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家破人亡 四川王道德夫妇控告首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王道德、黄治萍夫妇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首恶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使他们一家人被绑架、关押,遭受巨大的身体、精神、经济上的损失,老人含恨离世,孩子生活在恐怖中,姐姐被迫害成精神病。

王道德,男,今年五十二岁,原火车司机,被迫害后被贬失去工作,做清洁工,黄治萍,女,今年四十七岁,原广安丝厂职工,被迫下岗。他们家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江东北路,他们有一儿一女,修炼“真、善、忍”,曾经有个幸福的家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王道德、黄治萍夫妇在江泽民的“杀无赦”、“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指令下,共被非法抄家不少于十次。

黄治萍三次被抓去洗脑班迫害,分别为二零零七年四月,二零零八年八月奥运期间,二零一零年四月,每次一个月。她还三次遭绑架劳教,共五年时间,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在南充市高坪区看守所关押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九日,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

王道德被高坪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次,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每次一个月。在二零零四年七月,王道德被非法抓到高坪盐场旁的洗脑班,洗脑迫害一个多月。

警察恐吓孩子

在江泽民孤注一掷的镇压,给全国施压及谎言的欺骗下,中共各级政府、组织也都参与迫害,包括警察。

一九九九年,黄治萍从北京上访后回来,被小龙派出所的绑架到高坪看守所关押。小龙派出所和国安想非法判刑,三次材料到检察院,都被以没有法律依据被打回,这样半年后,还不无罪释放黄治萍,最后,高坪公安局就违法将黄治萍劳教一年。当时,黄治萍的小儿子王天意才十个月,还在哺乳期,被迫断奶,小天意哭喊着,要妈妈,几天不吃不喝,哭干了眼泪,喊哑了嗓子。

后来小天意一岁多点,再一次看到带自己的舅娘〔即黄治萍的哥嫂〕因信仰“真善忍”,被公安非法抓捕后,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就烙下了公安就是强盗的烙印,每次看见公安,吓得就喊:妈妈快跑,强盗来抓好人了。

王道德、黄治萍多次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在没有大人在家时,来非法抄家搜查时,还威胁恐吓他们八、九岁的女儿说:你不拿钥匙来打开你家的门,我们就撬开,你不告诉我们你父母藏的法轮功书在哪里,我们就把你也抓去关在监狱里受刑。你说了,就给你买吃的。警察明知道,孩子没有父母在家,无人照管,又没有钱来买吃的东西,孩子是饿着的。警察就用这种流氓手段来恐吓小孩,导致小孩产生恐惧心理。他们的女儿心里也明白:若不是父母炼法轮功,她受益了,她那无药可治血流不止的白血病早就让她失去了生命,是法轮功师父救了她的命。

王道德、黄治萍的两个孩子在学校,由于父母修炼法轮功,警察去他们的学校,在校会上,用高音广播大肆宣传某某的父母因炼法轮功某教被判等等,造成孩子们被因谎言宣传而不明真相的人歧视,使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原本天真活泼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

父亲悲愤离世 姐姐被迫害致精神病

黄治萍的父亲,在八十多岁的晚年,看到家中女儿、女婿,媳妇、外孙女婿等一个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孝顺子孙被非法关押、迫害,江氏和中共把一个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搞得四分五裂,内心受到极大伤害,对江泽民灭绝人性的迫害异常悲愤,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就在女儿黄治萍第三次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期间,思恋几个家中被迫害的亲人成疾,在伤痛中含恨离世。黄治萍因被非法关押,连送父亲最后一场都不能如愿。

黄治萍的姐姐黄治兰,从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两次因在河边空地炼功,被公安人员绑架到广安岳池精神病院,强行捆绑、注射精神病药物等身心摧残,导致精神失常。原本一个能干善良的生意人变成残废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无法计算。黄治萍的姐夫张明也因信仰真善忍,被多次非法关押迫害,造成小儿子无人照顾被变坏。

黄治萍遭身体和精神的摧残

在多次非法抓捕、关押迫害中,黄治萍遭受脱光衣服搜身、捆绑着拉去游街示众、挑动群众斗群众、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唾骂、警察辱骂、刑讯逼供等人格侮辱,长达十六小时的奴工劳动后,还要求写“思想汇报”和政治洗脑“学习”等,那时黄治萍被迫害的手脚都不听使唤了,精神也是恍惚的,导致原本健康的黄治萍肺部肿大,呼吸困难,第二胸骨病变突出,喉部突变,象男人一样的长着喉结,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医院有病历,咳血等。长时间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上厕所还要强制说一长窜的污蔑人格的话,长期长时劳作乏困时,还要被毒打等等。

经济上截断 自由被剥夺

王道德从北京被单位和小龙派出所人员接回后,直接非法关押在南充市高坪区看守所,被里面警察唆使其他案犯毒打,一月后,小龙派出所以八千元的“取保候审金”,才让王道德回家上班,照顾两个小孩(大女儿当时才八岁,上小学,小儿子才十个月,还在哺乳期),后来八千元的“取保候审金”,因王道德在取保候审期间,回广安老家看望年老的父亲,而被小龙派出所的杨维臣等没收了。

王道德回单位后,由火车司机降为在机务段领导办公室打扫清洁的清洁工,用他们的话说,是怕他开着火车去北京上访而监视他的办法。前几个月是没有或只有三百元的工资,请人带小孩的工资是二百元,他们三人的生活费才一百元,小孩还要买奶粉,我们的银行储蓄又全部被高坪国保大队和小龙派出所的冻结,可想而知江氏发动的这场浩劫对我们是多么的残忍。

据成都总公司下来的人透露,王道德以前所在的单位成都铁路达成有限公司每人年平均工资收入是九万元,而王道德在九九年十二月到二零零零年的五月底共六个月,每月不给或给他三百元工资,到六个月后,才发给他清洁工的工资,每月一千元左右,还由单位主任代管着,买什么东西都要打报告,由单位派人一起去购买付款。由司机变为清洁工十六年了,王道德从没有节假日。家中有事,也要强制到小龙派出所请假批示才行。每到中共“敏感的节假日”,小龙派出所警察“问候”的骚扰就是家常便饭。十六年来,造成他们一家的直接经济损失百多万元,精神损失无法计算。

结语

王道德、黄治萍和他们的姐姐每家原本都幸福美满,却因江泽民的一意孤行、凌驾宪法法律之上的强权迫害,导致家破人亡。这一切江泽民及其操控的组织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道德和黄治萍认为,江泽民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在中国发起并维持这场浩劫长达十六年之久,对法制和民心的践踏也持续了十六年之久,耗尽了国力、财力,摧毁了道义良知,使中华民族陷入空前的灾难,其中,他们全家所遭受的精神、身体等迫害的事实都是证据。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可追究江氏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根据国际刑法规定,可追究其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

王道德和黄治萍说,作为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起诉罪恶之首江泽民,是让法庭回归正义、让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再现的正义之举。根据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根据中国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刑法规定,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我们都要求将江泽民告上法庭,清算他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们师父清白!还我们法轮功学员的真正信仰自由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