠的骂:“你嚣张的很!”“我们大法修炼人——”“不许说话!”魏尘歇斯底里的叫喊。我一句话尚未说完,见魏如此不可理喻,我就想自己哪里出了问题,不觉自言自语:“难道是我慈悲心不够——”刚说了半句,魏尘就直接冲到我的面前:“以后不许你说话,就是刚才这句话也不许说!”
我平静的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模样问其为什么。“不为什么,对你们就是这样!我们这里是执行单位。”“大法修炼人完全是为了他人好,你听我给你——”“啪!”一个巴掌打过来,“我叫你再说!”“我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而你无故打人才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不许人说话,骂人,打人,这是哪条法律给你的权利!”魏尘恼羞成怒无言以对,又一次抡起了巴掌。“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我高声呼喊。这镇邪灭乱的神圣法宝令魏尘惊恐不已,操控她的邪灵烂鬼蔫了,只听其气急败坏的说:“快拿抹布把她的嘴堵上。”
因为我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 不停的讲大法真相,一群人围着我捂嘴按头,并强行按着我的两肩让我下蹲,一人说:“你们看她能蹲下么,(在看守所时曾因端水而摔了三次,至腰部受伤无法下蹲,无法坐矮凳,可能看守所转过来的信息中有此说明)我当时已被她们折磨的浑身发抖,视力模糊,脑子一片空白,只有一念“大法弟子的身体是高洁纯净的,绝对不允许肮脏的抹布碰我的嘴”。结果一群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掰开我捂着嘴的手,肮脏的抹布没有派上用场。恶警把我送到了严管队,这个曾经折磨过许多坚持真理、慈悲劝善的大法弟子的黑窝。
记得那天晚上曾有好心的人劝我:阿姨,你看你这么大岁数了,可不敢去严管队啊!那是监狱中的监狱呀!有许多年轻的都被打得跪地求饶,你这把年纪我们不忍心送你去那个不是人呆的地方呀,你不背监规,背个十不准也行啊。我当时断然拒绝:“那都是罪犯要遵守的,我没有犯罪,也不去什么严管队。”魏尘无可奈何:“你不背监规,按规定是不容许的,那就得送你去严管,这制度又不是我定的,你说怎么办?再给你五分钟考虑吧!”魏尘溜走了,再也不见回来。
一群人连抬带拖的,强制地将我送进了严管队,关禁闭两年。
在那风刀霜剑的七百二十多个日日夜夜里,魏尘为了达到转化指标,不时与杜影轮番的到严管队来,恐吓我:“你不听话,有你好受的!”还指着墙上挂的刑具说:“看见了吧!它们可不是吃素的!就是专门为那些顽固不化的人准备的……”
严管队原本是给那些各个监区又犯了错误的服刑人员准备的,现在却成了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有的服刑人员对我说:“阿姨我就搞不懂,你们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被关在这里受这个罪,那些××的坏得很,竟然下流到要给法轮功学员喂屎。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吗?还有一个叫王红的,为了逼她写‘三书’,除了不分昼夜的对她毒打辱骂,还拿烟头烫,被冷冻……好多你们的同修(听到这位一时失足的女子这样的称谓,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心中的感动无以言表)都被那些人渣打伤、致残,这里边邪恶的很。你可要学会保护自己呀!”
一个被认定精神有毛病的女孩说:“善良的阿姨,再坏的人在你面前都会变成好人,可惜我认识您太晚,要早点认识你,我就不会来这个不是人呆的地方了。”在大法弟子正念正行的强大威力感召下,有不少囚犯,送严管队后不愿意再回原监区,问其原因,竟然都异口同声的回答:“因为这里有某某在。”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时刻都在证实着大法,破除着邪恶的谎言,唤醒人们心中的良知与善念。
在魏尘与杜影花样翻新的折磨下,我被无休止的刁难,责骂侮辱,逼看污蔑大法的书和录像,我紧闭双目,坚决不看,就被打骂罚站,不许我与任何人说话,不许买东西,不许亲属接见,不让洗衣服、洗澡,两个冬天都只穿着拖鞋,为了不让我炼功,竟然把我的衣裤剪碎,我只好光着身子打坐,还被警察当众羞辱扇耳光。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杜影突然又一次来严管队,对我说:“天冷了,我来接你回队上。”我摇头。“怎么,还没住够?我看你年龄大关心你,队上的条件,各方面都比这里好。”说话间,只见管事的犯人已抱着我的被褥,另一执勤犯端着我的脸盆帮腔:“回队上好,你回去就可以上超市买东西了,还可以穿你自己的衣服(我一直拒绝穿囚服),当时不知怎么就鬼使神差般的随杜影朝外走。“阿姨!余阿姨!不要去!不要走啊!我们舍不得你走啊!”我停住脚步,转身回头,只见一张张紧贴着铁栅栏的流着眼泪的脸蛋,一双双依依惜别的手仿佛要拼命把我拉回去。那一刻,仿佛一切都凝固了……看着这些明白了真相的可爱的姑娘,可贵的生命,心里默默的祝福她们的同时,更加感恩师尊的无量慈悲。
踏进九队的大门,迎面站着一个横眉立目的女子(后来才知道是专职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工具)杜推开一间房门,对我说:“你们明慧网上说的那些如何折磨你们的刑罚,今后都要在你身上过一遍!”我当时正被这女警前后不到十分钟,竟然判若两人的变脸术感到不可思议。杜又到另一个房间对两个女犯说:“今后某某的一切都由你们两个安排。”转过身又对我说:“你今后的一切都听她们的。”“只要她们说的对,我就听。”杜影走后,我心疼的打量着眼前的同胞,一位在大门口已经见过,另一位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看起来还很可爱,心里不免悲叹,可怜的孩子们你们不知道迫害好人,尤其是迫害修炼大法的人有多么悲惨的结局啊!
我正暗自悲悯,只听那个年轻的说:“你敢走到门口去吗?”我心想,在屋子里走走都不自由吗?难道这里比严管队还要严酷吗?没想到我刚向门口走了一步,就被四只手拽回来拳打脚踢。我的身体在重击下失衡,倒地后又被两人狠命抓起,我懵了,质问其为何打人?“这都是你自找的!”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今后我们让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要不然……”两人凶相毕露。话未说完,杜影又来了。我给其讲了刚才发生的事。杜问:“你俩打某某了?”“我们没打她。”俩人当我面撒谎,杜转过脸来对我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要讲真话吗?人家没有打你,你可不要胡说。”“苍天有眼”,我自言自语,随即又正视杜影:“人做了什么事,都要自己去承担责任的,作为一名警官,你要对你的言行负责任。”“那你能找到证人吗?我也不能听你的一面之词吧?”我明白了,这两个左右不离我的女子,就是恶警利用来直接残害大法弟子的“包夹”。
如果说刚才杜影在明目张胆的支持“包夹”行邪作恶,还不如说在陕西女子监狱这个人间地狱里有一支受邪灵恶党操纵的、训练有素的、失去人性的专职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渣、败类。为了达到强制转化我的目的,在我拒绝看那些污蔑大法的书籍和影像过程中,她们除了毒打(拳击头顶、太阳穴、眼睛、脚踢膝盖、腿肚,脚踩踏脚踝。)进而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坐,不让与任何人说话,两个包夹增加到四个,每天二十四个小时看着我,不让我闭眼睛,稍一合眼,包夹就用鞋砸……
不到一个星期,我就被她们折磨的不能站立。包夹还用脚踢我扶着床架的手。我意识到我已经被致骨折,我要求做检查,要求上厕所。包夹骂我装洋蒜,杜影对我恶毒地说:“某某某,我知道你是借口想逃离这魔鬼式的管理方式。想上厕所吗?你可以自行解决,但不能出这间屋子。”包夹厉声叫骂:“某某,如果你敢解在脸盆里,我让你死得很惨!你信不信?”随即把脸盆塞到床后面,我根本无力拿到的地方。我被逼无奈,只能用绝食来抗议这不齿于人类的流氓恶行。但人的生理极限使我终于控制不住,我决定自己去上厕所。我这本来极为正常的行为,却象捅了马蜂窝。四五个人追出房门,将我拽回房间,赶走其他服刑人员,紧闭房门对我又踢又踩,又叫又骂。
在暴虐的毒打中,我昏死过去,再也无力站起,失禁了。就是这样,另外监室的骂声不绝,骂我破坏大家的环境,逼我答应看书、学习才能洗澡,为了大家有清洁的环境,修炼人应该为他人着想。我被逼违心的写下了令我痛悔终身的六个字:“今后看书、学习”,心中的痛苦是任何人类的语言都无法形容的。
我吃不下饭,也依旧不看那些肮脏的东西。包夹骂我出尔反尔,什么恶毒的,侮辱人格和尊严的脏话都骂上了。一包夹还逼我脱下一位好心人给我的棉衣棉裤,逼我站在冰雪铺地的窗户前(窗户对我开一二指宽的縫)人们常说:不怕一遍风,就怕一线风。在那任风霜欺凌的日子里,我依然不吃饭,更不看那邪书。包夹看我不为任何所动的表情,小声嘟囔:“看你还能坚持多久!”“哎!你这是何苦呢!那些你说的邪恶的东西又不是你写的,你看一下就能咋的?再说,你说的那些好东西人家又不让你传播,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
一天下午,包夹端来一大缸子稀饭要我立即喝下去。我再一次对她俩讲真相:“你俩一定要清醒,你们所做的都是违法的,一旦这一页历史翻过去,上天要清算邪恶之首江泽民等……”“不许说话,人家要整死你,我们有什么办法?你不转化,我们就减不了刑。是你在害我们,我们就是要让你吃饭,还不让你上厕所。你去告队长去。”我让她们去请杜影,一包夹说:“杜队长开会去了,要一个月才回来。你等她回来后再上厕所吧!今天先吃饭……”说着,一下子来了好几个人,七手八脚的将我按倒在地,我紧闭着嘴,一人拿一饭勺,撬我的牙,我不由地张开嘴,另一个人趁机将一只手指伸进我的嘴里,指头一下插进我的气管,我奋力憋住,因为我一合上嘴,她的那只手指就可能被我的牙咬断。而食指又是人体上最重要的一个指头,会影响她整个后半生。我拼命憋住气,就在这时,包夹终于松开手,我长出了一口气。可当她们把我拉起来后,我却无法站立,感觉左脚不象自己的脚。
我睁开视力模糊的眼睛,只见眼前人影晃动,几个人慌乱的抱我坐在床上,不再大呼小叫。我估计骨折了。过了一小会,我听见卫生员在说话。我叫住她,对她说:“你看看我是不是骨折了,请你告诉大夫来看看。大夫很快来了,查看了我的腿,只说了两个字:“就是。”就走。走时,叮嘱用凉毛巾冷敷,随后,杜影和魏尘也来看过一次。说的是第二天送我去医院,但是,一直再无音讯。问包夹,回答是:监狱大门坏了。再一问,回答是外出治疗手续麻烦。要审批。
就这样,直到第四天,我大声呼救。在一位善良的警官帮助下,我才脱离狼窝。在将我背出去的途中,我痛得忍泪直呻吟,背我的女子小声告诉我:“你千万不要出声,不然人家就不送你到外面去了,坚持住,出去就是胜利!”我心里默默地感谢那位善良的警官,感谢那位背我离开这个魔窟的好心女子。坐在汽车上,魏尘威胁我,让我见了大夫不许胡说。
在医院检查时,魏尘千方百计阻拦我说出骨折的真实情况。但当老伴看到我遍体鳞伤,特别是看到我骨折的左腿,看到我整个右大腿伤痕青紫。淤血的臀部更是惨不忍睹,胸部六根肋骨断裂时,也不由伤心落泪。竟然,拍着桌子骂娘:“××的!老子当年当兵打仗,对俘虏都没有动过一根手指头,而今天的和平时期,在自己的国土上却把自己的同胞打成这样。她究竟犯了什么罪?以致要下这样的毒手!”魏尘不知何时溜了,再不见踪影。我吃惊的看着老伴(在我的记忆中,在家里他从来没有骂过人),他瞬然间高大无比。在迫害之初,由于老伴观看假新闻而中毒邪悟,不但自己不敢修炼,还阻止我修炼,我被绑架后他一直站在邪恶一面,充当着邪恶转化我的工具,在血腥与残暴面前,老伴终于醒来了。他给我的所有亲人都不停的打电话。结果,儿子来电话说:已告知他的在电视台工作的同学,即日来录像曝光。众姊妹也决定不远千里立即动身来看我。
邪恶非常害怕它的恶行被曝光。当教育科长姬桂芬拿出一张黑乎乎的所谓监狱的文件。内容是:因预防甲流,狱中所有在外治病的人都收回。我心里明白邪恶是见不得光的,所谓预防什么甲流,只不过是为了逃避罪恶被追查找的借口而已。所以,我坚决要求保外就医,医院也明确表示给予证明。但由于老伴不修炼,邪恶又一次迷惑了他。当姬流着眼泪让他劝我时,老伴又糊涂了,对我说,他老了伺候不了我了。正好这时监狱的高大夫来看我,让我相信她,卫生所会用最好的医疗条件,会用最好的人陪护我。在姬的眼泪,老伴的哀求,高大夫的劝慰下,我又一次被送进了人间地狱。后来听说,我的众位兄弟、姊妹赶到医院,不见我,又匆忙赶到监狱要求见我,遭到狱方门卫刁难,姊妹们据理质问,恶警理屈词穷,恶语相加。结果,监狱竟然下令,两个月不准接见。
二零一零年九月底,魏尘调严管队。包夹透露:“阿姨,听说魏尘这次是专为您而来,真是冤家路窄啊!听说严管队将变成第二个九队……”魏尘见到我的第一面就说:“听说你最不愿看见的人就是我,怎么样?令你很失望吧!”过了几天,魏又来找我:“听说你能歌善舞,中秋节到了,你给出个节目吧。可不要唱你们……”我再也忍不住了,义正词严的质问魏尘:“真、善、忍到底是正的,还是邪的?告诉你法轮大法是正法正道,请你不要再诬蔑大法,你这样做对你不好!……”魏一下愣住了,半天缓不过劲来。我用事实讲真相,魏却大肆宣扬:你们法轮功在国外打的横幅上写的是“天灭中共!”……我告诉她说的不完整,下面一句是“退党、团、队保命。”魏尘真的是中毒很深,她以为大家都和她一样理智不清,不知道中共是个什么东西,而认贼作父呢。就在她和我说话的这段时间里,个个都停下手中的活,围了个半圆形,许多人用眼睛和我说话,有人还竖起大拇指。魏一听我不断的讲大法真相,只好有气无力说:“好好好,我知道你嘴会说,我说不过你,我今天还有事 ……”“有理不在嘴会说、不会说,因为你理屈词穷!”我严肃的对魏说。
中秋节那一天的所谓“感恩会”上,魏尘当着所有狱警和服刑人员说:“别看我和某某某争论几句,我保证不会给某某某小鞋穿。你放心……”魏嘴上这样说,伪善的表现得好像很关心我,但暗中却对包夹说,你不是她的丫鬟,你是包夹,不要忘了你是干什么的,不能受她的指使,并且还从九队又调来一个包夹,美其名曰“倍护”。实际上是因为在医务所的那段时光里,我给包夹详细的讲了大法真相,不但包夹和我一同唱大法歌,就连医务所所有的服刑人员都常来我住的病房学大法歌。魏尘自然清楚这一点。更重要的是,严管队的警官们在大法弟子们的慈悲善念中几乎都被善化,魏无法明目张胆的迫害我,便以冬天冷,还是送你去卫生所,便于你恢复为由,又一次故伎重演,把卫生所变成了第二个邪恶的九队。
魏唆使包夹李进燕天天变换招术,羞辱欺侮我,天天含沙射影的见人就骂,说什么我不能走路是装的,天天逼我出去晒太阳,说是给我补钙。看见来人了就假装扶我。刚开始被她的假动作欺骗,差点摔倒。以后我只有手扶着墙慢慢挪动。在一次她拉我快走时,我无力适应其速度被拖倒后站不起来,李不但不扶我起来,还又哭又闹反诬我欺侮她。因为,魏在得知我左小腿三根骨头全部断裂,胸部六根肋骨骨折的事实后,为了掩盖其罪行,逢人就说,我是严重骨质疏松,属于“玻璃体”。并且,不止一次的对李进燕说:“小心伺候,不要让任何人碰她。”李进燕自然心领神会,所以大发淫威时,也自然有恃无恐。由于我生活不能自理,李又经常挑拨同室病犯和我的关系。同室人也自然敢怒不敢言,怕得罪包夹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有趁李不在时,就赶快给我倒水喝,扶我上厕所,给我兑洗脚水(医生嘱咐李每天给我用热水泡脚,但李给我倒的不是冷水就是滚烫的水),帮我洗衣服。李发现有那么多的人帮我,也深知众怒难犯,就指定只有一个人可以搀扶我,帮我打饭。在大家奇怪李为何有此善心时,有人悄悄告诉我:“李进燕指派的那个人是乙型肝炎,正在传染期。”
冬去春来,邪恶的招数也使尽了,但魏尘并没有死心。因为在卫生所的这一段日子里,我曾经告诉李进燕:如果真想让我尽快恢复如初,唯一的仙丹妙药就是炼法轮功。李答应给我半个月时间。但在此期间,每逢我炼功时,李进燕就借故干扰,不是突然开灯说要找东西,就是故意大声说话,吵得我根本无法入静。好不容易熬到第六天,我正打坐时,李突然冲到我床前,一下就掀掉我的被子,把它扔掉后,抡起巴掌就要打我。被我挡住后,索性大喊大叫,又哭又闹,骂我在给她挖坑等等。第二天,魏尘赶来,又骂我,语言恶毒。
二零一一年四月份,魏尘又来卫生所,说要接我回严管队,说什么严管队环境好,希望我好好锻炼,加强补钙,早日恢复健康,与家人团聚,实际上还是想要达到其罪恶的“转化”目的。可她没想到的是,我刚走出卫生所的大门没几步,就碰见严管队的服刑执勤人员来接我,待刚一进门,一警官便笑容满面的说:“我们的神回来了!”
尽管魏尘还在继续利用李进燕折磨我,天天逼我走路,天天晒太阳。但是许多善良的警官,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们就在自己当班时设法保护我。不少警官对我说:“你已经走了几个小时了,坐下休息不要走了。”或者说:“你看你脚肿的鞋都穿不上了,再走下去真的很危险。”还有的警官说:“看你这情况,恐怕是骨膜炎,你不敢再走了。”魏在这种情况下,也只好说:“锻炼还得坚持,但是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魏虽然这样说了,然而李却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只不过是不敢明目张胆罢了,几次在无人时,狠毒的对我说:“我恨不得一脚踩死你,没见过你这么顽固的,这样摧残你,你都不跟我计较。你不转化,我减不了刑……”“哎!余老太,你说我要怎样做,你才肯写‘三书’?”“可怜的孩子,我也真不知怎样才能使你明白,真相已给你讲过无数次,想当初在卫生所,你跟我同吃、同住、同唱‘法轮大法好’时,你多么善良,人人都爱你,如今你变成这样,真叫人心痛啊!那个活泼可爱的李进燕哪里去了。”“你少和我说这些糊弄我。我只想早点回家,这鬼地方我是一秒钟都呆不下去了,你说,你说,怎样你才能写‘三书’?”我悲哀平静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去拿一把枪来,对着我的脑袋!”李哭了……
三、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二零一一年中秋节前,魏尘调离严管队,新任队长接任后,一位善良的警官找我谈话,要我每周写一篇文章:“我知道你不愿意写‘三书’那你就写你愿意写的吧!”我非常感激这位善良警官的帮助,由此,我由浅入深,借与父亲写信,与亲友叙谈友情;或借杂志中的文章弘扬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的真实历史。写大法弟子为何要劝“三退”,还介绍了贵州平塘县掌布乡的“亡共石”,佛经中关于优昙婆罗花的记载,和此花现在世界各地竞相开放的报道,与所蕴含的天机。尽管包夹百般刁难,但在师父的加持下,这一篇篇弘扬大法救度众生的真相信与文章,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展示给世人。尤其是严管队很多警官看到后都非常高兴,并且不约而同的说:“写的好!”
一天早晨包夹借口要收拾屋子,就赶我到屋外冻着。这时,一警官上楼来看见我后惊奇的说:“原来是你呀!我一上楼就看见这里坐着弥勒佛。真的……”一转身看见包夹在旁边,又马上对我说:“你吃胖了,胖的都象弥勒佛了。很好,很好,就是要多吃点饭。”不少善良的警官见到我后,首先问我心情好不好,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给她说。有警官见到我就问长问短。如果,包夹不在,就小声对我说:“终于熬到头了。一定要保重啊!”有的警官见狱中改善生活时,或吃米饭时,就嘱咐给我多打一些。
从二零一二年过完年后,那些和我朝夕相处的姑娘们(严管队的执勤服刑人员)就开始给我倒计时,计算我回家的日子。这些姑娘们百分之九十八都接受了真相并做了“三退”,每天都有人告诉我,今天是某某号,离你回家的日子还有某某天。不少警官也对我说:“回去后可不要把我们忘了啊!”每当看到众生这些正面的表现,我都会非常欣慰,为众生明白了真相拥有了美好的未来而高兴,一遍一遍的默默地为她们送上大法弟子最真诚的祝福。
当然,迫害还在继续。魏尘虽然已调离,但仍然隔三差五的来严管队教唆包夹,教包夹不要忘了自己的任务,更威胁她们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接任李进燕的包夹,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招数,与李进燕如出一辙。然而拒不接受大法真相的包夹,自李进燕走后毕竟势孤力单,收敛许多。就连教育科的科长在问我怎么还不转化时,语气也温和多了。记得当时在卫生所时,这位科长也曾问我为什么不转化?我当时反问她;“你是让我说假话害人吗?”她当时还很不高兴呢。这些被中共恶魔洗过脑的可怜的生命,已经不知道,她们脱口而出的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自然也就无法理解大法弟子们,对宇宙真理的坚持中,所表现出的忠贞与慈悲。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包夹拿来了三张纸,题目是:感想、认识、今后计划。我毫不犹豫的在第一张纸上写下了大法弟子写的诗:“做人诚为先,能忍天地宽。心中常怀善,风骨自非凡。”第二张拿起来看命题是:今后计划。我便提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话,那就是告诉儿女今后做什么事,都要首先为他人着想,尽量做到真诚宽容待人。希望孙儿孙女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孝敬父母,报效祖国。第三张下笔时干扰很大,包夹多次抢走我的笔和纸。执勤人员也劝我,千万不要牵扯你法轮功,不然就有可能不让你回家了。但是,我的念已定:就是失去生命也要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当这一念出来后,我顺手就找到了一支笔,迅速铺好纸,拿起笔,严肃郑重的写出了一个大法修炼者最真诚的心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是万古以来这个宇宙最正最正的正法!”由于我每次写到最后一句时,就被包夹抢去,所以我就不停的写了好几张,直到一位执勤人员对我说:好了好了,队长说她们都有了。不要再写了。我才停笔。
第二天中午,老伴和我厂公安科的人来接我,在师尊的呵护下,我顺利回到家中。从陕西女监这个人间地狱回来后,被致残的左腿和左脚一直不能恢复正常,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如今走平路还勉强,而上下楼则十分困难。
中共这个西来幽灵,欺骗中国人时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真正的事实是:这个邪党经过几十年的各种杀人、诛心运动,已经把其邪恶的九大基因:“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渗透到一部分人的细胞深层去了,把部分理智不清的人变成了没有丝毫良知善念的奸邪小人和失去人性的流氓、恶魔。一位深谙中共邪恶的有识之士说:只有共产党想不到的邪恶,没有共产党做不到的邪恶。邪党在几十年来的腥风血雨中,制造了数不清的冤案,破坏了无数个原本温馨和谐的家庭,却反而给每个被其绑架至冤狱的大法修炼者都扣上一顶:自私、冷酷、不念亲情的帽子。正如《九评》中写的那样:“搞动乱的中共,反以动乱来要挟人民,流氓从来就是这样做的。”
古人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法轮功修炼者十多年来冒着坐牢、酷刑、被致残、致疯、被虐杀、被活摘取器官的残酷现实,忍辱负重,用自己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精心制作精美的真相福音,希望这福音传遍神州大地的千家万户,希望我们的中国同胞人人都有明白善恶、选择未来的机会,能在不久的大劫难中幸存下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同胞啊!请您相信:真理需要坚持,谎言才需要掩盖。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一、被非法劳教和判刑双重迫害的案例,六人(昆钢三人)
1、赵飞琼,女,30多岁,个体户。劳教二年。两次判刑共八年,共计遭冤狱十年。
(1)劳教二年。2001年在昆钢发真相资料时被昆钢公安便衣警察跟踪绑架,随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2)2004年判刑四年。2004年8月10日,在石林风景区发真相光碟时被石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在审讯时遭国保大队长打耳光,后被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遭到六只高压电棒电击酷刑折磨和衣服全部脱光等迫害。
2008年8月9日从监狱回来不久,法院强行判决离婚。家庭被强行拆散。
(3)2009年判刑四年。2009年5月16日刚从监狱出来九个月的赵飞琼在昆明发真相资料时又再次被绑架,被昆明中级法院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集训监区,2010年冬天,赵飞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再次被关进禁闭室。长期遭受非人的折磨,长期不得洗澡、洗脸,头发结成了饼饼,面黄肌瘦,精神憔悴。
参与迫害和在场的警察有曾觉、丁莹、谢玲、马丽霞、杨欢、郑频、孙宁爽、周颖、杨永芬等。
2、毛丹心,被劳教三年,两次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毛丹心,男,四十多岁,原昆明钢铁公司华云公司电修厂分管生产的副厂长。
(1)劳教三年,2000年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2000年8月为了抗议劳教所侵犯法轮功学员合法权利而绝食,遭到劳教所恶警的粗暴对待,恶警不准亲人探视。父亲得知儿子在劳教所的情况后,在悲愤中于2000年10月17日突然患“脑溢血”去世。
(2)判刑1年半,2005年7月2日毛丹心在假期时去西藏旅游。七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被当地的恶警采用暴力绑架,被非法抄家,2006年2月10日上午九时,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偷偷摸摸的开庭审判,2005年9月份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朱立)对毛丹心等十位法轮功学员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提起公诉,2006年2月13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宣判随后判刑一年零六个月,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3)流离失所,期间母亲思儿忧郁成疾去世。
2008年3月23日毛丹心在安宁讲真相时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蹲坑、跟踪,毛丹心走脱后流离失所在外。在互联网上遭全国通缉,母亲忧郁成疾,2009年10月不幸去世。家中妻儿困苦无助。
据悉,2007年,为抓捕流离失所的毛丹心,昆钢不惜花费巨资几十万,糟蹋纳税人的钱。
(4)判刑四年,2011年11月11日毛丹心被中共公安恶人绑架。昆明滇池路中级法院于2012年3月27日再度非法开庭。毛丹心被关在安宁市看守所。后被判刑四年。
3、冯宝定,被劳教二年,判刑四年、被开除公职。
冯宝定,男,47岁,原云南华云实业公司创辉分公司职工。
2000年3月因在户外炼功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关押,随后被批劳教2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冯宝定劳教期满回家后,于2003年11月6日晚在家中时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恶警殴打、抄家,后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
4、王云,非法劳教一年,判刑五年、被开除工职。
王云,男,40岁(1975年3月2日出生),原昆钢警察后为昆明交警支队警察。
(1)上访被劳教一年,2000年4月4日王云和警察同事吴成志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邪党旗杆下,王云、吴成志两人当时身着警服,一边站一个将写有“真善忍”三个大字的横幅展开,其余七个法轮功学员就在横幅后双手合十。顿时,天安门广场周围的警察就向他们飞奔过来,发了疯般的抢走真善忍的横幅,还对王云、吴成志大打出手,把他俩的帽子、警服上的徽章抢了,将王云、吴成志单独抓捕,将另外七个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附近的一个执勤点。后来他们都被劫持回昆明。
王云被劫持回昆明后被非法劳教1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第二劳教所,至2001年9月释放回家。
(2)判刑5年,2006年2月12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欺骗王云回单位加班。等他一进家门,隐藏的公安非法闯入家中,将整个家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所有的私人存折,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将王云绑架到景洪,关押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判刑5年,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之后被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开除公职。王云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期间,由于他收集监狱强迫犯人做奴活的情况被犯人诬告,警察指使五名犯人将王云扭倒在地强行搜身,随后五名狱警围着王云脚踢拳打十多分钟,鼻子、嘴、脸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处软组织被打伤,瘀血、肿胀,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2011年2月,冤狱满后被释放回家。
5、向华强,劳教一年,判缓刑3年。
向华强 女,70多岁,中国钢铁公司昆明分公司退休职工。
(1)劳教一年
1999年12月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2)判缓刑三年
2004年12月24日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2005年6月15日,云南省中级法院派出两法官到安宁市法院开庭审理向华强,随后被判缓刑三年。
6、郭宏云,一次劳教,一次判刑四年。
郭宏云,男,44岁(1971年出生),安宁市磷肥工业有限公司职工 。
(1)2004年劳教,刑期不详
2004年6月30日下午6时左右走亲戚回家,被多名便衣警察绑架,随后到家里抄家。
2004年9月份,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省第二劳教所。先后受到不让睡觉,同时被多人殴打,只穿内衣裤就被从床上拖起来强迫劳动,不让亲属见面等非法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一队。
(2)2008年判刑四年
2008年3月24日在安宁八街发真相资料被安宁市公安局绑架。
2008年3月24日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非法对郭宏云拘留,把他非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当日3月24日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叶林、杨忠钱非法搜家,2008年4月28日安宁市检察院非法对郭宏云逮捕,由安宁市公安局董×忠、叶林执行逮捕。
2008年11月2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郭宏云判刑四年,自2008年3月24日至2012年3月23日,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二监区迫害。
(待续)
下面是发生在湖北省和湖南省的几个恶报事件。
湖北省洪湖市原政法委书记刘书祥死亡
湖北省洪湖市原政法委书记刘书祥,在其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并直接组织、领导、参与对本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
特别是二零零一年,刘书祥曾对去北京上访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進行长达六个月的非法关押,后来因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怕出现生命危险,才同意放人,但其中还是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给法轮功学员家属及亲人们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刘书祥的恶行给他带来恶报,还殃及到他的子女。在几年前,他的女儿得了一种怪病,理智不清,跳河死在外地。刘书祥本人也在二零一四年因中风,半身不遂,不到半年,死亡。
湖北省洪湖市“610”办公室副主任李大桃遭恶报
洪湖市“610”办公室副主任李大桃,女,是洪湖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多年来充当帮凶,毁谤大法,污蔑师父,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李大桃遭恶报出车祸,至今已残废,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天理的报应真实不虚,希望李大桃及洪湖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及时醒悟吧,天惩的序幕已拉开,不要再助纣为虐了,善待大法弟子,立功赎罪,或许还能拥有未来。
湖南省洞口县高沙镇政法委书记严力强遭恶报死亡
湖南省洞口县高沙镇政法委书记严力强,六十多岁,参与迫害法轮功,已遭恶报得癌症,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死亡。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二零零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农村女子。
二零零九年,女儿上高三,需要陪读,我和丈夫到学校附近租了房子陪读。搬过来一个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真是没想到,我都四十二岁了,女儿又要考大学;而且这是第二胎,按照中共政策的说法是“超生”……但是修炼人是不能杀生的,也不能堕胎,这孩子是来接缘的。于是把这话跟丈夫说,他也舍不得孩子,说:那咱就留下吧!
恶讯
转眼五个多月了,当地社区通知到县医院开出生证,否则生产时医院不留。于是丈夫陪我到县医院做产前各种检查。当做完B超,医生严肃的说:这胎儿有问题,赶快到抚顺最权威的妇幼保健站去检查。丈夫带我立刻去了,查了两遍,结果出来了:胎儿肾脏积水,肛门闭锁。当时我和丈夫就傻了,怎么会是这样,是不是误诊?于是又跑了几家大医院和两家私人诊所,结果都一样。
最后,到沈阳医大看专家门诊。医生说:这孩子毛病太多,还是别要了,医院也无能为力,因为是胎带来的。我问专家,我要生下这孩子,会怎样?专家说:“第一,你得给他换肾;第二,孩子没肛门,得给他做人造肛门;第三,即使这些都做完了,他还智障,也许中间就夭折了。这样的孩子你要有意义吗?你实在不相信,再去做个羊水穿刺,查查染色体,看看智障机率有多少。”于是他开了一个做羊水穿刺的检查单给我。这时,我和丈夫如五雷轰顶,都懵了,不知该怎么办。
我们傻傻的坐在医院的候诊室里,一句话也没有,心里乱极了,不知啥滋味。这时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事,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大法弟子领着她智障的儿子到机场迎接师父,出门前在儿子脑门上点了个红点。师父走下飞机,孩子送上鲜花,看着师父,孩子傻傻的笑,师父慈爱的抚摸着孩子的头,那一瞬间,孩子的脑门上的红点变白了,别的学员也看见了,还给拍了照片。从那以后,小孩的智障好了,变成了一个聪明的孩子。想到这,我的心一下子亮了,知道该咋做了:我要留下这孩子,师父一定能管。于是我站起身拉着丈夫说:走,回家。
回家以后,丈夫开出租,我学法、炼功、讲真相,发资料,给大孩子做饭,啥也没耽误。转眼到了预产期。这期间怕胎儿憋着,就老到附近的两家私人门诊做B超。那家面善的医生就说:“这孩子毛病这么重,怎么还敢留?不知你咋想的?我都替你愁。大姨都三十年的经验了,不会验错的,你实在要留,等生了给我报个喜吧。”我说:“我念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生出来一定没事的。”大姨说:“傻丫头,但愿吧。”
最后我又去那家面恶的医生门诊检查,那医生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大吼:“你傻呀,什么孩子都敢留,早没发现吗,全都是病变,你家有一百万也治不了,趁现在没生出来,赶快到医大做掉算啦。”丈夫生气地说:“咱以后不查了,回家!”
福儿
一个星期后,我在市院剖腹生下了儿子,八斤一两,哇哇大叫,一看就知道健康聪明。二十四小时后胎便正常,好不喜人。人逢喜事精神爽,丈夫和婆婆一下都年轻了十岁。同修王姐和李姐到医院来帮忙,她们说:大法太超常了,真是天赐洪福啊。就给我儿子起个小名叫福儿。
儿子满月了,我带着手机拍的照片给面善的医生报喜。医生大姨看着我儿子的照片,不相信地问:真的一点毛病没有?我说:“真的没有,我一没用药,二没扎针,就每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儿子就好了。大姨,你是我儿子的见证人,请你也记住这九字吉言。”医生大姨原地直转圈:“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一年后,我带着儿子周岁照片再去医生那,给她讲真相,这次大姨接受了,平和地笑了,做了三退。
为了不耽误女儿学习,儿子满月第二天夜里,丈夫开车把我和儿子、婆婆送回农村老家,丈夫在那陪女儿考学。
我家住林场家属楼。从那天夜里回来就没下过楼。一连三个月。直到有一天,场长把丈夫叫去问话:有人说你家老晾尿片,有小孩了,谁的孩子?丈夫直说:我的孩子。场长大怒:我场历来就没有超生的,你闯祸了,上面追究下来,你让我这场长咋当?后来,乡里,林业局决定罚我家十万元,否则开除公职。
当时我生孩子住院就花了五千多元,还得喂奶粉,老大又面临考大学,开学学费就一万多,哪有那么多钱呀。丈夫说:没钱,大不了工作不要了,打工也能把孩子养大。
最后,还是师父帮我们度过难关,化来十万元。我家承包十年塔林,头五年已兑出五万元,后五年还早去了呢。可巧有个有钱人看中了后五年,要用十万元兑下来。我们知道都是师父苦心安排。拿这十万元交了罚款,丈夫的工作保住了,儿子的户口也上了。儿子又多了一个小名:小十万。我家阴云散去,皆大欢喜。
师父给福儿净化身体
儿子快四个月时,白白胖胖,人见人爱。忽然有一天发烧,也不排尿了,小肚胀的溜鼓,这可吓着我了。硬挺了两天,没好转,急得我直哭。当天晚上,孩子姑爷开车带着我们到市院。一检查,说孩子内脏都烧大了,赶紧住院治疗。接着给孩子扎试敏针,连扎三种,所有药物都过敏,儿子不能用药,医院不留。
回到家,我心里有底了,知道师父在保护孩子,不让用药,是药三分毒嘛。我求师父:明天是我女儿的开学宴和儿子的百日,可谓双喜临门。那么多亲戚朋友都来看孩子,快让孩子好吧!晚上,我给儿子洗个热水澡,烧也退了,尿也排出来了。
第二天,儿子小脸粉扑扑的给大伙看。我的几个朋友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专门要看孩子。她们说:你胆子也太大了,换一百个妈都做掉了。我笑着说:那今天看我留下这孩子是不是留对了。于是我给她们讲大法的神奇。当然,她们做了三退。
九月份,丈夫送女儿上大学去了,我在家带儿子。这天,发现儿子的尿里都是渣子,象暖壶底子,排尿时头一股出来的是粘稠的脓,呈黄绿色,有腥臭味。这是怎么回事?不知道,也没怕。排了三个月,尿清亮了,也不臭了。紧接着,小卵肿的老大,丈夫有点着急,说要不去看看。我坚定地说:“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有啥好怕的,没事,这孩子有师父管。”丈夫见我不怕,也不说啥了。四个月过去了,小卵不肿了。接着,大腿根周围起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湿疹,儿子小手总去挠,把皮都挠出血了。这样又过了三个月,好了。
每当我站在师父法像前,双手合十,脑子里就会打入师父的话:“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1]。这样,我才能在儿子净化身体的一年里,不急不躁,稳稳的走过来。
我儿子身体里的毒素被师父一点一点的排出来了,变成一个非常健康的孩子。我讲真相基本都讲儿子的事,大家都爱听,都说是现代神话故事。我集上讲,各个村讲,而且每讲必三退,这几年劝退了好多人了。
现在儿子五岁了,上幼儿园了,有个头疼脑热的自己就念“法轮大法好”。他还说:别的小朋友有病打针好疼,吃药好苦,我念“法轮大法好”就好了。我说:“儿子,都是师父救了你,大法救了你,不然哪有你呀!”孩子双手合十说:谢谢师父救度。
注:
[1]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6/15126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现在我将多年来在景点讲真相的体会向师父和各位同修做个汇报。
我于二零零六年来到海外,第一次到泰国的景点讲真相,内心深处格外的珍惜。因为在这个自由的环境里,能让中国大陆的人看到大法的真相,真的那时感觉很幸运和幸福。
那时候我跟姐姐经济很紧张,不能每天两个人同时去讲真相,否则生活就难以维持。每次我去讲真相,就更能感受到师父的加持,在那个酷热的天气里总是被一种强大的能量包着,没有感受到泰国的酷热天气。
有一段时间物价上涨,我们搬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为了节省开支,我就跟姐姐说:我在网上讲真相,你去景点吧。一天晚上我清晰的做了个梦,梦见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对我说:她要是不出国,永远都不会知道法轮功真相。
如果不是梦到这位同学,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想起她。我知道这是师父告诉我,出国的这些中国游客都是来听真相的。于是,我就又开始去景点了。后来有一段时间,有免费的公交车,那段时间我就可以天天去景点讲真相了,我知道这都是师父给我们开创的环境。
我来到了芬兰后,也同样去景点讲真相,之后又参与了媒体讲真相,因为忙,夏天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去景点讲真相,直到去年五月份,我的电脑和网络不断出现问题,媒体讲真相進行不下去了。我就向内找,到底哪出现了问题。我觉的应该每天去景点讲真相,那里有许多有缘人等着得知真相。
一、用真相广播给中国人讲真相
听一个西人同修讲,芬兰有个中国人必去的景点。我跟姐姐去这个景点考察了一下,觉得这是个好地方,因为是公园,我们还可以展示功法。从那天开始,我们俩每天来到这里炼功,发真相资料,劝三退,我们也摆上了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的英文横幅,一些外国游客看到后,主动在制止活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名。
后来有西人同修和几位中国同修也参与進来,西人同修不会说中文,他们就炼功,让中国游客看到外国人也在炼法轮功,很多游客主动拿真相报纸。我们炼功的人越多场越好,中国人、外国人都感到很震撼。
慢慢的,我们发现了这个景点的特点:早晨中国游客很集中,最少在一个小时内有四、五个团,多的时候有二十车,但停留的时间短,我们发报纸、劝三退来不及,于是我就播放真相喇叭。很多中国人被导游灌输拿报纸危险,或是说我们这些人都是被雇佣的等等。广播讲真相的效果非常好,游客们听完广播后,有的自己主动来拿报纸,还有的也不去照相了,站那一直听,也有胆子小的,就站在我身边假装照相,借机听真相。
二、在讲真相过程中实修自己
播放真相广播,让人们得知真相的效果好,但也实实在在的让我在这个过程中修自己。
在欧洲,人们习惯了安静。最开始播放真相广播的时候,对于听不懂中文的外国人来说难以接受。一时间矛盾都集中到我这里,冲突不断。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要求自己做好,每次冲突我都会问:自己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哪里需要改進?是不是声音真的大了?有时不明真相的人冲我吼,我也会感受到挫折,第二天就很不情愿的来到景点播放真相广播,可是往往总是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游客一直在听,还主动拿真相资料,也有的人主动跟我说话,问问题,我一一解答他们的疑问。我知道,这都是师父在鼓励我做好。
有一次我讲真相时被一个中国人骂,第二天就不是很有正念的在播放真相广播,这时一个大陆的同修来到我跟前,激动的跟我拥抱。那个阿姨说,“终于见到你们了!”然后她给了我一张大陆同修讲真相用的真相币,我一直珍藏着这张真相币,我觉得那是师父在我讲真相受挫时,安排大陆同修来到我身边,鼓励我继续做好救度众生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怕心,怕播真相广播别人不理解等等。
后来,我根据实际经验,总结了播放真相喇叭的方法:应该在哪个地方播放,怎样避开外国游客和导游,什么时候大声,什么时候小声,有风的时候怎么播放,等等。我和同修早晨到景点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测试声音。我根据中国人的症结不断的改進播放内容,我和同修配合制作真相广播,后来同修又建议明慧广播电台制作了景点讲真相的录音,我也将我们播的部份录音发给明慧网,提供给全球同修。一些同修又将很好的录音发到了欧洲真相平台,供我下载,我真的感受到大法弟子是个整体。
渐渐的周围的环境都变了,导游也知道我只给中国人播放,也没争议了。一些个别的周围居民,最开始对我们播放真相录音很反感的人,后来经一个同修跟他们讲真相,他们也都明白了。其中有一位爱尔兰老人一直对我们很不友好,后来同修跟他讲真相后,现在每天他散步时都要来跟我打个招呼。一位住在芬兰很多年的导游,他对大法并不排斥,但他不喜欢我播放喇叭。今年一个大雨天,早晨很早他就带团来到公园里。那天中国人很多,有二十几车,一个外国团都没有,我就可以将声音放的很大。这时这个导游听到声音,回头惊讶的看着我说,“我以为这大雨天,而且这么早,你不会来了呢。”走时他对我说,“你是风雨不误啊!”我也认真地跟他说,“我知道你风雨不误,我也得风雨不误。”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排斥我的真相广播了,有新的广播内容时他也会站那认真听。
三、学好法 修好自己 圆容整体
在播放真相录音的过程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自身的修炼状态真的是很关键。我的状态好,游客听的效果就好,反之则不好。所以我每天尽量保持一个好的修炼状态,早晨尽量把五套功法炼完。因为习惯了做媒体熬夜,晚睡晚起。后来改成早睡早起,最开始五点起来都有点难,到现在早晨四点十五分开始炼功。当然也有坚持不好的时候,这一点跟那些老年同修比,做的很差。早晨炼完功,感觉就很踏实地去讲真相,然后回来学法。
自一九九七年修炼以来,我最大的干扰是自身的思想业,它让我学法炼功总是思想溜号。我得每天想办法让自己学法入心。我就背法,背得很慢,但很受益。虽然背一小段,甚至一首《洪吟》,都能让我很快不胡思乱想。学法思想溜号,真的很苦,感觉很多执着心蜂拥而上,跟同修有矛盾时很难向内找。
今年前段时间在景点讲真相,我跟一个西人同修意见不同,她认为我跟中国人放喇叭是在强加于人,而且声音很大。在我播放真相、很多中国游客正在听真相的时候,这位同修让我站在一个地方不能动,而且调到很小声,只有我自己能听到,当时我就守不住心性了,觉得好不容易外部环境都已经正过来了,我们内部同修又来干扰,一时委屈抱怨就都上来了。事后,我给另一位协调人打电话,诉说心里的不平。
接下来的两天我想:你觉得我声音大,那我就去另一头,不让你看到我,也听不到我放。但心性问题并没得到解决,然后又有其他西人觉得不妥,甚至觉的我们不应该放真相喇叭。我就更来气,就更不向内找。不向内找那就没有路了,越想越觉得别人不好,身体都很累,打不起精神来。后来我想:不能这样呀,这是修炼呀。
星期五集体学法,我感觉自己坐在热屋子里要窒息了,没办法,离开房间,自己在户外学习《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师父说:“就是大法弟子有错误不愿意让人说,谁也不能说,一说就炸。对时不高兴别人提意见,错了也不高兴别人说,一说就不高兴。这个问题已经是相当的厉害了。”[1]
再继续学,师父说:“修炼就是向内找,对与不对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总是不接受指责与批评,总是向外指责,总是反驳别人的意见与批评,那是修炼吗?那是怎么修的?习惯上总是看别人的不足,从来不重视看自己,别人修好了你又怎么样?师父不是盼你在修好吗?你为什么不接受意见老去看着别人?却不向内修、找自己呢?一说到自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高兴?你们在座的有几个在突然间有人指着鼻子骂你时能够做到心情坦然的?有几个面对别人的批评与指责心不动而找自己原因的?”[1]
学到这里,我的心一下子就平复了,我还是那个老问题,表面很温和,其实最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还是那个求名的心在作怪。同时也觉得这段时间自己讲真相尽力了,也有了经验,外面的环境也变了,我的心里放松了,自我也膨胀了起来,再加上这段时间学法又是质量不好,自己的这些问题积攒到一起,才让邪恶因素钻了空子。找到这些自身存在的问题,我真的很惭愧。
我继续每天去景点讲真相。星期六,大家在讲真相时集体配合的场都不一样了,早晨我刚到就有一位大陆游客主动过来说想炼法轮功,问我有没有《转法轮》,还想要炼功的书或光碟。那天很多游客都在主动拿真相报纸。一位瑞典同修主动跟中国人讲真相,那个中国人英语不好,同修把我拉过来让我讲,我没说几句,那个人就同意三退了。
没过一个星期,同样的考验又来了。一位同修说我不应该拿着喇叭跟着游客走,应该把喇叭放到固定的地方。我这次相对平静,但还是说我一个人照顾不了这么多团,所以有时就得跟。我没说完就来了个旅游团,我去播放录音,一个人对我大骂,还说了很多对大法不敬的话。当时我也没因为被骂而觉得委屈,只是在想我到底哪没做好,让众生没得救。
那天回来,我跟一位同修交流,她说她当天的心态也不好,看到一个阿姨讲真相的方式她都不接受。我也说到自己对其他同修讲真相的方式有想法。想想那天大家都在互相排斥,那个场是拧劲的,怎么能救了人呢?!
我决定放弃一味强调自我的做法,跟同修商量把真相喇叭放到固定的地方,看看效果如何。同修每天上班前来到公园,和我一起,放一个半小时左右的真相喇叭,效果真的不错。有的人一直在我们跟前不走,有的人干脆就坐到放真相喇叭的椅子上听,还有一个人找到同修要三退。
一位同修,在得知外国导游不理解我们放真相喇叭的情况后,主动写了中文短稿,说明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告诉中国游客法轮功真相,她还找到不同国家的同修,把这个简短的说明翻译成了七国语言,打印成展板,放到真相点。结果这个展板发挥了很大作用,有的外国游客专门对着这个展板照相。
这又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放下自我、圆容整体的美妙。我理解,一个人证实法时,师父要我们是顶天独尊的神;整体讲真相时,师父要我们形成一个金刚不破的整体,协调一致才能法力更大。
这两次亲身经历,让我认识到了师父早已在法中讲到了我们会出现的问题,法中什么都有,必须多学法学好法,才能向内找到自己的问题从而修好自己,在救度众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还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在救度众生的过程中不断归正自己。谢谢师父给予我救度众生的机会,我会更加珍惜!
以上修炼体会,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各位同修!
(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发言稿)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8/15097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我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得法的大法小弟子,今天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得法的经历以及得法后发生的几件事情。
一、我得法的经历
刚刚来到加拿大的时候,我对一些未解之谜和神奇的现象非常感兴趣,而且那时候父亲给我拿了一些同修写的文章,里面多次提到了师父和《转法轮》,所以我非常想看师父写的书。那时候父亲对我说让我先把同修写的文章看完,再给我看《转法轮》。
在之后不久,我和同学一起去当地的童子军训练营参加活动,在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刚刚要上车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些特殊的纸,问带我去活动的同学家长,才知道是加币,我捡起来之后就立刻把它交给了那里童子军的负责人,请他把钱交给失主。回到家之后,爸爸听我同学家长说完这件事之后非常高兴,说要给我奖励,问我想要什么,我说,就把《转法轮》提前给我看吧,就这样我得法了。
二、信师信法化解危险
在我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一天下午快下课时,一个同学和我闹着玩儿,一起互相拿着铅笔打闹,他一不小心把手里的铅笔扎到了我的眼睛里,我当时先是吓了一跳,但随后就想到了师父说的:“咱们就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1]想到之后好象不太疼了,然后我到厕所一看,什么事都没有,眼睛也好好的,而且连红都没有红,我就知道是师父保护我了。后来我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要不是当时想起师父在《转法轮》里的话,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三、推广神韵 不怕辛苦
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寒假的时候,父亲带我去西雅图发神韵宣传材料,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推广神韵。到了那里,每天早上先炼四十五分钟的动功,然后就出去发材料了。开车的路上,我们大家一起背师父的《论语》,到了指定区域就背上三摞、拿上一摞分头去发。西雅图是个山城,发的时候经常要登梯爬坡,每天八、九个小时,就带些饼干和水,偶尔还滑个跟头,爬起来接着挂。坚持十天下来,虽然很累,但既做了证实法的项目,也增长了见识。在西雅图的同修叔叔说我“认路能力很强”;另一个同修伯伯也说我“很能干也能吃”;还有一个看到我爬上很高台阶给他家门上挂神韵材料的白人老爷爷对我说“你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四、加入小弟子讲真相平台
我是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加入小弟子讲真相平台的。我们那里只有二、三个同修,而且只有我一个小弟子。因为父亲上班回来的比较晚,为了给我创造一个好的修炼环境,爸爸帮我加入了全球电话组大法小弟子讲真相平台。刚刚加入的时候我读法读的比较快,错的也很多,后来父亲提醒我说“读法的时候认真一点,别读的太快。”听了之后,我读书的速度也就减慢下来了,错的几乎也没有了。
在平台上学了一段时间后,听了不少小同修打电话的稿子,自己也用同修发来的稿子练习着念,然后就试着开始打电话了。刚刚开始打的时候我还有些紧张,但后来慢慢打得多了也就好了,有的时候也可以根据打电话时遇到的问题更改稿子,以便更好的劝三退,救度众生。虽然有时好几天都没有人退,但只要让他们每次多听一点,他们得救的希望就大一些。我在以前的时候,一遇到空号就直接换到下一个电话去打了,但有一段时间经常遇到空号和打了一遍后再打第二遍就变成空号的电话,我们和阿姨说了这个情况后,阿姨说可能是网络的缘故,建议我们多打几遍也许就可以打通了。我试了一下,果然管用。我想,只要是我们领到的电话,肯定是与我们有缘的众生。
在我们这个小镇里,父亲因为要上班,所以没法和我一块炼功,我就在平台上找有时间的小同修们和我一起炼。刚开始的时候是炼四十五分钟的动功,然后隔天再炼三十分钟的静功,后来一位小同修说炼三十分钟的静功太短了,想炼长一点,所以我们就把第五套功法加长到了四十五分钟,但我那时候才刚刚开始学炼五套功法,所以没办法坚持四十五分钟,而且腿经常滑下来,我就想起来,我在暑假上明慧学校的时候,一位老师说可以把腿绑起来,这样就可以坚持长一点了。所以我就找来了一件小了的衣服把它卷起来做成一根绳子的样子,再把它绑在腿上,慢慢就能坚持了,之后我们逐渐的又把动功和静功都加长到了一小时。
五、在洪法项目中增强责任感
在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小镇上除了我之外只有两位同修,等我得法修炼一年后,父亲就带我一起洪法。我们在去年七月举办了真善忍美展,那时我正好放暑假,父亲就派我陪埃德蒙顿的叔叔一起开车去接画,我一路帮助发正念;之后参加装卸、布展、发介绍传单,很多人都来看了,看过美展的人我就发给他们一朵同修做的莲花。从卡尔加里和埃德蒙顿来支援的同修都住在我们家,我们每天展览时轮流在门口炼功、回家一起学法,感觉非常好。
美展期间父亲申请了炼功点,在美展结束之后我们就在美展场地外开了小镇上第一个洪法炼功点,每周六都去洪法炼功。记得有一次我爸的车坏了,我们就打出租车去洪法,结果那天一下子来了二十多个人来学功,我觉得是因为做对了,师父鼓励我们。
去年旧金山法会回来后,我们觉得应该更抓紧救人,经过联系和一个多月的等待,父亲同修终于拿到了洪法需要的批准,在小镇主要的活动中心开了第二个洪法教功点,每天放师父教功录像的光盘。虽然我上学不能参加,但也帮发正念支持。
除此之外,父亲同修还鼓励我出小镇外去参加洪法活动。去年加拿大国庆日那一天,我去到了埃德蒙顿洪法,打算在参加完那里的洪法之后再去卡尔加里参加天国乐团牛仔节游行。在去那里的前一周,因为我天国乐团的曲目只练全了一遍,会背的不到三分之一,怕吹不好影响到天国乐团的分数,就不想去了。但父亲同修非常希望我能去参加这个一年一度的洪法活动,并增强责任感、锻炼独立能力。但怕影响到别人,所以我就老找借口不去。后来父亲找到一位天国乐团的同修,说了这个情况后,那位同修说愿意参加,不吹小号,打鼓或者举横幅也行,但我又觉得时间太紧了,打鼓的鼓点肯定学不完就又推掉了,但要举横幅的话又不用学,还能顺便练号,就答应了。
来到埃德蒙顿和同修们在省政府大楼前洪法,我加入了集体炼功,炼了两遍动功和一遍静功后又和同修一起给有兴趣的人发介绍大法的传单。后来过了中午,吃完午饭又炼了几遍功,发完正念就结束了国庆日的洪法活动。
隔天我到了卡尔加里,先在同修家里住了一晚上,然后第二天早上就去到了天国乐团住宿的学校,把东西放下后,和同修们一起练了行進的节奏和拿横幅的姿势,并找了两位吹小号的同修练习基本功。第二天上午,天国乐团的同修们一起坐车去游行地点進行最后一次排练后,就开始了两个多小时的游行。我们队伍走到之处不时响起喝彩和掌声,看到众生的热情反应,我心里特别高兴。
游行过后我们又打算去一处地方演奏,可因为我的脚痛,所以有点不想去,但转念想到了师父说过:“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我两个多小时的游行都扛下来了,再多加个演奏肯定也能坚持下来。
经过这次的洪法活动,我理解到洪法是每一个大法弟子的责任。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会更好的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
以上是我的交流,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发言稿)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文)
三、得法实修 利国利民
李洪志先生来锦传法后,全市相继有数万民众先后走進了大法修炼。不经意间人们走进法轮功时,无不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世界观变了,身体的疾病痊愈了。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为官的清正廉洁,不贪不腐,与世无争;为民的洁身自好,善待他人;经商的不掺杂使假,童叟无欺。这些都为以后的证实法、反迫害、救世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一九九六年起,直到迫害发生前,锦州大法弟子每年都举办法轮大法书画展。
1996年锦州市法轮大法书画展 |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手抄本《转法轮》 |
每年三、四月都召开锦州地区的修炼心得交流会,法会上大家讲述着自己修炼的体会,共同分享大法给锦城人民带来的身心愉悦与幸福。
锦州市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会场 |
下面的体会选自《锦州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体会资料汇编》:
1.医务工作者:我是修大法的,不收红包
在临床工作中,许多患者出于感激之情,有时会送红包给我。每当此时,我总是以修炼者的标准要求自己,从不收患者一文钱。一位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在他即将痊愈出院时,拿出三百元钱塞到我手里,含着眼泪对我说:“你精心给我治病救了我一命啊,我非常感激你,这点钱是我的心意,收下吧!”我说:“治病救人是我应该做的,这钱我不能收。”第二天他妻子又把我叫到病房,流着泪说:“大夫,这钱你得收下,要不我过意不去,想起你带着孩子,好几个晚上没能回家,真是难为你了。”说着就把钱塞到我的大衣口袋里。病人为治病几乎倾家荡产,还要向我表示心意,病人苦,家里人更难,这钱说什么我也不能收啊!我告诉他们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从不收红包,并把钱退给他们。
我并不富裕,又和家人两地生活,每年光是路费少说也得千余元,但我决不会为此而索取病人红包。许多患者给钱不成就精心制作锦旗,绣上肺腑之言一面一面地送到办公室。究竟拒收多少钱,我从来没算过,有些我连看都没看就退给病人了。我对患者一视同仁,特别对贫困病人我更加体贴照顾,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工程师:一次“利”的考验
有一次,我单位出差人员统一算差旅费,我的差旅费由别人替我代领,钱交给我后,我发现多了360元。这笔钱不往回退是任何人都发现不了的。但我是炼功人,不能得这不义之财,我找到财务人员,按规定将多余部分退了回去。
去年十月二日,我到光明储蓄所存款,发现存折上多给记了五千元,当时我悟到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不能占便宜,所以我立即就告诉了工作人员,并配合他们将帐整平。就这样,我又经受了一次“利”的考验。
3.农村妇女:子宫肌瘤自动脱落
通过学法炼功,真修自己这颗心,结果身体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一天我正在炼功点上学习《转法轮》,突然间好象一股热流涌进我的全身,然后腰酸肚子疼,十分难忍,就想上厕所,到厕所后,排出一堆肉球,我一看,三个大的,几个小的,这是啥东西?我很纳闷,我叫功友韩姐看,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问我:“你以前得过什么病没有?”我这才想起来得过子宫肌瘤,在炼功前,我丈夫非让我到医院做手术,我学大法后把它忘了。这下我全明白了,是师父把瘤子给我摘掉了。我又惊又喜,当时是在炼功点上,功友们都知道,都为我高兴。回家我跟丈夫说,他不相信,因为他不修炼,不是亲眼看到的,觉得不可理解。
又隔十几天,在炼功点上学习,上厕所时又有一个鸡蛋大的瘤子排下来了,这回我用卫生纸把它包回家,到家后我赶紧把正在熟睡的丈夫叫醒,说:“你看看瘤子又下来了,是真的。”他说:“你把它切开看看。”我把它切开了,瘤子象胶皮一样硬,里边全是肉丝子,我丈夫亲眼看到了这一切,这回他信了,对我说:“真神了,这回你好好修吧,你要不好好修,可对不起师父啊!”事过几天后,炼功点正好放师父的讲法录像,我丈夫说:“我也去看看。”就这样,他也修炼法轮大法了。
4.小学教师:晋升职称 自动退让
修炼大法以来,我除了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外,还看淡个人名利。一九九九年七月,学校进行职称评定,我参加工作八年,大专毕业,够高级教师的条件,当时学校有五个名额,竞争人数是六人,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是最后一道关卡,是梦寐以求的事情,按资历、学历、能力,我怎么也不在落选之列,可当时由于名额有限,必然有一个人要淘汰下来。
面对着激烈而紧张的竞争场面,我想:作为一个修炼者,应该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这时领导最为难,再说哪一个人落选都不好过。于是我找到领导,主动退出,这样无人参评,五个名额,人人满意,也给领导解决了难题。我决定之后,领导和同事们都很感动。
5. 技校学生:我变了
在这一年来,我的心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举几个小例子。去年五月份,我们学校组织同学们到闾山春游。我和一名同学正准备照相的时候,班长过来把我推到一边说:“你先靠边,我们先照。”我当时马上想到我是炼功人,这是在提高我的心性,我不感觉委屈,没有在乎。这事如果换作过去,我不会让她的,凭什么她先照,我才不靠边呢!但是现在我修炼了法轮大法,就要处处为别人着想,她想照就让她先照吧。
在班级大扫除方面,我以前娇气、懒惰、怕脏、怕累,扫除时爱干面子活,给老师看,学了大法以后,我把自己当作修炼人,多干活,而且我的活干完了,还帮别的同学干。有一次,班级的卫生角堆满了垃圾,而且还用一块圆铁板挡住了,免得让值周生看见扣分,我当时看到了,马上把铁板挪开,把垃圾扫出来,扫不出来的用手抠。同学们还说:“你怎么这么傻呀?这些垃圾都堆了好几周了,你扫它干什么呀?值周生又看不见。”我说:“又不是为了让值周生检查,主要不是为了班级的环境卫生吗!”我心里想,因为我是修炼人,我就要处处都为别人着想。
我在学习方面也有很大变化,以前我上课时常精神溜号,学习成绩得排班级二十多名,学习了法轮大法后,我不知不觉地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上课时谁也分散不了我的注意力,我感到智力明显的增强,真是大法开智开慧,现在无论我背什么题,一般看一两遍就差不多,而且在班级排榜达到前十名,我切身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强大威力。
6.下岗女工:忍得冤枉与羞辱
一九九八年春,我在一家当保姆,伺候两位七十多岁老人,尽管我每天努力做好各种家务活,他们还经常挑剔说我这不好,那不好,我都能守住心性。师父告诉我们在矛盾面前向内找,修自己这颗心,找出哪些地方自己做的不好,接受意见改正。
一天早上老太太跟我念叨说存折丢了,我没吱声,她一连叨咕三次,我劝她说:“在家里是不会丢的,好好找一找。”但她告诉我:“不许上屋去,就在厅里呆着。”我干活时还发现她在盯梢我,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她怀疑我给拿去了。但我没有动气,也没说什么,我悟到这是考验我在屈辱面前能不能做到忍。我想我要忍,早晚会真相大白的,我的心放下了。事隔三天,老太太从老头的衣兜里找到了存折,告诉我存折找到了。当时我向她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炼功人不贪不占,不动别人一分钱,就是个金山我也不会动心的。”老太太听后乐了。后来老俩口一起外出,叫我一个人在家,我说:“这样不好吧。”他们说:“我们信得过你。”后来我买菜她也不象以前那样核对了,并把钱放在外面叫我自己拿,我们关系处得很融洽,老太太还逢人说:“我家那个保姆可好了,她是修炼法轮大法的。”
后来我又来到海鲜自助餐馆做后厨工作,有一次老板的表妹到后厨洗海鲜,让我递她筐,我没递,因为那个筐是一个服务员买的,告诉过我“别人谁都不许动”。她就生气了,恶狠狠地骂我,骂得很难听,她又用大长指甲挠我脸,又抓我头发,还打我几拳。这时大伙将她拉开,她又拿盘子向我扔来。
此时我非常冷静,知道这是在去我遇事不受屈,不让过的执着心呢,现在我修炼了,我要忍。师父说:“都是常人中的状态,谁今天惹你了,谁惹你生气了,谁对你不好了,突然间对你出言不逊了,就看你怎么对待这些问题。”[1]所以我没有还口,也没有还手。老板知道后,批评了他妹妹,让她向我道歉,还让我休息休息。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所以才能忍得住。”老板说:“看到你这样,就知道你们的大法好。”
(待续)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对于一名教师来说,没有比获得高级职称更重要的了,它是验证一名教师从教的成就和人生的价值。为能得到它,人人都要去争去斗的。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十多年来,连续几年都主动的放弃了这个机会,用一个修炼人的风范证实了法。下面我就谈一谈这一方面的一点体会。
几年前,又一次职改开始了。我知道自己進高级职称的条件是非常优越的:无论是资历,还是其它硬件,全部具备。就拿教学来说,我做过县、市级的公开课,市级的实验课等等,并获得过各种荣誉,这一切都是为進高级职称做铺垫的。我也知道这次职改,对于我来说,也是最后的一次机会了。因为再过不久就该退休了,所以,再放弃就意味着永远的失去了。
我的心也浮动了,连续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心想:这回我也得去争,不错过这个机会,不再放弃了。当我这争斗心、名利心刚一出来时,我就意识到这些心对于修炼人来讲,是必须用大法的标准修去的,于是我静下心来学法,师父说:“举个例子,有一天单位分房子,领导讲:缺房住的人都过来,摆摆条件吧,讲一讲个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说各的,那人不吱声。最后领导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难,房子应该给他。别人说:不行,房子不能给他,得给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说:那你就拿去吧。”[1]对照师父的法,我就决定不再报审高级职称了。
条件具备的人都申报了,唯独我没有申报时,领导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语气诚恳的问:“你条件那么优越,为什么不申报?可不能再错过机会呀?”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师尊教导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2]所以我决定还是把指标让给别人!
领导听后很惊讶,接着还问了许多问题,我一一的给他做了解答,谈话谈了两个多小时,连中午饭都忘记吃了。领导感到了大法的美好,认同了大法,并做了三退。我也感到很欣慰,和领导成了最好的朋友。
这次我放弃职改,开始时使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感到出乎意料,因这次的放弃是再也无机会弥补。况且在道德水准下滑的今天,常人没有一个不向钱看的。职称级差差一级,一个月就得差好几百元钱,长年累计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就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所以,历来常人没有一个让的。他们也都知道:我修炼前也是校里一个争强好胜、竞争能力强、内外因素都具备的强者。而今天,我竞选择了放弃,都感到这怎么可能呢?所以都不理解。
明白真相的校领导在全校教职员工职评会上,树立我为标杆,说我“高姿态、境界高,淡泊名利,体现了一个修炼教师的风范。”这句话不仅是校领导的肺腑之言,也是同事们的心声。听后大家都理解了我为什么会让出指标,就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
在二十多所学校中,每个学校评职称都是领导最头疼、最难办的一件事情。而我们学校,由于我的放弃,这次职改没有出现任何风波,很顺利地最先完成。
我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对大法和修炼人的认可,并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炼法轮功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在名、利得失面前,放下名利。此次之后,我在讲真相、做三退时,同事们都能认同。从中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个修炼人,在名利得失面前,只有牢记自己是个修炼人,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看淡名利得失;同时还得必须做到身体力行,也就是用修炼人实修的形像才能真正的证实法。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诉江泽民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当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就决定起诉。看到有些同修犹豫不决,我想把我曾到相关单位送起诉书的经历说说。
二零一零年因丈夫被绑架要开庭,我要辩护,可是他们不让,我就把我写好的辩护词打了二百份,上县公安局、检察院、县信访局、法院去发。法院从三层院长办公室到低下的科室都发,发到一层楼口第一间法警队长办公室时,队长惊讶的说,她的包里还有好多,快让她出去。一个小警察扶着我,跟我说:你说的我们知道了,你快出去吧。他把我扶出法院大门。第二天他们不让進去了,我就在法院门口发。
门口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见,就管我要了一份。我说:進去给他们再发一份,这人说,一份就行,我们轮着看,你去发吧。一辆小车旁两个人在说话,我过去给他们一份,其中一人惊讶的说:她都发到院长那了。那人一听说就接过来了。我在法院门口发,给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有不少人都骂邪党,有的人当时就表示三退。那一阵子从来没有一个人过来说你不要发了,法院的人就那样看着。
去年,我被铁路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回家后,我就写控告信,去告铁路警察。我先去找当地律师咨询,又让他写的控告信总共花了二百元。律师本人和他妻子两人都明白了真相,三退保了平安。当然他写的东西我没用,最后是同修给写的。我到了地区法院,工作人员很惊讶,还有法轮功的人来告状,我就跟他讲真相,连来办事的人都听,来办事的人都说是那么回事。工作人员说:我给你的收了,办不办我就不管了。我说:你把你的事做了就行。
我又到了公安局,两个接待室的工作人员,拿到我的控告信后,非常惊讶,没想到有法轮功的人来敢告状。我就给他们看当年的六月一日的《北京晚报》,上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信,之后他们请示了上面,给我的理由是,你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你去铁路检察院吧。
中午我赶到了地区信访办,人下班了,有一个人还没走,我就跟他讲法轮功,他就告诉我,二层就是政法委的信访,你下午来吧,现在没人了。下午上班我到了铁路检察院,门卫通知接待室的人,有法轮功的来告状。他们下来两个人把我的状子收了。因我要赶车回家,剩下的我就都发的是挂号信,发出去了。
这次诉江的控告信写好后,我就上电脑部去打字。第一个打到江贼的名字时,就惊讶得很,一会就说还有事不能给我打了。我就问她是不是害怕了,她说不是,是真有事,要接孩子。我就给她讲真相,劝三退,她答应退出团队。她说她以前打过《转法轮》几个段落。第二天我接着找,找了第三家,里面三个人,小伙子拿过来一打,我就给他们讲真相,大肚子的小媳妇就说:就得告他,你们都告。我讲完了,让他们都三退,他们就都同意三退。
这几次的控告信,都是在一对老同修的鼓励下做的,他们总是给我打气,当我每遇到问题时,总是说“没事”什么事都没有。其实,在每次要做之前心里也是胆胆突突的,可是当真正去做时,就发现,一切师父都安排好了。在我发这篇文章时,收到了两高的回执,说明两高已经收到。
个人经历与体会,如有不符合法的请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4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一名老年大法弟子,我口述自己修炼中的两个故事,请同修帮写出来,跟大家切磋一下。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我回老家,要乘火车,由于车票卖完了,我只好从票贩子手里买了一张。進站验票时,我把身份证和车票一齐交给了验票员,验票员把我的身份证在电脑上一刷,就把我的身份证放回到办公室里去了。这时,我心里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知道是邪党在身份证上做了手脚。但我一点都没害怕,我心里想讲真相的机会来了。
那个警察问我:“你知道你做了啥子?”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警察又问:“那你现在还炼吗?”我回答:“还炼,那么好,我当然还炼。”我顺势就开始给警察讲真相劝退,听了一会儿,警察说:“你还敢讲!你不怕我把你抓進去!”我说:“我不怕,我已经進去过好几次了。我是为你好,才给你讲的。”我看见不远处还有几个警察,我对他说:“把那几个警察叫过来,我给他们也讲一讲!”当时,那几个警察正好走过来了,我接着给他们讲,大约讲了四、五十分钟。期间,那个警察两次把身份证和车票拿给我,催我快走,快去赶车,别影响他办公。我说:“还早,还有几十分钟,我再给你讲一讲。”他几乎把我推出办公室,边推边说:“到外面不要讲了!”我边走边说:“只许你听,不准别人听,那怎么行呢!”
还有一次,那是在一年前的事了,我和一同修到火车站赶车,我们在候车厅里贴“天灭中共”的粘帖。我俩被警察抓住了。到派出所里,警察叫我们到候车厅里去再贴一次,他们要照相取证。同修不去(即不配合,不承认迫害)。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说,可以,但是有个条件,我贴好后,要等我叫附近其他人来看了,你们才能照相,警察同意了。我去贴好后,就当众大喊:“大家快来看呀,天灭中共!”一下就围过来很多人看。警察照了两次相,在回派出所的路上,他们抱怨没照好,我说:“走,回车站,我再贴一次,再喊一次,你们仔细把相照好!”他们不去了,我怎么劝他们都不愿去了。
后来被关到看守所,同修穿上了囚服,我坚持不穿。这样我绝食了二十三天,期间,我不停的讲真相,不管是犯人还是警察,我都讲,劝退了不少人。结果绝食到第二十四天就把我放了。
师父说过:“正念正行,解体一切障碍,广传真相,神在人中。”[1]我写出来的目的是想说:在这两次事情上,我没有想迫害不迫害,该做啥就做啥,遇到障碍,坦然面对,正念正行,只要我们没有怕心,做事在法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关。
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欧洲斯德哥尔摩法会〉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9/15131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能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感到无比荣幸,无比快乐!
有一次,我和同修在车上讲真相,我们首先发正念,清除车上所有众生背后阻碍他们明白真相得救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请师父加持我们的正念,随后开始讲邪党的腐败,接着讲大法的美好,大法洪传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都非常受欢迎。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我们坐在前面,脸朝向后面的乘客大声讲,我们完全和乘客形成了共鸣,有问有答,讲的很全面,他们有的当场就表示了想学法炼功。
我们讲了一个多小时才下了车。一路上,我们继续理智、智慧的讲,发资料。到了晚上我们准备上街去,不知怎的,我的脚走在路上有往起拔的感觉,同修问我怎么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知道这是师父在鼓励我。
一次回老家讲真相,和同修在街上理智、智慧的讲,讲退了很多人,到了下午我回家走在街上,感到有点饿了,买饼的时候碰到一个人,他问:你提的什么?我顺手拿了一个精美的挂历给他看,他看了一会儿给了我,我接着问:你听说过“三退”保平安吗?“没有”,你戴过红领巾吗?“戴过,我们一家都是党员,我们都是吃共产党的饭。”我说:“共产党不种地、不耕田,它是靠老百姓纳税养活的,共产党是西方来的,它是马列那一套,搞斗争哲学,它在历次运动中害死中国同胞八千万,现在又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们中国是属于神州大地,中国的文化是神传的,轩辕黄帝向神仙广成子问道,孔子向老子问道,到了唐朝佛法东传。”他说:“我也信佛。”“信佛好哇!信佛有善心……”他说:“我喜欢做好事帮助别人。”我说:那好哇!行善积德……”他听后忙说:“我退,我退!”我接着说: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点头答应。
到了菜市场,大家都在买年货,我准备买几条鱼回家,把卖鱼的人也劝退了,送了真相册子让他回家看。我提着鱼走了一会儿,忽然后面有一个不认识的女声说:我看你提着很重,我来帮你提一下吧。我又趁机跟她讲真相。过了一会儿,她要坐的汽车来了。我又提了一会儿,忽然又有一个人喊我:“把你提的东西放在我的三轮车上,你也坐上。”我回头一看,是我劝退的附近做生意的人,象这个时候他很少出来的,我心里想:这不是偶然的,都是师父在帮我,感谢师父的巧妙安排,让我体验到明真相的人对大法态度的变化。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海外的同修们积极的奔赴各个旅游景点,讲真相救众生,对我的触动很大。我住的小区后面有一座小山就是一个旅游景点,在春夏之际,很多人喜欢开着车到山顶凭栏远眺,有很多人喜欢在夏天的晚上散步到山上去纳凉,来来往往的人很多。
面对这群休闲的人,我想不能让他们在休闲时浪费着宝贵的时间,正好这个山顶还有两块干净的展板,我准备在这里证实法,让他们知道“法轮大法好”!
既然有了方向,剩下的就是如何做了,因我联系不上本地的同修,我就用自己以前有的热敏打印机编辑不干胶。因为这个热敏的不干胶特别小8cm *9cm 的,在这个小的不干胶上,怎么写?写什么?能在有限的空间内既能清楚说清真相又字体干净得体呢?
那时我每天大量的学法,当打开电脑,师父的法就给予了我无限的智慧,思路就源源不断的涌现,很快的两个风格各异的真相诗不干胶就编辑出来了,一个是讲述大法洪传和自焚真相的,另一个讲为什么要“三退”,就这样这成了我的第一手资料。再到后来,有了喷墨打印机后,我就从基本真相开始做。下载明慧网的三折页和自焚真相的海报粘贴。
这个小山离我住的小区步行要十五~二十分钟左右,而且这个山的半山腰往上特别陡峭,因我通常是大白天去贴不干胶,为了安全,我往往是从一面上山,从另一面下山,为防止清洁工撕掉不干胶,我往往赶在上午十一点左右,下午三点左右去贴,这样去山上的游客就会在晚上或者下午溜达时看到真相。
这个过程中我去掉了怕心,求名求利的心,有的时候看着各处的真相标语时,还升起了沾沾自喜的心。更重要的是修去怕吃苦的心,因这个季节的关系,往往是顶着烈日,汗流浃背的在路上行走,有时心里翻腾着:这么反复的贴,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这是一种执着时间和怕吃苦的心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感觉。这都是为私为我的念头,每每出现只要我发现了就排斥这种念头!
做了一段时间后,这个旅游区的清洁工可能接到上级命令了,开始大量撕毁真相传单和标语。当时我的怨恨心就上来了,心里这个不平衡:我自己花钱打印资料,每天辛辛苦苦的登上山贴资料都被你给撕了……突然警觉:我这不是去怨一个等待我们救的人吗?
一天,我在下坡时见到了这个清洁工,看他弓着腰在清理垃圾,我跟他说了几句话,看得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也是为了生计,他也是被共产党的谎言所蒙骗。于是我要给他们送真相信。我感受到“慈悲”真的是为无私无我的为他人着想!
当看到游客看到真相时,有的被真相震惊,有的看后骂共产党的一党专制,自焚真相的海报被撕的就剩一个小方格了,人们也聚精会神的详细的阅读着。是啊,在这个被共产党封闭信息的社会里,人们能看到真相是他们的福气。
记得有一次,我在下午六点后去贴真相资料,夏天的这个时间天还是很亮的,这个山顶还有好多的人,这可怎么办?这个地方不能空太久啊,我今晚一定要贴上去,我心里就求师父:“师父,您让他们都走吧,弟子要在这里贴资料”。就这样一想,我一回头,不到两秒钟,这些人同时调头纷纷下山了!当时的心情真的无法言表,弟子感恩师父的慈悲呵护!
否定旧势力的肉体病业迫害
在这个过程中,实修真的很重要。有一段时间我被旧势力钻了空子,表现在我的身上就是我的大腿根部不能动了,一动就疼。
一开始我以为师父给我消业,一直消极承受着(因我以前有大腿根部疼的这个情况)。疼的晚上睡不着觉,翻一下身都疼的钻心,上厕所都要扶着东西,都这样还不敢挪步。三十岁的我都不能出门,怕叫邻居看到以为我怎么了。这样我默默的承受了一天。
旧势力为了让我相信这是消业,还演化出了一些幻象,在梦境中,让我看到我以前害了一些小鸟和一些植物,后来这些生命组合在一起幻化出一个“债”字。就这样他们肆无忌惮的迫害我的肉体。
我从梦中惊醒,不对,这不是消业,让我三件事都做不了,这能是普普通通的消业吗?这不是旧势力企图摧毁我正信消磨我修炼意志的迫害吗?不行,我要否定这个迫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知道自己有漏,但是我会在法中归正,况且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只走师父安排的成就大法弟子的路,别的什么安排我都不承认!于是,我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销毁旧势力。就这一念什么疼痛都化为乌有。第二天我就正常的炼功出去发资料去了。
修炼的路上要说的事情太多太多!个人的体悟的也太多太多!身在大陆的我们虽然跟师父远隔重洋,但是师父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在三件事上,弟子会谨记师尊教诲,好好的实修自己,更好的助师正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五月二十五日,女儿招待家族的人和远方的亲戚为我过六十六岁生日,在两桌亲人同举杯向我祝福之际,孙子说:奶奶,法轮大法好!外孙马上接着说:姥姥,真、善、忍好!此时全场掌声响起。女婿兴奋地说: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啊!
这壮观的场面和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喜悦,使我欣慰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我感恩慈悲伟大的师尊,我欣慰亲人的得救,因为这里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以前我是个严重疾病缠身,在痛苦的煎熬中生不如死的人。一九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炼,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无病一身轻的我成天骑着大摩托不管白天晚上、风里雨里奔跑在周围的乡镇和农村传播大法真相。九九年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我也深受其害。从此儿女怕母亲再被迫害的阴影一直抹不去,加上邪党一言堂的抹黑谎言宣传和乡镇有关人员时不时的电话骚扰,对我的修炼总是敬而远之,对真相了解似是而非。
儿女们自己开公司,事业有成,把我们从农村接到城里来住,吃的、穿的、用的源源不断的往家送。我知道他们的福份都是大法给予的,我不是来享福的,是来修炼的,大法弟子的使命是叫世人包括我的亲人明白真相得救。每周他们回家,我就苦口婆心地讲。尤其是女儿,我一张口,她就不耐烦地说:“我不反对你就不错了。”为此我苦恼过,曾找同修帮我写信给女儿讲真相,弥补我口头讲不明白真相的不足,但收效甚微。大法这么好,我怎么连自己的女儿都救不了?遵照师父的教导,学法向内找发现:表现上是讲真相,内心深处是对亲情的强烈执着,怕女儿被淘汰,对其他不听真相的世人我这样动心吗?有师在,有法在,做我应该做的,一切顺其自然吧。
最近(世界大法日期间)女儿全家去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旅游,可能国际的大法洪势使她们真正醒悟,也是机缘到了吧。这次生日宴会前的一幕我看出来是女儿导演的,我看见她领着孙子(在美国读书放假回来)和外孙从一个房间出来的。她的这一举动不但选择了自己生命的未来,同时给在座的所有亲人传递着大法的福音(大部份都明真相,还有是大法弟子的)。
全家沐浴在佛光中的那种幸福难以言表,我把女儿买来的大把鲜花放在师父法像前叩首,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去年在看守所里,用不同形式讲真相,使一些人明白真相并得福报。
(一)
监室内一个犯人A(已经被判刑)在里边呆了好几年了,总下不了监狱,孩子又小很着急,想下监(因为下监有减刑的机会,可以早点出去),一说起家里的事就泪流满面,总想自杀,最后一次就真的自杀了,但未遂。我進去后她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主动跟我说话,她说这几年她见的法轮功(弟子)多了,都是好人。她相信大法好,想让我给她讲一讲,因为她身体不好,晚上总睡不着觉。
我就给她讲这个功法祛病健身效果特别好,给她讲了几个例子,又讲了炼法轮功的人都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告诉她: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肯定对你各方面都有帮助。以后她每天都诚心的默念,入睡很快。有一天早上她跟我说,昨天晚上睡不着觉,就一遍一遍的念,奇迹发生了,她看见在监室门口外有一个人双盘坐在那儿,一个声音告诉她说,他是法轮大法师父李洪志,她仔细一看真的就是当年听课时看见的师父的样子(当年她只听了一次课)。我也很高兴,告诉她师父管她了,她听后特别兴奋。她说回家后我要和丈夫一起炼功,她丈夫家族遗传癌症,她的小姑子已经死了,还有两个得癌症的亲人。她明真相后又给她的亲属做了“三退”。我给她背师父的《洪吟》里的诗词,她特别喜欢,让我教她。她说她的一个表姐是炼法轮功的,她在睡梦中多次看到我、她和表姐一起炼法轮功,她出去一定找表姐学。
过一段时间,她说做梦坐飞机、坐火车,我当时就觉得她要下监了,我就告诉她你快下监狱了,她不敢相信,没多长时间她真就下监狱了,而且家里跟她联系,要给她办保外就医。
(二)
监室内B是一个高级白领,她一進来就以泪洗面,我看她可怜就主动的找她聊天,她觉的在这个地方生不如死。我跟她说佛家中讲自杀是有罪的,再说你做错了事,在这里你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所做的事情啊,你也要为此事付出代价。她的腰不好,疼的厉害,我说你按照我们的功法盘腿坐一坐。她打坐了一天就好了,说法轮功真灵啊!
我告诉她,以后你就盘腿打坐,你的身体会受益的;再有就是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你身体有帮助,对你的案情都有帮助。因为她相信我讲的真相,她同意做了“三退”,而且每天都恭恭敬敬的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天進来一个涉嫌杀人的嫌疑犯,预审找她谈完回来,她進来就说我又不是象法轮功那样去如何,B马上就说:“法轮功怎么了?你不知道就别胡说八道!”那个人就真的不敢瞎说了。后来B的案子不够级别,降到区里处理了。由于她相信法轮大法好,帮着法轮功讲了公道话,得了福报。
(三)
监室内C是因为电信诈骗進来的,她和几个人在一起总重复邪党宣传谎言,我就主动和她聊天,看她手抄的有阿弥陀佛经、金刚经、地藏经等,我说我原来也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学了法轮功我才明白修炼,什么叫不二法门,你看你又学净土的,你又念地藏经,这不是乱了吗?到时谁也不会管你的,也赎不了你的罪。
我就跟她讲修炼要专一,不能混着念,现在末法时期你就是专一的学一门,你也不见得能修成,你念了那么多经文你懂得是什么意思吗?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你不如就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都比你整天念这些经要好。我把师父《洪吟》的《苦其心志》、《因果》背给她听,她听后说真好,要记下来。她也得了福报,她的案子,由于有九万元没人认领,只判了三年。
五.形神顿异
袁柳庄精通相术。偶访一位亲近的朋友,看见侍立旁边的童子,就劝朋友将童子遣走,说:“这个童子眼下有奇祸,将不利于主人。”朋友向来相信袁柳庄之术,于是遣走童子。童子哭着走了。住宿在古庙中,看见墙角内藏有百金,开始想拿走,忽然想到自己由于命薄才到达这里,为何取此不义之物?因而收心而等待主人。有一个妇人哭着来到,说:“丈夫为官军,犯罪应当处死,借了百金送某指挥。过庙暂时休息一会儿,不觉中遗忘了,丈夫和我都将命绝了。”童子于是归还了她,妇人分了一半来感谢童子,童子不接受。指挥听到了非常好奇,召来童子与其谈话,非常高兴,收童子为养子,数年以后童子竟袭世爵。童子入京拜访旧主人,详细说了离去以后的事。主人不胜感叹惊异,说:“柳庄的相术也有失误的时候。”一会儿,下人报告说袁公到了。主人让童子穿了以前的旧衣服,捧茶出来。袁柳庄一见,大惊说:“这不是以前所看见的童子吗?怎么形神顿异,乃是三品武官。作何阴德以致如此?”童子说了原因,而袁柳庄的好朋友更加佩服他得相术之神。
六.信善拒色
徐信善和杨宏是同学好友,曾一起去参加考试,住在同一客店。有一天,他们遇到一位很有修行的高僧,僧人说:“杨宏将来大富大贵,而徐信善却贫穷一生。”就在这天夜里,杨宏偶然看见客店有一个美丽的少女,他想拿很多银钱去向少女求欢。徐信善知道后,严词强力制止了他。第二天,僧人又遇见徐,他十分惊讶地说:“怎么一夜之间,你的脸上生出了阴骘纹?变贱相为贵相了,将来定会大富大贵。”他又看了看杨宏:“你的气色已经不如昨天,虽然和徐信善同样显贵,但名次在他之后。”等到发榜,果然如他所言。
七.抚幼得魁
明朝天顺年间,山西绛州庠生马世奇,与王得辉是朋友,王家富而马家贫。王德辉忽然为仇家诬陷,死于狱中,家财全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一个孩子,刚满一周岁。马世奇可怜孩子,于是殚力维持王家,前后共二十年。一天晚上马世奇梦到神对他说:“你不应该显贵,因为你有抚幼之功,当能考第一名。”第二年乡试,马世奇果然考了第一名。
(待续)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5年5月30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调动甘肃金昌龙首分局国安科北京路派出所、金川路派出所串通金昌市邮政局,在几个营业网点派便衣蹲坑。
上午十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到邮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甘肃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
下午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汪玉康、汪立峰父子到邮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正在填写邮寄地址时,女营业员偷偷打电话报告,几个警察冲进邮局,将父子俩绑架到金川路派出所。
据悉汪永康、樊永成现已回家;王泽芳、王永芳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汪立峰情况待查。
策划、实施迫害责任人:
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新华
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代宝吉
金川路派出所
北京路派出所
北京市朝阳区董淑桂,女,61岁,5月24日夜被花家地派出所几名警察绑架(用手铐带走)。
北京市大兴区法轮功学员王莲群,于2015年5月28日晚间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警察当晚12点左右到王莲群家非法抄家。
2015年5月28日,四川省双流县华阳法轮功学员魏再会(大姐)被警察绑架、抄家。
5月24日,贵州遵义市遵义县南白镇法轮功学员陈家(音)容被其女儿叫回家,说有警察找,陈家(音)容回家后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现情况不详,请知情人提供信息。
2015年5月28日晚,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刘艳香家中,绑架了刘艳香(女62岁)、李红岩(女28岁)及刘艳香的亲属刘丽丽、胡罗良、李晶、李玲等人。第二天警察将亲属等人放回。
警察在刘艳香、李红岩的住处抢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多张银行卡、部分现金及扣押一辆家用轿车。警察声称跟踪刘艳香已很长时间,电话都被监控了。
请当地同修搜集详细信息(住址、电话、姓名、职务等),揭露并曝光参与迫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葛艳颖,女,30多岁,26中学物理老师;陈岩,女,30多岁,本钢职工,两人于5月23日下午外出讲真相是遭人恶告,被河东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
2005年5月28日14时,山东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马福建下达非法逮捕通知书。
马福建在5月1日外出讲真相时遭桓台县果里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被绑死人床4天,曾被一警察打耳光至口角流血,因不能吃喝一直被插管灌食迫害;家人被骗去2000元现金。现马福建身体状况很差。
青海省格尔木市法轮功学员包远近,大概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份期间被绑架。听说是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警察绑架的。
包远近是1965年生人,原民和县镁厂动力分厂副厂长,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曾是民和镁厂电气专家,主管镁厂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曾在全国及青海省有色金属领域发表多篇论文,奖状证书一大堆。包远近为人谦和,平易近人,技术过硬,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包远近于1996年左右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2001年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回青海,被非法劳教两年,罚款两万元。后来他去格尔木市应聘一家企业当技术主管。包远近的妻子是一名教师,有一个孩子。
2015年5月27日下午,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王涛静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目前得知王涛静已被非法刑事拘留,并于29日被送往即墨普东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于斌、谢春阳于2015年6月4日再次被非法开庭。
2015年5月29日,一帮警察闯入湖南湘潭七旬法轮功学员周建琼的家中非法抄家,
5月29日,山西省晋中市国保申建军继续作恶,串通太原警察,上门骚扰去榆次法院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西铭地区的学员的全被非法抄家,李金兰家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抢走。
山东省桓台县法院2015年4月29日非法庭审博兴县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张玉贞、淄博法轮功学员巩俊玲桓台县法轮功学员魏启荣、孙立菊等五人。代东武被桓台县“610”警察刑讯逼供严重,听力很差,下巴有疤痕,庭审十几分钟终止。
桓台县检察院:
公诉人岳洋 办0533-3012834
桓台县“610”办: 0533-8267610
桓台县国保大队:队长巩义兵13325207979、13325208989庞云风13506430097穆某18853322677
桓台县法院:
地址:桓台县建设街3018号 邮编256400
电话0533-8262014
博兴县公安局:
“610”办:0543-2395610博兴610头子赵福玉13954316299(积极迫害大法的头目,现面临报应)
国保大队长吴亮15854316988
国保大队副队长祁留生13505436765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李素枝、宫淑英、李亚平、王红5月20日上午10点在李素枝家中学法时遭大连国保大队伙同南石道街派出所绑架,关押在大连看守所。
一周前,李素枝、宫淑英等在市场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恶人拍照、跟踪找到李素枝家,将正在学法的四人绑架。宫淑英于当天被释放回家,王红曾经得过白血病,修大法后彻底痊愈。王红当天回家取病历,并于第二天释放回家。李亚平被非法拘留10天。据派出所警察说,李素枝10天半月就能回家。
大连西岗区石道街派出所(改名人民广场派出所):
电话0411-82490624
所长王增东0411-8259-2502
副所长王宏宇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
局长宫克13304081166
国保大队:41182474750王宝山15566404426 (可能是大队长)
大连市西岗区政法委:
书记刘兆君 41183635678、41182828438
副书记杜满卿41183645338
大连市西岗区“610”办:41183676999转8517或8610
大连市西岗区:
副书记林强41183636590、13387860088(分管政法系统)
副书记王玢41183635350 宅 41183789255
大连市国保大队:王喜良41188052356王国江15566409581、41188057553
黑龙江省大庆法轮功学员林华文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一看守所快三个月了。日前得到消息:大庆乘风分局警察已凑够所谓“证据”,移交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预谋起诉。
林华文原来有严重妇科病,深度静脉炎和静脉曲张,经常卧病在床,行走困难,不能做家务。炼法轮功后迅速改善,身体越来越好。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因在集市发给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被大庆乘风分局邓辉等警察绑架。目前林华文身体状况堪忧,血压升至180,腿、脸、手都浮肿,头晕,视力明显下降。
迫害林华文的主要责任人:
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主要责任人:
公诉人:孙学才 13359590317 刘笑臣 18104592167
其他相关人员:
朱赤红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邓兵 13359590360
张成相 13359590319
王欣 15845800337
刘晓丽 15845800382
于淑平(年)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侦查监督科
邹海燕 0459-5974300 13359590326
刘杰 13359590306
宋扬 18004591888
陈颖 15845800376
熊洋 13936822875
韩雪冬 18345518106
杨野 15846171287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所长 赵海深 6036006(办) 13394660233
教导员 刘树贵 6036006(办) 13394660195
副所长 周福利 6036006(办) 13394660330
副所长 施长利 6036006(办) 18204590933 13263645111
大庆乘风分局主要责任人:(邮编:163411)
于长军 局长0459-5680307(办)0459-6091088(宅)13394650605 13796984333(公开电话)
郑君昌 副局长(刑侦局长) 0459-5796110(办)0459-6699657(宅)13394664111
刘英杰 副局长 0459-5672928(办) 0459-5184071(宅) 13359822229
梁晨利 副局长 0459-5672909(办)5693177 (宅)13394663800 13936711177
王运杰 纪检书记 0459-6091737(宅)13394650607
葛庆安 政 委 0459-5699555 (办)0459-6383338 (宅)13394652355
蔺宇 法制综合科长: 5795110(办) 5152697(宅)18904599988 13804689988
邹云海 片警 社区五队 18603678098
刑侦一队队长(办案) 刘保国 电话:18603678155 13394664848
社区三队队长邓辉13394664928办4595602249宅4596866605
治安某队警察 张猛
大庆市公安局长:
赵中超 17704500001
黑龙江省干校在哈尔滨江北区黎明村张永集屯东头一个二层带地下室的灰楼(插邪党旗)的洗脑班,又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此洗脑班大约是九年前买的老百姓的房子,已经停用2、3年了,今年5月28日又开办了,又安装了几个摄像头,里面开始关押法轮功学员。
四川双流县三星镇派出所彭姓警察等人以查户口为名,骗法轮功学员照相,强行拉手查指纹,又用不知什么仪器强行插入法轮功学员口腔里检查。
恶人电话:13856979266、05518831658
近期,中国大陆某地出现很多身着僧袍兜售“护身符”的人,他们一般来往于热闹的公共场所。据了解,个别所谓的僧人与巡逻警察有来往,身上还配有移动通讯设备。目前他们的具体目地不详,希望各位同修保持正念,及时清理背后邪恶的操控因素,也请了解这方面信息的同修及时反馈。
吴银娥,女,61岁,北京密云县巨各庄镇康各庄村人,学过法轮功。1999年后被非法劳教两次、判刑三年,此人转化后走向邪悟并开始参与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1年6月,在密云县河南寨镇秘密举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班”上,吴银娥负责做洗脑、转化工作;
2014年6月,吴银娥参与了对密云县东邵渠镇法轮功学员柴小菊的绑架骚扰;
2014年上半年,密云县六一零举办洗脑班,吴银娥充当犹大帮教,负责对被绑架的曹晓敏、何桂兰等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
2014年12月,吴银娥恶意举报并参与对太师屯镇曹玉芹等若干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
2015年5月12日,吴银娥恶意举报并参与对巨各庄镇等地五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
吴银娥在密云县六一零的指使下,经常窜到曾经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家里,做所谓转化工作,对提出严厉批评或不认同其邪悟理论的同修恶意举报,密云县六一零遂将此同修及有关同修绑架,然后送入洗脑或看守所实施进一步迫害。
跟随吴银娥参与迫害的还有王秀春、段成力等。他们在邪悟的道路上已经越走越远,如不醒悟后果不堪设想。请密云同修用正念对待此人及其行为并继续曝光其恶行。
2014年9月,在山西省太原市警备区、各中心地带、晨练活动地方、公园等地出现了由太原市科协和太原市防范办办得宣传板报,上面有大势诋毁大法的东西或污蔑师尊的内容。落款几乎都是“太原市科协、太原市防范办”。同修各自都采用了好的办法进行了一次清理。
从今年五月以来,同样的地区、同样的内容再次出现,并多了其它编造的谎言等内容。其中市政府街心花园、桃园路中段老干处公园以北八栋楼中间六栋楼临街的墙壁都有镶嵌在玻璃里面的污蔑大法的邪恶的东西,位置较高。
建议:
一、有知道这些单位相关内容的同修提供详细地址、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电话;以便更好从根本上讲清真相救度有缘人;以下是同修拿来的2013年2月25日前的信息;具体现在的相关信息和防范办的个人信息还需能知道的同修提供;
二、建议同修发正念时加上一念彻底清除“太原市科委、太原市防范办”这些做坏事人背后的邪恶因素。使有缘的人明真相,能够得救。
太原法轮功学员 合十
太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天仑仓内)邮编:030002 此信息为2013年2月25日
姓名 职务 具体单位
武忠民 书记 主要负责人 030002
李相 副主席
尹效军 副主席
王星 副调研员 国际部、普及部、科技进修中心 030002
张烁 副主席 太原市中心医院生殖中心 主任 030009
李建胜 山西省焦煤集团 董事长 030024
王吉生 太原市重型机械集团 副总经理 030027
范益民 山大一院 院办主任 030001
王建国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 研究所所长 030001
尹德 副主席 太钢党委组织部 部长 030003
邱宁 副主席 太原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局 03000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59.html>
声明人:曹志敏 马智武 黄秀华 金哲 白丽丽 彭清玲 郭建军 裴克刚 孙雅娟 侯英兰 徐贤慧 周明春 闻绍贤 贾静芝 郜聚亚 赵玉红 冯汉芝 张少帅 徐颖 杨昭伟 施洪香 李清 王华炳 申楷梅 宋天鹏 金仁 刘凤婷 孟瑞香 张秀珍 陈琼 周玉美 邓淑芬 侯献华 杨文芬 任碧英 徐迎春 赵秀玲 卢玉芳 史秀雨 贾石玲 刘桂芬 王秀兰 杨纪成 赵桂兰 沈凤香 魏秀芬 付恒阳 范兰香 陈华珍 孙明义 张桂新 王熙喆 王玉环 吴会娟 徐丹 刘永江 张秀英
您好!请听重要新闻播报: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六点半,一女子从双鸭山尖山区融合小区七楼跳楼身亡。死者是双鸭山尖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门永丰的第二任妻子朱世英。朱世英在双鸭山市民政局工作,与门永丰生活了十七年。现在门永丰在外又养“小三”,经常晚上不回家,引发了这场悲剧。
门永丰道德败坏,不学无术,善恶不分。多年来,他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象门永丰这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徒已经开始大量遭恶报,如果他再不醒悟,更大的恶报随时都在等着他。
下面是门永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几个案例:
1、参与虐杀法轮功学员孔祥柱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晚,法轮功学员孔祥柱被双鸭山警察绑架,受到各种酷刑折磨,身上伤痕累累,后背被电糊,脖颈处被打的骨肉分开,神志不清。尖山区刑警队的翟胜利、杜永波、门永丰等人都是主要打手。后来门永丰等恶警又编造构陷材料,将孔祥柱非法判刑,劫持到牡丹江监狱继续迫害。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孔祥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放回家后两个月,含冤离世。
2、法轮功学员邓春英被折磨致残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双鸭山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杜占一、门永丰等三人对法轮功学员邓春英刑讯逼供、残酷折磨。打嘴巴子,手打累了用鞋底打,揪着头发往墙上撞;后把邓春英双手铐在背后挂在提审桌上折磨;再按在地上用凳子撑,用小木方猛打脚心,一直打到四肢抽搐才住手。此时邓春英已不能说话,睁不开眼睛,手脚不听使。从此,邓春英自脖子以下的各个部位再也不听使唤,四肢瘫痪。
3、积极参与群体绑架并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开始的四天之内,双鸭山国保大队勾结尖山分局国保支队及各派出所绑架了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对十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的百万家财遭到洗劫,现有五名法轮功学员郭红霞、张丽艳、王玉芝、单金丽和王东生被非法批捕。期间门永丰上蹿下跳,积极参与配合,蹲坑、盯梢、电话窃听等等,还勒索了其中几名家属的钱财。
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曾多次给门永丰机会,给他打电话讲法轮功真相,他不但不听,还对接到劝善电话和收到劝善信很气愤。
法轮大法是佛法。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在修炼,让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共产党的本性是“假、恶、斗”,它害怕“真、善、忍”,自编自导了“天安门自焚”等假案煽动百姓仇恨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谁做坏事谁偿还,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迫害了好人,就是为自己种下了不幸的种子,甚至牵连到后代。
这里善劝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千万不要再为眼前利益,置良心和天理于不顾,迫害良善,天理不容。不要因为自己的恶行而殃及家人。请立即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马上将功折罪,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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