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伯母遭判刑、劳教 广东杨小敏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广东省河源市法轮功学员杨小敏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向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状,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导致她的伯父、伯母遭到绑架、抄家、劳教、判刑。

以下是杨小敏控告江泽民的事由:

我和我大伯、伯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我们修大法后身心受益匪浅,思想道德和身体健康都得到极大提高。特别是我的大伯和伯母,他们在修炼前身上都有很多种疾病,如风湿、关节炎、头晕眼花等多种疾病困扰着他们,修大法后这些疾病都不翼而飞了。他们修炼后,皮肤变得非常细嫩,白里透红,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就像三、四十岁。

然而在这十六年里,我的大伯和伯母深受江泽民迫害,被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公安机关的数次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两人还被非法判刑、劳教各两年,给我的大伯和伯母精神和肉体上造成严重伤害。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法》,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根据国际刑法,江泽民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因此向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